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與法]撲朔迷離的離婚協議(2009.11.6)

2010年02月23日 15:57  節目文稿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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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份一邊倒的離婚協議書,兩種截然不同的解讀方式;是蓄謀已久為了獨吞家産的圈套?還是出爾反爾企圖博取同情的謊言?

  前一段時間,街頭巷尾都在談論河南彩民中大獎一夜成為億萬富翁的事兒。的確,生活中總是會出現一些大喜大悲的事情。今天,我們節目裏要説的這個人,他是一夜之間變得一無所有、無家可歸了。這個人名叫趙昌望,據趙昌望自己説:他是被人騙了,騙他的竟是自己結發十年的妻子。
  初次見到趙昌望是在雲南文山自治州的一個小公園裏,趙昌望説他現在沒有自己的家了,是寄住在朋友家,只能約記者在公園見面。

趙昌望:你不可能老是去朋友家住,時間長了也不好。

    趙昌望説自己走到今天這步田地,都是妻子一手造成的,他中了結發十年的妻子精心設下的一個圈套。

  趙昌望:給她算計了我。

  趙昌望講,妻子是用了兩年時間,一步一步把他拉下水的。

  2008年春節剛過不久,這一天,趙昌望匆匆忙忙從廣西老家趕回雲南文山,他急著回家是要辦一件重要的事——和妻子復婚。

  趙昌望:我喊她去辦手續,她不肯。她讓我一個人去辦。

  一個人怎麼可能辦理復婚手續?按照我國婚姻登記制度,只有當事人雙方全部到場才能辦理結婚登記。
趙昌望以為妻子是在跟自己開玩笑。

  趙昌望:她説我不是跟你説假的,説真的。

  看妻子絲毫沒有開玩笑的意思,趙昌望傻眼了,他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離婚的事情竟然弄假成真了。
結婚離婚的事兒豈能是兒戲,怎麼還有弄假成真之説?但是趙昌望説,他和妻子離婚的確是假離婚,這樣做是為了達到一個很特殊的目的,不是錢、也不是因為孩子,是為了妻子的一塊心病。

  趙昌望是廣西人,30年前他隨父親來到雲南文山做生意,此後,就在當地娶妻生子安家落戶,但是戶口卻一直是在廣西老家。最初幾年,一家人其樂融融,趙昌望並沒有在意戶口的事。

  趙昌望:我説不在乎,我説戶口在哪都是一樣的。

  2007年的一天,是妻子對趙昌望戶口不在當地先提出了異議。

  趙昌望:她説你人在這邊,有些時候政府發一些禮品,我戶口不在這裡,那些東西都沒有。

  已經在雲南生活了將近30年,卻總是因為戶口不在當地享受不到應有的福利待遇,妻子覺得很吃虧,希望趙昌望能把戶口從廣西老家遷過來。對妻子的建議,起初趙昌望並沒放在心上。

  趙昌望:戶口在哪都是一樣的,現在是靠做生意賺錢,又不是靠人家政府補貼那一點。

  但是,妻子此後卻不斷提起遷戶口的事,為此兩個人經常拌嘴吵架。

  趙昌望:她説你人在這裡住了,戶口遷過來會怎麼樣,你放在那邊幹嘛,她説除非你還回去。

  聽妻子這麼一説,趙昌望有些坐不住了。他覺得實在犯不著為了一個戶口的事影響夫妻之間的感情。

  趙昌望:後來我想了一下,哎呀,轉過來就轉過來,反正也沒有什麼事,就花一點時間了。

  這麼看,妻子的心病似乎是戶口問題,這事説起來也不難。依照現在我國戶籍管理制度,像趙昌望這種情況,婚姻隨遷很簡單,趙昌望只要先拿著結婚證明材料在雲南這邊辦個準遷證,再回趟廣西老家把戶口遷出,然後回到雲南落下就可以了。可是,這個簡單的事兒趙昌望辦起來卻沒這麼簡單了,竟還讓他後來不得不接受了妻子提出的一個特殊的要求。

  2007年底,趙昌望專程回廣西老家辦好了戶口遷出手續,可是當他回到雲南,當地戶籍部門卻不給他辦落戶。

  趙昌望:整過來拿去落戶落不了,名字不合,落不下去。

  問題竟然出在了一個字上,戶籍管理部門不給趙昌望落戶口,因為趙昌望在雲南辦理的結婚證,還有房子、汽車,所有登記都記錄的是“趙昌旺”,而他從廣西拿來的戶籍證明上卻是“趙昌望”。兩個“WANG”字雖然同音,但字卻不同。

  趙昌望解釋,之前他名字的中的“WANG”字是興旺的“旺”,兩年前他把名字改成了希望的“望”。

  趙昌望:那有兩年前了,我朋友跟我一起去辦的,改的名字。

  前後兩個名字不同,導致各種登記材料上的名字不統一,無法辦理落戶。趙昌望沒想到當初自己改動名字,竟然給現在落戶帶來這麼大的麻煩,他本打算就此打住,不再去折騰了,但是,妻子卻不肯罷休。

  趙昌望:是她攆著我去啊,拼命吵,我説過年,我懶得跟你吵,你跟我吵我就跑出去了,我懶得回來了。

  直到有一天,趙昌望的妻子突然找到趙昌望,説她想出了一個好辦法,能讓問題迎刃而解。

  趙昌望:她説我們來一個假離婚。簽離婚,離了婚再復婚,然後再給遷戶口過來。

  離婚!這離婚和遷戶口怎麼能沾上邊?趙昌望説,當時妻子説:先離了婚,復婚的時候就用新身份證,這樣結婚證上的名字自然就是希望的“望”了,上戶口也就沒問題了。可是房子、汽車登記材料上還是老名字興旺的“旺”啊?妻子説:這個簡單,只要在離婚時全部分給妻子,所有問題不就迎刃而解了。聽到妻子提出的這個好辦法,趙昌望真是一驚。

  趙昌望:我説哪有這種事情。

  離婚可不是兒戲,即使是假的,也很讓人難以接受,趙昌望堅決不同意。但妻子三天兩頭地吵鬧,趙昌望也沒了主意。

  趙昌望:開頭我沒有答應她,後來我想一下這樣也沒有什麼,也可以這樣做了,後來我答應她了。

  2008年2月13日,春節剛剛過幾天,趙昌望和妻子起草了一份離婚協議書,到雲南文山西疇縣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填寫的理由是感情不和。在離婚協議中,兩個人這樣約定:住房兩幢含內部附屬物,微型車一輛及其他財産全部歸殷正華所有。

  就這樣,趙昌望以凈身出戶的方式辦理了離婚手續,之後,他想該辦理復婚了吧?可趙昌望説:妻子卻像換了個人似的,任他怎麼催促,再也不提復婚的事兒了,甚至將他趕出了家門。這些都是真的嗎?趙昌望説千真萬確,因為在兩年前改名的背後還隱藏著一個秘密,一個現在看來精心設計的陰謀。

  趙昌望是因為辦戶口中遇到了名字不符的問題,所以説才辦了假離婚,沒想到妻子卻假戲真做了,爭走了全部財産。趙昌望説,直到這一刻他才回味過來,從兩年前改名字開始,妻子就開始精心謀劃這個圈套了,連他改名字的事,都是妻子一手策劃安排的。

  趙昌望告訴我們,他從來沒有改名字的想法。是妻子在兩年前勸他去改名字的。

  趙昌望:她就跟我講,她説你的名字不好。

  那一年趙昌望和妻子剛剛有了一些積蓄,他們買了一輛汽車,想靠跑運輸多掙些錢。

  趙昌望:買了車來我開車經常出事故,要麼就是翻下坡去,要麼就是撞在路邊,出了幾次事情。

  妻子告訴趙昌望是他的名字在作怪。

  趙昌望:她不是有一個親戚,她拜了乾媽是神婆,就是她的嬸娘,那個神婆,她説把這個名字改一下要更好一些。

  於是妻子要趙昌望把原來名字裏興旺的“旺”改成希望的“望”。説這樣可以逢凶化吉。

  趙昌望:迷信那些東西我也不相信,她説這樣就這樣了,你不去做,她也天天找這樣理由跟你吵,那樣理由跟你吵,我也不想跟她吵。

  2006年,趙昌望專程跑回廣西老家,到戶籍所在地改了自己的名字。

  2006年安排丈夫改名字,2007年又找理由要求遷戶口,2008年再導演一齣假離婚的戲,這個妻子也太精心設計了,可事情果真如此嗎?趙昌望的妻子講述的竟完全是另外一個版本。她説她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在這棟新房子裏,我們見到了趙昌望的前妻殷正華。她告訴我們,這幢房子是她和趙昌望離婚前不久才買的,但是,她沒有想到有了新房子家卻散了。

  殷正華:他常年,一年四季都不在家。

  殷正華説他們夫妻之前的感情一直不錯,但是自從家裏買了汽車,丈夫趙昌望就變了,家裏的事再也不管了。

  殷正華:我對孩子,我都付出了很多很多的代價,他經常不在家,我在家裏面維持家庭,搞生産搞勞動,我都無怨無悔。

  一開始,殷正華認為丈夫出門在外是為了掙錢養家,但是慢慢地她發現,丈夫不再關心這個家了。

  殷正華:開始的時候還給我錢,後來就不給了。

  最讓殷正華不能接受的是,此後丈夫連過年都不回家看一眼。

  殷正華:我在家裏面,過年,每一年都在外面,這幾年每一年年三十那天,大年三十那天我都在家做好飯等他。

  2008年春節,殷正華又沒有等到丈夫趙昌望回家過年。直到大年初四,趙昌望才回家。

  殷正華:是他主動的,他回來正月初四回來就跟我提離婚,我説離婚我不離。

  但是,丈夫趙昌望就是不肯,執意要和殷正華離婚。

  殷正華:我説你一樣東西不要我就離婚,你要走一樣東西我都不離。

  殷正華説她之所以這麼説本意是想將丈夫一步,她以為這樣一來能夠打消丈夫一時的衝動。但是,沒想到丈夫二話沒説當即就答應了殷正華提出的要求。

  殷正華:後來他一樣都不説,等到第二天的時候就跟興街民政處問了,人家還沒有上班,正月初四還沒有上班,都説是西疇縣民政局上班,西疇上班就在西疇辦,他這麼説。

  殷正華承認,前兩年她一直催促丈夫把戶口遷過來,結婚這麼多年,兩個人戶口不在一起,總不是那麼回事。但沒成想丈夫的名字出了岔子,戶口才沒落成。關於改名字的説法,殷正華説改名確有其事,但是算命一説純粹是趙昌望自己杜撰的。

  殷正華:我也沒有説這個旺字不好,我認為這個旺字是最好的一個旺字,被他改成希望的望,最後落不了戶口,反而怪我,這個怎麼可能怪我。

  殷正華説,他們當初是真離婚,從這份離婚協議上就能看出。當時約定了兩人各自承擔其債務,另外孩子歸自己撫養,趙昌望每月負擔孩子400元撫養費。如果是假離婚,怎麼會約定得這麼詳細?那麼,趙昌望對此又是如何解釋的呢?

  趙昌望:你想想,我已經是過了半生的人了,我怎麼可能去做那種事情呢。

  趙昌望説,為了瞞過民政部門工作人員,他們才把離婚協議寫得更像是真離婚,所以在協議中還特意加上了每月負擔孩子400元撫養費,並且約定兩人各自承擔其債務。

  事實的真相倒是什麼,趙昌望説那份一邊倒的離婚協議書就是最好的證明,因為如果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真的去辦理離婚手續,他怎麼會把自己多年打拼的家業都給對方呢?

  趙昌望:不然我哪會那麼便宜的,我一樣都不要,全給你,錢,我一樣都不要,我怎麼可能呢。財、物就是我掙的,我掙來所有的經濟交給她,説得難聽一點那些地她都沒有去做過一天的活了,地裏面有什麼活了都是請人做。

  兩種完全不同的説法,有誰能知道些真相呢?記者來到為他們二人辦理離婚協議的民政部門。
據當時為趙昌望、殷正華辦理離婚手續的工作人員回憶説,那天是正月初七,春節還沒過完,兩個人就來辦離婚手續,所以他的印象很深刻。兩個人提交的離婚協議符合規定。

  民政局:離婚協議必須分成三個部分,第一項就是本人的基本情況要寫清楚,然後第二項是財産,離婚的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第三項是財産子女債權債務要寫清楚,才能辦理這項業務,

    民政部門工作人員説,從這份協議起草的格式和內容上看,很規範、很專業,有可能兩個人之前諮詢了人。
     
  民政局:當時可能也是找了律師事務所給他們寫了協議,他們拿來了以後我們通過核實了以後,符合婚姻法的有關規定,雙方自願,財産,子女債權債務寫清楚,我就還多了一句嘴,我説看了你們這個協議,你們的財産都歸女方,這個男的當時不説,當時説上面怎麼寫就怎麼辦理,我們也沒有辦法當時就辦理了,

  究竟兩個人是真離婚還是假離婚?對於這個問題,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也很難説。是啊,兩個人的事兒別人哪知道真假。現如今復婚是不可能了,趙昌望他一口咬定當初是妻子騙了自己,就要求撤銷那份他自己親手簽下的離婚協議,平分家産。

  殷正華:你一年四季都在外面,説我騙他,怎麼可能是我騙他。

  是精心設計假離婚謀取財産,還是趙昌望簽了協議覺得吃虧反悔了?真假難辨!

  趙昌望找到當初辦理離婚的縣民政局,希望能撤銷當初自己簽署過的離婚協議。

  民政局:他們雙方已經簽了字,按了手印就已經認可離婚,應該説是生效的。

  昔日夫妻為了這件事鬧得越來越兇。在此期間,家裏的親戚和村子的幹部多次試圖調解都沒有效果。2009年1月,趙昌望向雲南省西疇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把殷正華告上了法庭,以對方欺騙他離婚為由,要求法院撤銷自己親手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可這份離婚協議書能撤銷嗎?

  法官:經過法院審理查明原告趙昌旺與被告殷正華在西疇縣民政局簽訂了離婚財産協議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法律方面的瑕疵。經過我們審查,原告趙昌旺起訴説被告是要求他辦理假離婚,欺詐他了,辦理了假離婚了,但是原告趙昌旺在法庭上舉不出證據證明有欺詐的因素。

  2009年4月8日,西疇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駁回原告趙昌旺的訴訟請求。一審敗訴,趙昌望又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

  法官:因為作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只要它是誠信沒有違法,那麼法院是不能夠糾正的,是要認可的,那麼作為當事人直接處分這個財産,只要不損害他人利益,國家的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都是合法有效的。

  在二審期間,法院的法官又多次找到趙昌望和殷正華來調解,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免除趙昌望每月400元的撫養費支出,殷正華一次性支付趙昌望19000元人民幣。

  在這起案件的採訪過程中,法院的法官告訴我們,在他們的司法實踐當中,像趙昌旺與殷正華這樣的案情並不多見。但是,在形形色色的離婚當中,的確有假離婚的現象存在,試圖用假離婚來實現其他利益的同時,這些人也是在拿自己的合法權益做賭注。

  法官:現在社會上有一些人妄圖妄想通過假離婚達到逃避債務,或者是鑽國家法律政策的一些空子,謀取其他非法的利益的一些人,你如果要想處分你的財産權利和子女的撫養權,你必須要慎重考慮,否則你的這個處分行為一經行政機關登記以後,只要法院審理查明不存在欺詐,趁人之危,或者是脅迫的因素存在的話,你的訴訟請求是不會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的,比如説就像趙昌旺與殷正華這個離婚財産協議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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