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視頻|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2010年06月07日 18:57 揚子晚報 我要評論
明明賣空調的時候承諾五年包修,可是才用到第四年空調壞了,商家卻甩手不管了。這可讓消費者程先生感到很氣憤。
程先生於2006年7月22日在某家電商場看中一款櫃式空調機,該機的廠家還承諾:該公司産品自開出發票之日起整機包修三年;壓縮機包修五年。於是程先生以2630元的價格將該款空調機買回了家。可是今年5月初,當程先生再次打開空調時,發現空調機大熱天就是不製冷。程先生只好找到商家的維修部,經維修部的工人師傅檢測判斷是壓縮機壞了,程先生同時還被告知由於該空調機的廠家已停産,如果要更換新壓縮機連同加氟利昂收費800元,為了及早將空調運轉起來,程先生當時也沒多想,表示同意付費維修。可是空調機是修好了,但程先生的心理卻有些不解,因為當初廠家承諾五年免費包修,憑啥就不兌現呢?在與商家維修部交涉多次無果的情況下,程先生來到了當地消協要個説法。
消協人員查驗了程先生的購貨發票等資料後,確認該機應在廠家包修的範圍,隨即與商家進行溝通,商家稱該廠已停産,與商家的供貨合同和售後服務的合同均已終止,因此商家的維修部只能按照國家的三包規定來執行,即整機包一年,主要部件包三年,程先生的空調機已超過三年,所以要付費修理。
消協人士認為,消費者是通過商家才購買了該款空調機,廠家的承諾就應視同是商家的承諾。其次,就在消協調查此案時,還曾經打通過廠家的維修電話,説明廠家並沒有因停産而不履行其承諾。因此商家的維修部收取程先生800元維修費應當退還程先生。
責編:張恪忞
相關鏈結:
聲明:中國網絡電視經濟臺所載視頻、文章、數據等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