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明後兩年定點飯店政府採購工作啟動

2010年06月09日 08:40  人民日報 我要評論

  財政部近日發出通知,對2011—2012年黨政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政府採購相關規定進行明確。

  通知明確,政府採購確定的定點飯店,是為中央和地方各級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提供出差和會議使用,中央和地方單位享受同等接待服務。

  定點飯店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是,出差定點飯店以三星級(含三星級)以下的飯店為主,具備衛生、安全等基本條件並提供全部客房。四星級、五星級飯店能夠接受本次定點飯店政府採購的價格要求,並提供不低於飯店總客房數70%的客房,可以參加出差定點飯店政府採購。會議定點飯店應當具備承辦中央級三類會議以上規模的能力,並提供全部客房和會議室。

  在黨中央、國務院明令禁止召開會議的風景名勝區,不採購會議定點飯店。如該地區已經實行了會議費管理制度改革,採購的會議定點飯店,僅供本地區使用,不接待其他地區或中央部門的會議。

  出差定點飯店的政府採購價格可以在目前三星級定點飯店採購價格的基礎上適當調整。原則上省級政府所在城市的定點飯店客房套間採購價格應控制在600元以下,標準間和單間的採購價格應控制在300元以下,其他地級市的定點飯店採購價格應當低於上述標準。在飯店客房價格季節性變化特別明顯的旅遊城市,對出差定點飯店可以分別確定淡旺季兩個採購價格。具有接待服務良好信譽的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願意繼續參加新一輪定點並承諾履行有關協議的,可以續簽協議書。有多次違反協議記錄的定點飯店,在新一輪定點中不予接納。

  為推動各地方開展出差和會議管理制度改革,實現中央與地方的定點管理工作同步開展,統一採購,統一管理,對於各地經過政府採購程序,確定為本地黨政機關提供服務的定點飯店,可以通過續簽協議的方式轉為全國性的定點飯店。

責編:曹樹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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