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與法]棘手的41萬(2009.11.16)

2010年02月23日 15:57  節目文稿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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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北京市豐台區的曉曼最近遇到了一件怪事兒,她向別人借了一筆錢,到了還錢的日子,她帶著錢去找債主還錢,可那位債主卻千方百計地躲著她。

  今年年初,曉曼分兩次向一個叫陳瑤的人借了41萬塊錢,到了6月份,曉曼準備還清這筆欠款。

  曉曼:當我第一時間跟他聯絡,確定説我要來還你本金的時候,他以種種理由不見我。

  既然見不到人,曉曼就説可不可以直接從銀行轉賬來還錢,可陳瑤又説,自己的銀行卡丟了,補辦至少還要一個月。

  曉曼:説以後什麼時候見面再談吧。等我再打電話給他,這事是我哥的事,什麼我已經跟我沒關係,讓我找他哥。

  曉曼覺得莫名其妙,整個借款過程中,從來沒有見到過陳瑤的哥哥。

  曉曼:我跟你簽訂的這樣一個借貸關係,我找你哥,我又不認識你哥是誰?

  真是莫名其妙,只見過欠債的躲債主,沒見過債主躲還錢的,這個債主真夠奇怪。曉曼借的是筆什麼錢,這個咱們後面再説,這邊千方百計躲著不見,那邊,曉曼卻是著急得不行,因為她為了還陳瑤這41萬塊錢,連自己住的房子都給賣了。

  為了還清陳瑤的41萬塊錢,曉曼在五月份著手賣房,很快就有人找到了曉曼。簽訂合同後,對方先支付了曉曼80萬元房款,雙方商定,等到房屋過戶之後,再將尾款結清。可是,房子的房産證作為曉曼借款的抵押,在陳瑤的手裏。

  曉曼:我是通過我的房産,跟他進行這樣抵押的。有我的房産證的原件,戶口本和身份證的原件,還有樓宇按揭擔保合同。

  曉曼原打算先將41萬的借款還清,就可以從陳瑤那裏拿到房産證辦理房屋過戶了,可是陳瑤卻不見她,為了避免賣房違約,曉曼只好將房産證登報聲明挂失。

  曉曼:然後隔一天,我拿這個《北京晚報》的遺失聲明之後,到豐台區建委去進行的補辦我的房産證。

  拿到了補辦的房産證,曉曼和買房人一起去房地産交易大廳辦理過戶手續,可是工作人員卻告訴他們,就在兩個小時前,這套房子竟然被法院凍結了。

  曉曼:他(陳瑤)到豐台區法院起訴,以原告進行起訴,是法院下的查封令。

  原來,陳瑤將曉曼告上了法院,説曉曼已經將這處房産賣給了自己,可是在自己支付了41萬元房款後,曉曼卻拒不交房,請求法院判令對方交付房産並辦理房産過戶手續。

  曉曼説聽到這個消息她才明白,陳瑤一直躲著不見自己,就是為了告她,她整個人都懵了,她感覺自己可能掉進了一個陷阱,那她到底為什麼借錢,借的又是一筆什麼錢呢?

  曉曼説,這筆借款是為了圓自己的電影夢,曉曼是圈子裏一位小有名氣的服裝設計師,她一直想以自己的親身經歷為題材,拍攝一部電影。在今年年初,曉曼終於找到了合夥人,可一切準備就緒,影片的投資方突然決定要撤資。

  曉曼:就決定要開始的時候,我們談崩了。

  劇組已經成立,資金無法到位怎麼辦,為了達成願望,曉曼和合夥人決定自己籌錢來完成影片的拍攝。但因為第一次拍電影,劇組的開銷遠遠超出她的預想。曉曼不斷地投入自己的積蓄,可是資金還是捉襟見肘,直到有一場戲必須要趕赴內蒙古拍攝,資金幾乎斷鏈。

  曉曼:因為我們電影這個名字呢,就是《雪地裏的新娘》,就是顧名思義,這裡面有雪景,我知道就內蒙古只有在4月初還有最後一場雪,當時就是為了趕這樣一個雪景。
如果這場雪景沒法拍攝,就必須等到第二年的冬天,焦急中,在一位朋友的介紹下,曉曼聯絡上了一家投資諮詢公司,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是陳瑤。

  曉曼:他是北京的,北京人,然後呢,就是我覺得還比較和善一些,

  曉曼:都是非常客氣的,處處為我著想,然後你每個月給我利息就可以。

  曉曼説,雙方商定,曉曼借款20萬元整,利息為每月8%。順利完成了雪景的拍攝後,資金很快又不夠了。就這樣,曉曼又從陳瑤那裏借了21萬。

  曉曼:我有自己這樣一個保障,因為我自己的房子有接近200平米,我賣了以後,還給他,綽綽有餘。

  按照雙方的約定,曉曼每個月要按時支付3萬多元的利息,但是在電影拍攝過程中,有時確實抽不出時間去給陳瑤按時還利息,陳瑤得知了曉曼的情況也表現得非常通情達理。

  曉曼:比如説超時的這個利息,他又都很客氣地説沒關係,到時候把本金給我就行了,就跟你似乎交往得非常好,非常融洽。

  借錢的時候還好好的,可要還錢的時候卻不見了,隨後又被告上了法庭,這讓曉曼難以置信,曉曼説,當時陳瑤不願意和自己見面,她曾乾脆直接去了陳瑤的公司,陳瑤在見到她之後提出了一個出人意料的要求,當時曉曼偷偷打開了手機的錄音功能。

  陳瑤:這個方案。您覺得不成?

  曉曼:你要我的命啊,多少錢啊,這是多少錢,300萬啊?

  陳瑤:不至於。

  曉曼:多少萬啊?

  陳瑤:30。

  曉曼:陳瑤你忍心嗎?

  陳瑤:不是我忍心的事,我們確實就這麼辦。我們一年十多套都這麼做的。

  陳瑤告訴曉曼,由於她在償還利息的時候,有拖延的情況,必須承擔違約的責任,除了41萬元的本金,還必須支付30萬元的違約金才可以解除借貸關係。曉曼告訴記者,利息沒有按時支付的情況她都和陳瑤溝通過,陳瑤當時也是同意的,可現在,這竟然成了自己違約的理由。

  曉曼:他就徹底翻臉,就在那一刻,我跟他最後一次交涉的時候,和他最後見面談判的時候。

  曉曼當時沒有接受陳瑤的條件,陳瑤讓曉曼回去再考慮一下,第二天,陳瑤給曉曼打來了電話,曉曼對這次通話也作了錄音。

  陳瑤:你琢磨怎麼著了?

  曉曼:我不能同意你給我這樣開出的一個條件,來收回我的房産抵押。我不能接受,我也接受不起呀。知道嗎?

  陳瑤:那就該怎麼辦怎麼辦吧。好吧。

  曉曼:我之前不是跟你協調了嗎?對不對,陳瑤?

  陳瑤:不是,我昨天不是給你提出那方案?你不是不同意嗎,不同意就該怎麼著就怎麼著唄。

  曉曼:對呀,包括我22號還你4萬9的時候,然後我們不是已經説好了,你讓我抓緊時間還本金嗎?

  陳瑤:現在咱倆是我買你的房子,你賣房子,咱倆簽的合同,就是買賣雙方的協議,你知道嗎?

  這借貸關係怎麼又成了房屋買賣關係?那麼陳瑤又是憑什麼把曉曼給告了呢?這是陳瑤向法院提交的證據,這是兩份曉曼親筆書寫的收條,內容的確寫的是曉曼分兩次收到陳瑤的房款共計41萬元,另外還有這樣一份授權公證,內容是曉曼授權陳瑤代理自己處置房産,包括提前還貸、解除抵押、出租,甚至賣房。這些材料又是怎麼回事兒呢?

  曉曼:因為他説,如果不簽這個,他也就不會借貸給我,這是保障他利益,就是利息和本金最大的回收。他當時也跟我説的也很清楚,説如果你真有一天還不上我們這個錢的話,我們就直接拿你這一套全套的手續,對你的房子進行買賣。

  除了這些,陳瑤還要求曉曼將房産證、身份證、戶口本、購房合同等材料留下來作為抵押。曉曼稱,自己曾經也向類似的公司借過錢,程序上也大致相同,所以並沒有懷疑。

  曉曼:也是這樣的程序,而且我們之間解除借貸關係,就是我把錢給他,他把我質押給他的房産手續給我,就OK了。

  但是在陳瑤提交的證據中,還有一份曉曼和陳瑤共同簽署的合同,正是房屋買賣合同,在這份合同上,白紙黑字寫明了雙方已經達成了購房協議,這又是怎麼回事兒呢?曉曼的解釋是,陳瑤在借給自己錢後,聲稱還可以幫她在銀行做二次貸款,但必須要用到一份空白的房屋買賣合同。

  曉曼:然後他就拿出這樣一個合同,我只是簽了一個開頭,一個名字,也就是這個委託賣房人,我簽了我的名字,按了手印,所有的內容,我都沒有概念。

  曉曼承認,這份合同上的簽名確實是自己寫的,但其他內容包括價錢,都是別人填上去的,並不是自己的筆跡,曉曼的訴訟代理人孔律師也指出,這份合同的簽訂,有著很多不合情理的地方。

  孔律師:正常的買賣合同裏邊,這個支付方式是最重要的條款,就是總額比如説確定之後,你怎麼支付,是銀行按揭,還是分期,還是一次性,這是最重要的一個條款。但是這個合同裏邊寫的是詳見附件4,但是對方提供不出附件4來。

  而這份房屋買賣合同中,最不合情理的是這套房屋的成交價,這處房産是曉曼以96萬元的價格賣給陳瑤的。

  曉曼:這根本就不著邊際,為什麼不著邊際?因為他根本不了解南三環左右的房價。

  曉曼的這處房産位於北京市南三環和南四環之間的一處高檔住宅小區,面積是138平米,另外還有一個近60平米的地下室,總面積近200平米,曉曼説她後來自己賣房談成的價格是166萬,記者也曾將這份合同拿給一家房屋仲介看。

  謝經理:因為合同簽訂日期是4月份,4月份的成交價應該是在13500左右。然後這個96萬買一個138米的房子是絕對不可能。

  為什麼合同上,這套房子的售價遠遠低於當時市場價,記者撥通了陳瑤的電話,希望能夠了解當時雙方簽訂協議的情況。

  陳瑤:這有什麼可採訪的嗎?她把房子賣給我,我給了她首付款,這事兒我覺得你們應該去採訪她,你採訪不到我,等於説現在我是被害者。

  記者:陳先生,您確定當時您確實是以96萬的價格來買她的這套房子是嗎?

  陳瑤:簽是這麼簽的。

  記者:簽是這麼簽的,那達成的是96萬這個價格嗎?

  陳瑤:我跟您這麼説,所有的東西,包括法院,現在她有多少個證據都在裏面。您可以去看看她那個底兒 ,她應該有複印的。您看看她當時是怎麼簽的。

  一件事兒有兩個截然不同的版本,陳瑤説雙方是買賣房屋,曉曼收了首付款後卻不交房,可曉曼的版本是,她向對方借錢,因為不能滿足對方的高額罰息要求,對方就否認是借款,變成了買房,可關於借錢,曉曼手裏很少有證據,對方卻有收條和委託書,甚至房屋買賣合同,具體還有待法院審理。不過,如果曉曼説的是真的,那她很可能就掉進了一種“高利貸”的陷阱。我國《民法通則》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一般來説,只要超過了這個限制,就可以稱之為“高利貸”了。記者在採訪過程中,一位從事民間借貸的知情人向記者透露了一些關於“高利貸”的內幕。

  小李告訴記者,能借到“高利貸”的地方很多,通常都打著投資公司、擔保公司、典當行,甚至房地産仲介的旗號來進行經營,客戶通常是中小企業和個人。

  小李:由於企業不景氣,然後資金回籠出現了一些問題,然後急需要資金來週轉,特別是年底吧,比如説拖欠的一些貨款啊,員工工資啊,或者其他一些費用吧,比如説是幾十萬,少説可能幾十萬,多的話可能會上百萬,都有,這時候,它就要去找“高利貸”公司來借款,個人吧,比如説家裏有人得了急病,/或者有其他一些用錢的地方。

  小李介紹説,一般有抵押物的“高利貸”,月息在5%到10%之間,如此高的利息為什麼還會有人來借款呢,原因只有一個——快。

  小李:通過銀行來辦理這個業務,週期性相對來説比較長,可能不能去很快地解決客戶的燃眉之急,但是恰恰這種“高利貸”公司,它可以就是很快速地放款,就是能達到客戶的要求吧,比如説咱們當天去辦理,我今天上午去辦理這個業務,這個時候,這種“高利貸”公司就可以在中午,最晚下午,在當天你就可以把你的錢拿到手。

  小李告訴記者,找到“高利貸”公司也很容易,查找一些報紙的小廣告,或者利用網上的搜索引擎都可以輕易找到,它們最顯著的特點就是會標明“當天放款”。在北京當地的一份報紙上,記者很容易就找到了這樣的廣告,通過上面的電話號碼,記者和其中一家公司取得了聯絡。

  記者:您好,我是在報紙上看到您這兒廣告的,您這兒是能放貸款是吧?

  高利貸公司:對。

  記者:您那兒是怎麼個程序啊?

  高利貸公司:未婚是吧,未婚的話,你就是帶上身份證、戶口本、房本,然後你的購房合同、發票、契稅票,把這些東西帶齊就可以了,明天你去了直接能拿錢。

  記者:這個大概整個程序多長時間能辦完?

  高利貸公司:整個程序如果快的話,也就是小半天。

  記者:您那兒的利息怎麼收啊?

  高利貸公司:具體的因為我沒看到東西,也沒看到房,我只能大概給你報一個,在百分之六、七左右吧,這個具體的還是到公司,我看下你資料。

  對方表示,身份證、戶口本、房産證以及購房合同等證件材料必須抵押在貸款公司,因為要降低他們的放貸風險。為了更加直觀地了解“高利貸”公司的放貸流程,記者對一家“高利貸”公司進行了暗訪。從廣告牌上看,這裡明明是一家房地産經紀公司,記者進入後,很快就被引進了一個小房間。接待人一聽是借款,一口説沒問題,同樣要求把房産證、身份證等押在那裏。

  高利貸公司:你這個幾十萬不算大的,我們這兒一兩百萬,兩三百萬太正常了。所以説我們比你還怕,知道嗎?你想,我們給你的是現金,對不對,最起碼你把手續都放這兒了,但是名字還是你的,對不對,只要你在正常還錢的情況下,不會有其他問題,最次的情況下,就是你還不起了,一,我們協商賣房,二,法院起訴你,我們也沒別的辦法,只能這樣。

  對方還要求記者必須要做一份公證,對方強調,放貸中,他們也承擔著巨大的風險,如果出現了客戶無法還錢的情況,他們也得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可是這種借貸關係肯定不受法律保護,所以必須得簽一些東西,而這些東西記者分析,實質上反映出的卻是另外一種法律關係,委託賣房,甚至直接買賣房屋。

  高利貸公司:因為這是我們為了控制風險,這個公證必須得做。

  記者:必須做?

  高利貸公司:對,這是必須的。

  記者:那這公正內容是什麼?

  高利貸公司:打個比喻説,就是你房子公證到我的名下,對吧,我有權幫你做貸款,代還銀行房款,説白了就是賣房,但是産權人還是你,賣房還得你出面。

  對方信誓旦旦表示,公證只是降低放貸風險的一種方式,我就是想賣你房子,也得你出面,你踏踏實實同意就行,通常等到做完公證,客戶還需要再打一份收條。

  高利貸公司:拿走我30萬,你手寫一個,今收到誰,收到多少錢唄。

  我們來看一下,如果您真的在前面這種公司借錢了,人家手裏就有了您的房産證、身份證、戶口本、委託對方幫你賣房的公證書,以及你收了人家多少錢的收條,注意,是收條不是欠條,收到什麼錢可沒説,您試想一下,如果對方拿著這些東西就説您賣了房子給他,怎麼辦,人家可以説您收了錢,給了人家房産證,委託人家辦理房屋過戶,可您違約不賣了。一套有板有眼的手續證件,掩蓋了借錢的整個事實,卻變成了另外一種法律關係,一旦你還錢沒滿足對方的要求,房子就危險了,直接低價給人吃掉,就算能還上錢,過程中這麼大的風險您能擔得起嗎?“高利貸”公司往往就是用這樣一種偷換概念的手段,將事實掩蓋,理直氣壯地對借款人進行控制。

  尹田教授:放高利貸也是有風險的,也就是説,放出去的款,收不回來怎麼辦,如果按照正常的程序,第一高利貸本身不具有合法性,不可能通過我們的司法程序強制執行程序來實現他的所謂債權,那麼司法程序不可以借助公權,你不可以借助,那麼用以保障高利貸的發放者,他們的不法利益的實現的唯一方法,那麼就借助一種非法的暴力行為,/還有其他的不法行為,以及高利貸背後可能形成從事這種不法行業的一種黑社會性質的這種團夥,那麼這是一種必然結果。

  地下“高利貸”的危害巨大,眾所週知,所以相關部門一直在打擊,並多方開闢新的融資方式和貸款渠道,但巨大的需求刺激著地下“高利貸”的發展,各種打著不同名頭旗號的,其實是在行“高利貸”之實的公司紛紛冒出來,對這些行業和公司應有的檢查在哪?另外,也提醒每一位觀眾,千萬不要冒險踏進這類“高利貸”公司的門檻,所謂當日放款,其實在您拿到錢的那一刻,很可能就已經掉進了一個巨大的陷阱。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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