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萊夫斯基,23歲,是5號發生在馬其頓南部大湖沉船事故的船長。他,雖然大難不死,但卻可能無法逃過法律的制裁。當地時間5號上午11點左右,菲萊夫斯基駕駛的,一艘滿載保加利亞遊客的遊船在行進途中,突然發生尾部斷裂,很快沉入6米深的水中。事發時船上有乘客57人,其中42人獲救,15人遇難。菲萊夫斯基起先被認為,在事故中溺水身亡,後來被發現,受傷住院,並於5號晚上出院。馬其頓一家地方法院昨天宣佈,以“危害人身和公共設施安全罪”對其進行30天的收押審查。警方表示,如果他受到刑事起訴,而且一旦罪名成立,他將被判處4到10年監禁。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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