[經濟與法]“試離婚”惹爭議(2010.01.01)

2010年02月23日 15:58  節目文稿 我要評論

  

    家住上海的徐女士怎麼也想不到,2007年,和自己在一起生活20多年的丈夫,會突然之間提出要離婚,更令她想不到的是,丈夫説出的離婚理由簡直荒唐到了極點。

    徐女士: 他説我出去兩年,你等我兩年,我去騙財騙色,騙了就回來。

    騙錢騙色?徐女士不敢相信這居然是丈夫離婚的理由,而且還如此坦然地告訴她。可丈夫是一家工廠的老闆,年收入也在五百萬左右,在徐女士看來家裏從來就不缺錢。

    徐女士: 對的可以説是小康的,在一起玩的朋友之間,可以説是上檔次的可以説。

    丈夫是為了去騙色?徐女士覺得這個理由更荒唐,且不説如何能説出口,而且丈夫要騙的這個女性已經48了,和自己年齡一樣大。

    徐女士: 不可能的,何況那個色。那個女人,也不一定比我長得好看 。

    徐女士已經調查清楚,丈夫所謂要騙的這個女人,自己還認識。20多年前,徐女士是經別人介紹認識了的丈夫,但是,在戀愛期間丈夫的一個女性朋友一直在糾纏他。

    徐女士:我們年齡一樣大的,因為他20幾歲的時候,一個村的就是給人家給他們介紹過的,他們也大概談了一段時間,後來那個女的就不要他了,不跟他談了。

    1983年徐女士結了婚,次年徐女士生了一個女兒。從此以後,一家三口開始了長達20年的幸福生活。 可是,在2007年的一天,徐女士在給丈夫洗衣服的時候,卻發現了一封信。 憑著女人的直覺,徐女士意識到,丈夫可能有了外遇。

    徐女士: 我就問他這封信是誰寫的,是(不是)個女的寫的,他説是,他也沒否認,就承認,就跟我説,你知道了這個事情,我説你怎麼辦,(丈夫説)我們離婚吧 。

    丈夫張口就説出了離婚二字,徐女士反而一下懵了。

    徐女士: 他連三個字也沒説,對不起我做了這個事情,我對不起你都不説,就是一門心思就跟我説,我們離婚吧他説。

    為了挽回丈夫的心,徐女士做了很多努力,但丈夫心意已決。

    徐女士 :他也説我不到黃河心不死,他一定要離婚,我也勸他好幾次,不要離婚,朋友也勸他,父母也勸他不要離婚,他的一定要走這一步,誰也留不住他。

    2007年10月,徐女士和丈夫辦理了離婚。意外的是,急需用錢的丈夫,沒有要任何夫妻共同財産,三處價值兩千萬的房産和幾百萬現金都給了徐女士。

    徐女士: 就是經濟補償,那個住房,他是凈身出戶吧,可以説。

    事後徐女士才了解到,丈夫的公司已瀕臨破産,急需大筆資金,而最初的女友,現在已是上海知名的女商人,她可以幫助丈夫走出困境,但條件是重續前緣。在離婚後,丈夫和那名女子結了婚,一年後,徐女士也再婚了。可是,沒多久前夫又找上門來。

    徐女士: 他終歸是有點後悔,他終身後悔走出這個一步,他在上次不知道在哪説過,那個女人除了做生意比你好以外,其他都不如你。

    起初前夫還僅僅是傾訴悔意,後來竟提出來讓徐女士離婚和他復婚,這個要求讓徐女士犯了難。

    徐女士 :他一定要求我離婚。

    而此時,徐女士和現在的丈夫也有了一些矛盾,漸漸有了離婚的念頭。

    徐女士: 他有一種生活習慣,生活習性,有的地方我看不慣。

    張先生: 如果實在感情不和,或者怎麼樣,雙方應該做出一點理智的選擇比較好,這是我的想法。

    就在猶豫不決,婚姻即將走到盡頭的時候,他們聽人説起一種方法,試離婚。二人找到一家試離婚服務公司,辦理了試離婚。試離婚三個月後,兩人的態度發生了180度的轉變。

    張先生: 反正我感到我自己比較想通了,我感到我們還是能夠繼續的,就是能夠繼續保持下去 。

    徐女士: 他 前夫 是別人的老公了, 我也不想和他 前夫 多聯絡因為我也不想做第三者,再去破壞他們,希望他 前夫 好好的過下去。

    如果沒有試離婚,徐女士夫婦説,他們兩個可能就已經離婚了。試離婚,究竟是什麼概念,而且還催生出一種代辦試離婚的服務業務?試離婚似乎和試婚有很多相同之處,但試婚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那麼,試離婚呢?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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