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4號下午五點多,上海浦東新區公安分局接到報案,一名男子在家中服毒自殺。令人奇怪的是,這名男子的死亡狀態非同一般:他面容安詳,沒有任何掙扎的痕跡,身上也沒有血跡,就像睡著了一樣。
事發地點位於浦東新區一棟普通住宅樓內,自殺者名叫曹飛,年僅27歲。
楊永勤(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 主訴檢察官):死者神態很安詳,衣服也穿得很整齊。
楊永勤(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 主訴檢察官):就像睡著了一樣,很安靜地躺在那裏。
在曹飛房間的桌子上,有一封留給家人的遺書,上面的第一句話令人震驚。
“別碰紙杯,劇毒氰化物”
很快,警方的屍檢結果確認,紙杯中的液體檢驗齣劇毒氰化鈉,而曹飛體內血樣中也檢驗出氰化物。
在一些諜戰電影裏我們看到過這樣的場面,有的特務或者間諜被抓住的時候,會突然使勁咬一下衣領或者假牙,頭一歪就死了。這些間諜吃的毒藥就是氰化物,因此氰化物又被稱為“謀殺者毒藥”。
張欣榮(第二軍醫大學藥學院無機化學教研室 主任):氰化物一旦攝入體內,它能夠迅速跟體內的載氧物質結合,使得體內的細胞就喪失了載氧的功能,在幾秒鐘之內,就可以致死。
與一般的毒藥相比,氰化鈉的致死劑量非常低。
張欣榮(第二軍醫大學藥學院無機化學教研室 主任):比一般毒品要低得多,成年人服用氰化鈉的量超過0.1克以上的話,幾乎沒有任何可能把他救回來了。但是你比如説吃點安眠藥,哪怕劑量大一點,那也有可能,搶救及時的話,把他救過來,但是這個氰化鈉,它是猝死的,救回來的可能性,幾乎沒有。
其實,作為劇毒物的氰化鈉在冶煉,比如從礦石中提取黃金和白銀,還有電鍍,農藥製造等化學工業生産過程中被廣泛使用,是一種重要的化工原料。但由於氰化鈉的毒性很強,在我國《劇毒化學品管理目錄》中,氰化鈉排名第一類,其生産,銷售,運輸都是受到嚴密監控的。可就在上海的曹飛死亡不到半個月,河南許昌又發生一起氰化鈉自殺事件。
2008年7月31號下午三點多,河南許昌市民王女士匆匆跑出家門,因為整
整一天她都聯絡不上兒子小亮。
小亮已經25歲了,獨自住在離家不遠的另一個小區。半年來小亮一直待業在家,平時很少出門。可是這一天,任憑家人和朋友怎麼聯絡,小亮都像突然失蹤了一樣,沒有任何消息。
王女士決定親自到小亮的住處一看究竟。
一推開房門,王女士松了一口氣。她看到兒子斜坐在電腦前,屋裏還回蕩著音樂聲。
王女士(化名)(小亮的母親):跟往常一樣,沒啥區別,電腦開著,音樂響著。
連喊了好幾聲,小亮卻沒有任何反應。王女士趕緊快步上前,細看之下不禁大驚失色。
王女士(化名)(小亮的母親):就是嘴發黑,全身都沒有出血。
而小亮已經全身冰涼,早就沒了呼吸。
王女士立刻喊人去叫救護車。此時,驚魂未定的她被電腦桌上一個杯子吸引了。
王女士(化名)(小亮的母親):他喝了一種藥片,就在電腦桌上放著。
王女士(化名)(小亮的母親):俺還莫名其妙,喝了啥藥,不知道。
幾天后屍檢結果證實,小亮也是服用劇毒氰化鈉致死。同時浙江寧波警方也傳來消息,在寧波打工的一名26歲男子李某,不久前因服用氰化鈉自殺身亡。短短一個多月時間,上海的曹飛,河南的小亮,寧波的李某三名男子全部因為服用氰化鈉自殺死亡,而這三人都沒有從事化工行業的背景。那麼,這些受到嚴密監控的氰化鈉,怎麼會落入三個普普通通的自殺者手中呢?
楊永勤(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 主訴檢察官):如果死者得到氰化鈉的渠道不查清,那麼這個氰化鈉,它是怎麼樣流向社會的,對社會會造成什麼樣的一種潛在的危險,它的上源到底在哪,就是警方必須要去查明。
警方了解到,曹飛大學畢業後在上海一家公司工作,幾個月前辭職,一直失業在家。
楊永勤(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 主訴檢察官):死者社交圈子很窄,他的從業經歷,也表明他從來沒有跟化學品這個行業有所接觸,所以他到底是從哪得到的氰化鈉,也確實是一個疑問。
仔細勘查現場後,警方發現曹飛手機中有幾條存儲的信息很可疑。
楊永勤(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 主訴檢察官):死者臨死之前的一天,有這樣一條短信,能好好活著,就活著,能不用就不要去用這個東西。
很明顯,對方知道曹飛想要自殺。而更早前一天的信息是:“我出售,你購買,大家都是違法的。”
楊永勤(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 主訴檢察官):在這之前還有一條信息,貨已經發出,你收到了嗎?
曹飛手機中這三條奇怪信息,全部來自於同一個電話號碼。
楊永勤(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 主訴檢察官):這幾條特殊的短信,讓警方初步斷定,死者很有可能是通過購買的方式得到了氰化鈉,而那個頻繁來短信的號碼,它的主人也許就是出售氰化鈉的那個人。
這個頻繁給曹飛發短信的人究竟是誰?他為什麼一面出售劇毒氰化鈉,一面還勸曹飛不要服用呢?很快,警方在曹飛家中又發現了一張快遞單,正好是曹飛自殺前一天收到的。
楊永勤(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 主訴檢察官):這份快遞件是在死者死亡之前的一天,和死者之前,所頻繁接到短信的手機號碼的主人是同一個。
快遞件是從哈爾濱市發出的,警方迅速趕赴黑龍江。根據通話信息及快遞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最終查明郵件寄出人楊海東。2008年8月,楊海東在哈爾濱被抓獲歸案,在他的暫住地,警方當場查獲氰化鈉200多克,以及出售氰化鈉的全部快遞單據,共計二十多張。這些快遞單據顯示,楊海東的買家遍佈全國。
楊永勤(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 主訴檢察官):第一個感覺就是震驚,它涉及的面非常廣,15個省,20個市,20幾個人都收到了這樣一些東西,但是如果不是本案的這個死者,當時公安機關查出確定了楊某,那麼就是説,可能他的流通渠道還不止這一點。
楊海東的買家涉及上海,河南,浙江,江蘇,湖北,重慶,福建等十五個省市二十多人,範圍之廣令人震驚。為了避免楊海東銷售出去的氰化鈉進一步蔓延擴散,上海警方立即向各省市公安機關進行了通報。經過各地警方十幾天連續追蹤,二十多名購買者中,除了三人已經服用自殺外,其餘的都已經全部收繳。畫面中的這個人就是楊海東,今年26歲,一直失業在家。楊海東怎麼會有劇毒氰化鈉,他又是通過什麼途徑把氰化鈉銷售到全國的呢?
2005年大學畢業後,找工作成了擺在楊海東面前的一大難題。做了很多臨時工後,再加上楊海東的父母關係不好,沒有家庭的溫暖,楊海東出現抑鬱症狀,於是他開始在網上尋找解脫的方法。
楊海東:我查到氰化物可以用來自殺,安樂死。然後我就搜索,在百度裏搜,後來就搜到了,關於氰化鈉的很多條信息。
從搜索到的信息中,楊海東得知氰化鈉是國家嚴控的劇毒化學品,購賣者需要經過許可。
楊海東:我知道這東西是違禁品,不能隨便買。 (在網上賣的)公司個人都有,公司得需要一些手續,然後我就找個人。
很快,楊海東和一個網絡名叫“好好男”的人聯絡上了,“好好男”稱他手裏有氰化鈉。經過幾次網上聊天之後,他們雙方談妥了交易,楊海東以850元的價格從“好好男”手中購買500克氰化鈉。
楊海東:他説最低就賣一斤,我少要他也不行,他不賣,他説他是批發。我説,你這東西從哪搞來的?他説,是工廠裏的。
幾天后,楊海東就收到了“好好男”通過快遞方式郵寄的氰化鈉。如此輕鬆地拿到整整500克氰化鈉,楊海東自己都有點不敢相信。更令楊海東不敢相信的是,氰化鈉到手了,生意也莫名其妙地跟著上門了。因為楊海東曾經在網上發過求購氰化鈉的帖子,並且留下了自己的電話。
楊海東:拿到東西之後,正巧有人找我,問我有沒有這種東西?我説當時就是他看錯了。我説我想買,他以為我也有呢。完了之後,我説我有,我現在已經有了,他説他買。
楊海東沒有想到,需要氰化鈉的大有人在,竟然通過網絡帖子打聽到自己這裡。
記者:他告訴你他要幹什麼用,你問過嗎?
楊海東:問過。他説鍍金用。
記者:他説是鍍金用?
楊海東:嗯。
記者:你相信他的説法嗎?
楊海東:當時相信他。
記者:你沒有懷疑過?
楊海東:沒有。
記者:那如果他用作別的,危害別的事,或者危害別人的生命,你不擔心嗎?你考慮過這個問題嗎?
楊海東:搖搖頭。
第一筆生意在收到氰化鈉之後第三天順利談成,楊海東以800元的價格賣掉了3克,這幾乎相當於他的全部購買價。
楊海東:我就揮霍了。就想先玩一玩,然後在走。後來就是錢沒了。然後,我就我就又想起來了。
記者:你想起什麼了?
楊海東:就想起來通過這個可以賺錢麼。我就在網上發佈信息,説我出售這個東西。完了,後來就一直有人找我買。
一次偶然的倒賣,竟然讓楊海東看到了賺錢的機會,輕生、自殺等字眼被他拋到腦後。隨後的短短三個月時間內,楊海東向全國十五個省市的二十多個人,賣出了份額不等的氰化鈉,總計200多克,銷售金額達到兩萬多元。
楊海東:錢!為了錢,
記者:賣這個賺錢嗎?
楊海東:對。
記者:賺了多少錢?
楊海東:兩萬多吧。
記者:跟你以前的這種工作相比,這種賺錢方式有什麼?
楊海東:很容易,坐在電腦旁就可以了。幹什麼用的都有,鍍金了,沖洗照片,藥狗的。
雖然購買人理由各不相同,但楊海東的心裏清楚,其實這些人大部分和自己一樣,都有輕生的打算。所以,每當他做成一單生意,之後都會給對方發一些勸導的短信。
楊海東:雖然我想自殺,但是我不是那種心理變態,我也不希望別人去死。
前手賣毒藥,後手又拉一把,楊海東就這樣經營起了販賣氰化鈉的生意。上海的小劉就是楊海東的一個買家,當時小劉也諸事不順,剛剛丟了工作,他想一走了之。
小劉:經常上網看論壇,正好看到有人在論壇裏留言,説出售氰化納,那我想買點,真的哪一天實在是過不去了,走了就算了。
讓人慶倖的是,在小劉拿到氰化鈉的前一天,他被一家單位錄用,這才避免了另一場悲劇的發生。但是上海、浙江寧波、河南許昌的三個買家卻沒有那麼幸運。
王女士(化名)(小亮的母親):這個藥他喝了,他就能死,100%能死,是不是。他要是不賣這個藥,不是這麼毒藥,是別的藥還能搶救過來呀,是不是?
採訪中楊海東説,他自己沒有想到私自倒賣氰化鈉是違法行為,因為網上有很多銷售氰化鈉的信息,自己也是根據那些信息才找到了上家和下家,從中賺點差價。
楊海東:就是很多網站很我提供了便利條件。
記者:他們沒有把你這個信息屏蔽嗎?
楊海東:沒有,基本上屏蔽的很少。
採訪期間,記者也嘗試著在一些網站上點擊氰化物,安樂死等字樣,進行搜索,不但能看到有人求購氰化物的信息,而且還發現仍然有人在網上出售氰化物,並且公然留下了聯絡方式。
李劍軍(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 處長):像這種劇毒物品本身國家都是監管的,你不可能通過新聞媒體去發佈這樣的一個出售信息,也不可能通過正規的商店去出售這個東西,馬上會被查獲,那麼正是因為網路,它網絡本身提供了這樣一個平臺,而且他的受眾不確定,任何人都可以通過網絡看到,所以他就是比一般傳統的,通過一些規避法律,或者是規避執法人員出售這樣的行為,帶來的危害性更大。
採訪中,主辦楊海東這起案件的檢察官認為,目前網站監管存在著很大
漏洞。
楊永勤(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 主訴檢察官):在網絡上他發佈這樣一個信息,就沒有任何的一個職能部門去發現,其實我們從技術手段來講,應該有關部門要去,對網絡上這種買賣的行為應該要有一個監管的,但是從沒有看到有這樣的一個監管的手段。
我們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産、經營、運輸實行嚴格的許可證制度。2002年國務院頒布實施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劇毒化學品生産企業、經營企業不得向個人或者無購買憑證、準購證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楊海東如此輕鬆地就從網絡上購買到了劇毒氰化鈉,那麼向他銷售氰化納的“好好男”又是誰,他又是怎麼獲取這些劇毒氰化納的呢?
通過網絡地址,警方迅速追蹤到了“好好男”,他隱藏在廣西。在廣西警方的配合下,“好好男”最終落網。此人真實名字叫覃獻忠,據他交待,他是從山東一家化工廠騙購到了氰化鈉。
“2006年夏天,我覺得通過銷售氯化鉀,氯化鈉的利潤很大,所以我在網上搜索,搜索到一家山東華都機電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有出售氰化鉀,氰化鈉的,我向那公司的聯絡電話打了過去,稱我需要氰化鈉電鍍用的,沒想到那個公司拒絕我,於是我説我在廣西桂林有個電鍍廠需要大量的氰化鈉,然後説我手續沒有,讓他們先寄一桶樣品,然後我再補齊材料,這樣説後,他們就通過物流公司給我送了一桶。”
目前,廣西警方正在會同山東警方,對覃獻忠及那家化工廠進行另案偵查。2008年11月,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買賣危險物質罪”對犯罪嫌疑人楊海東提起公訴。2009年2月13號,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本案做出終審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被告人楊海東犯非法買賣危險物質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陳星(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 審判長):在網絡上可以明目張膽買到這種(劇毒)物品,的確是我從事這麼多年刑事審判工作,也是比較少見的案子。他提供這樣一個劇毒物品,使不少人可能會走上死亡的道路,也有可能用這個劇毒物品做其它的犯罪,比如説它可能購買用於殺人啊,那麼這個社會危險性就更大了。
有關專家告訴我們,儘管氰化鈉是劇毒化學品,但是由於它極易水解,一定濃度的氰化鈉水溶液,隨著放置時間的增加,氰化鈉含量會因水解而降低,有人利用它進行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性並不大。如何消除網絡違禁物品非法交易?就這個問題我們請教了專家。
辦案檢察官談到,其實目前國家正加大力度治理網絡色情內容,取得了一定效果,也積累了一定經驗。如果將治理內容擴大到違禁物品非法交易,也會起到一定的遏制效果。
陳星(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 審判長):就是網絡的管理部門啊,包括網站啊等等,你在發佈相關的消息啊等,的確應該有進行相應的篩查,那麼如果説網站上一旦有相關這樣的內容,字眼出現,那麼我們的這個網絡的管理部門,那麼是不是也加強一些監管,那麼從這方面呢就是杜絕這樣的一個信息的發佈,那麼這是一條途徑。
李劍軍(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 處長):另外作為一個網絡的經營者確實也就是説網絡供應商,本身我覺得他們也有責任,在他們提供這樣一個平臺,這樣一個載體之後,對這個平臺和載體應該予以必要的就是監管,他們本身對這個載體平臺要予以監控,那麼要確保這些違法犯罪的信息不能在這個網上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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