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西省公安機關破獲了一起涉嫌高利轉貸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利用銀行的貸款以高利貸的形式轉借給資金緊張的企業,從中非法獲取暴利。今年四月,江西一家房地産開發公司由於資金緊張,向一家投資公司借款1300萬現金。某房地産開發公司工作人員 莫先生 合同裏就是説借款時間約定是三個月,我們可以提前還款,利率比銀行的利率要高出4倍多。為了能借到這筆資金,這家房地産開發公司將一處面積2000多平方米的營業房房産證以及一份購房合同作為抵押。某房地産開發公司工作人員 莫先生 如果我到期沒有還錢,這個房子就屬於他的了,如果我在借款期限內把錢還清,這個房子,他當時承諾無條件退還我們。 一個多月之後,這家房地産開發公司將款項全部還清,但是這時候,投資公司的吳某卻不肯歸還作為抵押物的房産證。某房地産開發公司工作人員 莫先生 連本帶利已經還了他1400多萬,吳某好像嫌錢掙少了,或者有其他原因,不肯把購房合同撤消,不肯把房産還給我們。事發後,房地産開發公司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立即成立了專案組調查取證。警方發現九江這家投資公司的吳某等人利用銀行帳戶不停地進行轉賬,並且有涉嫌高利轉貸的犯罪嫌疑。九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 王川西 他主要是利用銀行的貸款,借給浙贛(房地産)公司,收取鉅額利息 ##正文警方以犯罪嫌疑人吳某涉嫌高利轉貸罪對他進行了刑事拘留,在案件偵查過程中,吳某退還了扣押的購房合同,並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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