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編:周人傑 記者:李想 攝像:樊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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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行業的高回報使得市場上不時有假保單出現。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一季度保險監管工作會議上指出,要進一步規範保險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偽造和銷售假保單的違法行為。而遼寧省前不久就發生了一起制售假機動車保險單、騙取投保人保金的案件。我們先來了解一下案件的具體過程。
假保單大量流入市場 被騙受害者已逾千人
2008年年底,瀋陽市民李先生購買了一輛東風本田CRV汽車,然而才開了不到5個月的時間,這輛新車就不翼而飛了。丟車後的李先生唯一感到慶倖的是,自己在買車的時候曾一併購買了一份包括盜搶險在內的機動車保險。
假保單受害人李先生:“我一個朋友在4S店,通過他買的保單。”
然而,就在李先生試圖通過保險索賠的時候,他吃驚的發現,自己購買的竟是一份子虛烏有的假保險。
假保單受害人李先生:“等後期我那車丟了之後才發現這保單問題。”
此時,在瀋陽,發現自己購買的車險保單有問題的不僅僅是李先生。
假保單受害人李斌:“(電話)已經無法接通了,無法接通了。”
假保單受害人翟珺:“往他黑龍江那邊保險固定電話打,也沒人接電話,所以説我們感覺到這個事情是不是被騙了,完了普遍問一下我們這個單位,大概20多臺車,一起都是這種現象,感覺肯定就是被騙了。”
李先生等人辦理的都是中國人保財險的機動車保險業務,2008年10月開始,他們發現出險後遲遲得不到正常的理賠,再後來保險卡上赫然寫著的服務報案電話,卻怎麼也撥打不通,他們隱隱感到事情的不妙。而此時,遼寧省保監局和瀋陽市公安局陸陸續續接到了更多消費者的投訴。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遼寧監管局法制處處長崔燚:“今年09年4月初,遼寧保監局先後陸陸續續接到一批客戶的投訴。”
瀋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八經派出所民警吳寧:“我們發現他們所持有這個保險單都是黑龍江省佳木斯地區和內蒙古自治區左旗地區。”
在隨後的調查中,辦案民警了解到,在內蒙古,根本就沒有保單上所謂的“內蒙古左旗分公司”,而黑龍江佳木斯分公司也于2008年3月以後就沒有在瀋陽開展保險業務。
吳寧:“(我們到)佳木斯分公司去取證,然後他的接待一個經理告訴我們,拿出他們公司一個保單給我們看,然後我們再拿出我們的假保單對比,發現保單流水號不一樣。”按規定正確的流水號應該是10位數,而假保單整整少了3位。
吳寧:“這個假保險單是七位的,無論從數字字體大小還是從位數上都不一樣。”
除了流水號,在看似相近的真假保單的對比中,辦案民警還發現了其它的問題。
吳寧:“他(犯罪嫌疑人)在打印的過程中,做(假保險)單的過程中,只把第三聯放到打印機裏邊,打出一份保險,然後直接交給投保人,這個真保險單,正規的保險公司是一次三聯,然後第一聯是打印的,後邊兩頁通過複寫上來,並不是説(第三聯)直接放在打印機打印出來的。”
所謂的保單、保險證、收據、印章全都是偽造,消費者手中的保險實際毫無保障可言。目前經公安機關初步工作查明,此案涉及的被騙受害者已逾千人。
吳寧:“有車報廢的有車丟失的,有車給行人撞了,撞了非常嚴重,有撞重傷的、輕傷的、死亡的,都有,給投保人造成非常嚴重的經濟後果,損失非常慘重。”
如果以每份機動車車險5000元計算,上千份假保單就意味著保費收入至少在500萬元以上,遼寧這批數量巨大的假保單到底是怎麼流入車險市場的?原來,在假保單背後,還有一個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的假保險公司。
在瀋陽市和平區看守所,記者見到了萬徵,這個1980年出生的年輕人,大學畢業後幹過很多工作,2008年初他在瀋陽註冊了一間保險代理公司,主要操作一些異地保險業務,後來因為保監會明令禁止異地保險,萬徵的代理公司也因經營不善關了門,但熟悉保險業務的他萌生了假保單騙錢的念頭。
記者:“你是從什麼地方買到這個假保單的?”
犯罪嫌疑人萬徵:“廣東東莞。”
記者:“你怎麼知道這個地方有這樣的假保單出售呢?”
萬徵:“那時候還做點二手車買賣,正好有一次廣州東莞那邊去看看車,完了他那個有個修配廠門口,就地下寫了辦證、假證後來留了個電話,當時我兜裏邊正好有份沒給客戶的保單,但這個保單是真的,完了把那保單給他看一下,他説能做。”
就這樣,2008年4月,萬徵在東莞花了2000元製作了3000多份假保單, 回到瀋陽後,他開始招兵買馬,開展業務,他很快找到在某保險公司當業務員的謝小亮和肖韓,讓他們倆負責拉客戶;接著,找來楊松為他製作假保險手續;又找來陳超、陳剛負責出險、定損和理賠。這樣,一個完整的“保險公司”誕生了。他們以低廉的價格吸引消費者投保。
萬徵:“新車在公保大廳保,基本都是認識人或者是通過別的手段,最高能打個95折,就是不能再往下打了,但是我們這個,他們往市場上放,也就是,據我了解也就是55%,100塊錢,100塊錢的話,咱們收55元。”
除了打出價格牌,萬徵還積極拓展銷售渠道,比如4S店、新車公保大廳以及一些保險代理機構,據悉在瀋陽,至少有100名保險業務員做過萬徵的假車險保單業務。僅僅1年的時間,萬徵就在瀋陽及周邊地區為1000多輛車辦理了保險業務。
萬徵:“開的挺好這個局面開的挺好。”
而為了不讓消費者産生懷疑,在保險證上,萬徵並沒有留下中國人保財險正規的服務報案電話95518,而是把自己的手機號碼和一個佳木斯座機號印在上面,而這個座機號實際上是佳木斯一個小靈通號碼再轉移到瀋陽的座機上,萬徵安排專人負責接聽並及時作出處理。
假保單受害人李斌:“我保險杠什麼撞過以後,他都現場來,也照相,也照相完事圍著車,看看你,怎麼怎麼肇事,因為啥肇事,非常正規。”
而最初對於出險金額較小的事故,萬徵也是立即給予賠付;
假保單受害人翟珺:“比如我那車門,叫人在小區裏拿鑰匙劃一下,180塊錢,他當場就給了,所以説我感覺比其他保險公司還快捷,當時也沒什麼想法,這很正常。”
然而對於出險金額較大的事故,萬徵會以各種理由拖賠、拒賠。但儘管“賠小不賠大”, 不到幾個月的時間,隨著出險車輛的增多,萬徵還是感到理賠力不從心。
萬徵:“收的錢和我們賠的錢不成正比。”
除了自己大手大腳的揮霍之外,萬徵告訴記者,高昂的代理費也就是業務員的提成,實際上也讓到手的保費大打折扣。
萬徵:“我實際收是38%,他們中間的差額他們就給扣了,所以説他這個佣金也比較高。”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遼寧監管局法制處處長崔燚:“這個手續費相關的政府部門是有一定規定的,比如説稅務部門,他規定只允許15%的手續費。”
那麼萬徵為什麼要把大頭的利潤分給中間的業務員呢?他的回答是:渠道為王。要想售出更多的保單,就需要用較高的手續費去“巴結”代理的業務員。
萬徵:“有些業務員就挺穩的,也不想流失一些客戶。”
攜程保單門:揭開了航空意外險市場制假的秘密
萬徵一手炮製的假保單之所以能大量流入市場,秘密就在於他們能提供高額佣金。有錢能使鬼推磨,一些保險代理機構的業務員見有利可圖,就積極地向投保人推銷假保單。保險仲介代理行業的混亂,為假保單暢通無阻打開了大門,前不久發生的攜程保單門事件又揭開了航空意外險市場制假的秘密。
2008年11月12日,昆明的梁玉祥先生攜新婚妻子去海南三亞度蜜月,11月14日,他通過攜程網購買了兩張11月18日從三亞返回昆明的機票另加兩張總計40元的平安公司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保險。在拿到保單後,梁玉祥注意到,保單的有效期是18日當天,但是,梁玉祥所乘航班從三亞起飛時間是18日夜裏23:05分,而到達時間則是19日的淩晨0:55分。
攜程保單門事件當事人梁玉祥:“意思就是我有一段時間是不在保的,即便是真的(保單),也是不在保的。”
梁玉祥就該疑問致電攜程網客服熱線,客服人員稱保單是保當次航班,航程肯定受保障。但令梁玉祥錯愕的是,他發現保單上“1天”的英文翻譯竟然是ONE DAYS,而背面“保險期限詳見保單”中的“詳見”也寫成了“祥見”。梁玉祥隨即致電平安財險客服熱線,經平安財險的客服人員查證,平安公司的系統並未查到其兩張保單的投保記錄。2008年12月12日,平安海南分公司出具了書面回復,指出該保單存在著沒有印刷限售地區、沒有打印驗證碼、保險期限錯誤、單證流水號及保單號不符合編寫規則等諸多問題,並稱“所提供的保單非我公司産品”。
梁玉祥:“我覺得還是很嚴重,我説這個,保單就説雖然是兩份40塊錢,但是其實背後承載著兩條生命。”
作為梁玉祥的代理律師,張宏雷在接手梁玉祥案件後,不停地接到消費者關於保單的諮詢。
雲南震序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宏雷:“我收過到十張保單的原件,經過一一核實有七張是假的。”
就在昆明,3月17日,一家公司通過電話訂票的形式給16位公司客戶訂了昆明到重慶的往返機票,一共32張,和機票同時送達的還有32張航意險保單,公司的工作人員在付款後發現,保單的單號不僅模糊且票號完全一樣,工作人員立即向保險公司查詢,經證實這32張保單全部為假保單。由於這家航空票務代理點與該公司雙方是長期合作關係,工作人員又找出了之前在這家公司訂購的兩張保險單,經核實,這兩張都邦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保單也係假保單。
一位工作人員怎麼也沒想到,這麼多的假保單出自具有保險監業代理許可證且長期合作的正規代理手中。記者還注意到,這36張假保單居然和梁先生的保單出現了同樣的中文錯別字和英文語法錯誤。
張宏雷:“我們後來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社會現象,全中國的假保單有很大部分跟梁先生從攜程買到的假保單是同一個版本同一個編號,正面的錯別字和後面那個錯別字一模一樣。”
與此同時,張宏雷還發現,在眾多短期意外險假保單當中,免費保險更是“重災區”。
張宏雷:“有一個消費者有一天就打電話,張律師我手上有去年留下來的三張保單,以前還有很多保單,都是我買機票這家代理公司贈送給的,而且這家保險公司的老總是我的好朋友好哥們,我萬萬沒有想到朋友送我的保單全都是假的。”
機票代理點工作人員:“送的幾乎都是假的,全都是假的,一個月以前送保險,那時候都是用的假保險,現在不敢用了。”
這些保險兼業代理點工作人員的話證實了張宏雷的判斷,他們還向記者透露,票面價格賣到20元的假保單,成本非常低,遠遠超出想象。
機票代理點工作人員:“他給我們説了,賣保險的人説5毛1塊的都有,給我們看了一下,但是我們沒要。”
記者:“這是什麼時候的事情?”
機票代理點工作人員:“也是去年嘛。”
今年三月初,保監會的一道緊急通知揭露出另一個大騙局,一家名為“恒亞迪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假保險公司竟開設有網站和客服電話,主要通過網絡和部分航空售票網點非法銷售交通工具意外險,公然招搖撞騙。專門成立“保險公司”造假,短期意外險假保單之猖獗可見一斑。
破綻百齣的假保單怎樣通過正規保險銷售渠道流入市場的?
在剛才的兩起假保單事件中,無論是幾千元的車險保單,還是幾十元的航意險保單,我們看到,實際上造假的手段並不高明,只要仔細看看保單,或者打個電話到保險監管部門查一查,就能識破騙局。可是,這種夾雜著錯別字,破綻百齣的假保單怎麼就能通過正規保險銷售渠道流入市場?為假保單推波助瀾的還另有原因。
在中央財經大學,記者見到了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2002年他因揭露航空意外保險存在的假保單現象,推動了航空意外保險電子保單的進程。郝演蘇將現在各種假保單産生的根源歸結為保險兼業代理的監管缺位。所謂保險兼業代理人,是指受保險人委託,在從事自身業務的同時,為保險人代辦保險業務的單位。可以看得出,它實際上是連接消費者與保險公司的橋梁,承擔了很大一部分保險業務的銷售工作。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按照2008年數據,80%業務是由非保險公司的僱員銷售出去。”
然而,正是這些非保險公司的代理人,他們在銷售保單的同時,一些弊端也暴露出來。
兼業代理“監管缺失”
一位叫梁雲的消費者告訴記者,他的母親在2003年投保了中國人壽的一種理財險,去年底保險代理人趙軍告訴他們,保險已到期,可以連本代息退還,並帶領他們在工商銀行辦理了退保手續。看到錢已在存摺上,梁雲與母親放心的帶著存摺回家了。然而沒想到的是,三個月以後,梁雲去銀行取錢,卻被銀行告知這11萬的存款已分兩次被中國人壽以保費的形式劃走了。梁雲找到保險公司,卻被告知,騙保行為是保險代理人趙軍的個人犯罪行為,和保險公司沒有關係。
受害人梁雲:“那個人不是他們的員工是他的代理人,那你説像這樣的話,我們確實不清楚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關係,那他作為代表人壽,不管怎麼樣我們就認為他是中國人壽的員工是這樣。”
事實上,保險公司與保險兼業代理機構之間是一種委託人與受託人的關係,保險兼業代理機構代表保險公司,其兼業代理行為理應受到保險公司的監督。然而就保險公司而言,如今指令性保費指標仍然是考核體系中的重中之重,為了追求保費規模的增長,保險公司對兼業代理機構的管理大多成為一句空話。同樣為了追求收益,保險公司也都不同程度的與無資格的兼業代理機構發生業務往來。
雲南震序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宏雷:“攜程網出售保單十年來,即便他賣真保單都是沒有任何法定資質的,也就説他構成法律上的非法經營和《保險法》上的非法代理保險業務。”
兼業代理“綁架”保險公司
根據中國保監會在2008年保險仲介市場發展報告中指出,2008年,航空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實現保費收入1.86億元,佔比0。04%,其中以三季度來看,航空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實現代理手續費收入0.46億元,佔比0.26%,從佔比來説,航空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代理手續費收入佔比是要遠遠高於保費收入佔比的。
郝演蘇:“因為渠道為王。”
就像萬徵的假保險公司,為了售出更多的保單,他不得不拿出用高昂的手續費去“巴結”代理的業務員。目前,由於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壟斷著相當一部分保費資源,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實際上控制了保險代理關係的主動權,更以此作為籌碼,哄抬代理手續費,導致各保險公司之間的惡性競爭,從而擾亂保險市場的秩序。雲南一家保險公司的負責人就曾在採訪中倒出苦水。
中國太平洋壽險雲南分公司副總經理李鴻:“從2008年下半年開始明顯,一下子我們的(代理)成本不斷攀升,我們覺得壓力太大,我們無法來經營這塊業務了。”
高成本的壓力讓保險公司開始選擇黯然離場。
郝演蘇:“中間的盤剝太高,太高風險就大,本來這張票面20元錢,20元錢如果80%給對方,或者60%給對方,那麼一旦出事發生事故對(保險)公司來講是很麻煩的,而且這種情況造假也可能多,那我乾脆我回避開,我回避開我沒有假的東西,那麼它的品牌它的形象它的財務的安全性得到了保障。”
兼業代理違法成本過低
瀋陽車險假保單案中,儘管主要犯罪團夥已經全部落網,但是那些曾經拿著高額回扣,將假保單銷售給消費者的業務員,卻逃脫了法律的制裁。目前,由於兼業代理機構主業不受保險監管部門監管,保險監管部門對兼業代理機構的各種監管處罰措施很難從根本上觸及兼業代理機構的核心利益。因此,這些機構往往無視保險監管權威。與此同時,法律的空缺也大大降低了兼業代理的違法成本。
記者:“那麼這一次對於這個案件,究竟應當將它定性為非法經營還是詐騙?”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遼寧監管局法制處處長崔燚:“那麼像這類現在在法律上還沒有一個明確的界定。”
張宏雷:“我們看了中國的《刑法》、《保險法》之後,我們發現有一個合同詐騙罪,但是合同詐騙罪的主體,幾乎只指向公民或者單位去詐騙保險公司的,也就是你去騙保,他沒有説你保險公司或者像攜程這種,弄假保單來欺騙消費者欺詐消費者或者單位的情況下,你構成什麼罪行,沒有。”
針對目前保險案件定罪難,立案難的情況,郝演蘇提出了要以保險金額作為定罪標準的觀點。
郝演蘇:“不能夠以保費作為定罪的保費,而以保險金額作為定罪的標準,這樣才符合這樣一個保險産品特有的特性。”
記者:“什麼意思?”
郝演蘇:“我花20塊錢買了一份行業險,這個行業險的保險金額如果是60萬,也就是我發生事故保險公司要給我60萬,所以定罪的時候就要按60萬定罪。”
與此同時,郝演蘇還建議,監管部門還應當從細節上下功夫防止假保單的出現。
郝演蘇:“所有的保單,監管部門應該下一個規定,所有保單都給客戶提示的一個,明示的一個文件,就是當你接到這張保單的時候,請你撥打什麼什麼電話確定它的真偽,並使它及時生效。”
記者:“成為一個必要的步驟?”
郝演蘇:“成為一個必要的環節。”
2009年10月1日,新的《保險法》將全面實施。新《保險法》最核心的三大變化是突出了保護被保險人,突出了加強監管和防範風險,突出了拓寬保險服務領域,對保險業的依法合規經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遼寧監管局局長張廣增:“我們現在和公安部門聯合發一個打擊保險詐騙的實施意見,而且各市主要依靠保險的行業協會和公安部門進行聯絡,開展打擊保險詐騙進行工作。”
半小時觀察:保單的背後是生命
針對航空意外險出現假保單,中國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保監會要求所有經營意外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都要實現電腦出單、電腦聯網、實時管理,保單的原始信息要實時進入公司核心業務系統,對於不能夠按規定實現短期險信息化管理的保險公司,保監會將限制甚至禁止經營意外險業務。
不過,比起用技術手段來,我們同樣不能忽視保險兼業代理制度本身,給假保單暢行帶來的風險。根據中國保監會網站公佈的1季度保險仲介市場發展報告,截至3月31日,全國共有保險兼業代理機構134591家,銷售保險總額1432.24億元,同比增長13.62%,與此同時,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實現代理手續費收入57.47億元,同比增長25.04%。不難看出,兼業代理機構的佣金增長要遠遠超出他們銷售的保費增長。
從這組數據裏,我們發現,“渠道為王”這句話放到兼業代理機構身上實在不為過。保險公司希望爭奪更多地市場份額,但在自身營銷力量不足的情況下,只好仰仗兼業代理這種第三方來給自己拉客戶。為了眼前的保費收入,不得不滿足代理機構高額的佣金要求,久而久之就形成了這樣一種本末倒置的市場格局。
作為投保人,我們當然不願意看到,我們繳納的保費就這樣變成代理機構的佣金,我們更擔心,被層層抽取之後的保費,最後還能剩多少留到保險公司手裏,變成我們今後的保障。假保單只是揭開了這層微妙關係的冰山一角,隱藏其後的風險更大。
好在,我們看到,中國保監會已經決定將深入研究保險營銷體制中存在的問題,推動營銷體制改革,同時嚴厲打擊保險仲介機構銷售假保單的行為,發現一起取締一起。採取通報、公告等多種形式,及時向保險公司和社會公眾提示風險,形成市場懲戒機制。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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