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方之爭(2009.5.26)

2010年02月23日 15:52  節目文稿 我要評論

  

雲南電視臺的一段新聞資料,報道了昆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患者的舉報,查抄了一批假藥。

記者在稽查大隊辦公室看到被查處的假藥,這些棕色粉末狀的東西沒有生産日期,廠家及其標誌,看不出來是什麼成分,聞起來很刺鼻,稽查人員説(2006年)4月10日,他們接到一位患者投訴,説服了西山區殘聯康復醫院陳欣醫生的藥後解不出小便。稽查大隊立即進行調查,調查中發現陳欣沒有行醫資格證,屬於無證行醫,醫院也沒有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在藥品的製作過程中,沒有得到相關部門的檢測許可,也沒有相應的臨床試驗結果或毒副作用説明,如此輕易就向患者銷售藥品,患者服用這樣的藥品後無法得到質量安全等方面的保證,另外陳欣把中藥材碾碎,消費者無法得知藥材的成分,很容易受矇騙。

    這原本一條很普通的新聞,藥監部門查處既沒有經過檢驗,又沒經過批准,成分不明的藥品粉末,也很正常,可昆明市食品藥品管理局的查抄行動卻引起了意想不到的後果。

昆明市食品藥品稽查大隊的工作人員上周查處了一批沒有任何生産批號的假藥,
但讓他們想不通的是,之後就有很多自稱是患者和患者家屬的人上門去求情。

記者看到五名自稱是患者和患者家屬的人坐在稽查大隊辦公室內,要求稽查人員把查處的藥品交給他們,並説這種藥物是西山區殘聯康復醫院一個名叫陳欣的醫生配製的,不是假藥。他們是癌症患者,必須服用這種藥物,不能停藥,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患  者1:這給藥對我來説是很重要的,不然我也不會來這裡要。

患  者2:我認為為什麼他這個藥不是假藥,因為我家屬吃他這個藥就一直效果比較好,吃別的藥是不起作用的。

這些患者還説他們之前就知道陳欣沒有行醫資格證,醫院沒有製劑許可證,但是他們仍然信任這些藥品。

患  者3:我只相信一條,把人救活就是事實。

患  者1:我不管,因為它對我的病有好處,就算他是毒藥,對我的病有好處(我也要吃)。

    癌症,至今沒攻克的世界性醫學難題,現在竟出現了能治療癌症的靈丹妙藥,一邊是當地藥品監督部門要堅決按假藥進行查處,另一邊是自稱癌症患者的群眾上門來求情,這戲劇性的場面實在有些不可思議。這些粉末究竟是些什麼東西?它是假藥還是靈丹?來認識一下配製和出售這些藥粉的陳欣。

    記者在昆明市人民西路的西山區殘聯康復醫院找到了配製這些藥粉的陳欣。他並沒有因為昆明市藥監局的處罰而銷聲匿跡,相反還繼續在這家醫院的中醫科坐診。面對記者,陳欣並不避諱自己根本沒有行醫資質的問題。

陳  欣:按國家法律規定,我是沒醫師資格證的,我沒有在處方上簽字的權力,不是醫生。如果説沒林老師來幫助我,來支持我,我在這是非法的,但是由於有林老師在,我們相關的政策規定師帶徒,以師帶徒的形式,老師在處方上簽字,我們是合法的。

    林玲蘭醫生是陳欣所説的老師,是位老中醫,已行醫幾十年,證照齊全。

林玲蘭  醫生:只有我有處方權,我是昆明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的副主任醫師。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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