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低價遊“隱暴力”

2010年06月07日 10:20  廣州日報 我要評論

  7月起遊客可拿新法規投訴旅行社

  乒壇老將香港購物被“氣死”事件揭開了旅遊業“隱暴力”的“冰山一角”。記者昨天走訪不少業內發現,隨著遊客越來越“精明”,旅行社“隱暴力”正在抬頭,成為低價出遊的又一宰客手法。

  案例:

  遊客不看表演導遊不給住

  國家旅遊局近期通報了一例導遊“隱暴力”的案例。某市100余名居民參加了當地旅行社組織的“7天單飛海濱遊”。遊客代表在與旅行社簽訂合同時,多次口頭申明旅行社一方不得強迫遊客參加另行付費遊覽項目,旅行社工作人員也表示同意。

  行程第一天,地接導遊就要求遊客每人再交300元的費用,觀看“某表演”,大多數遊客表示不願意參加。導遊於是讓司機將大巴停下不走了,並對遊客説“你們不交錢,我就沒有錢安排晚飯,賓館房間的鑰匙也拿不到”。最後經過反復爭執,在與導遊談妥了人均100多元的價格後,20多名遊客無奈觀看了“某表演”。

  國家旅遊局:

  避免落入低價旅遊陷阱

  針對乒壇老將香港購物被“氣死”一事,國家旅遊局發佈3點旅遊警示,其中一點是,遊客參加旅遊活動時,應當將旅遊産品的品質、旅遊服務質量和價格進行綜合考慮,不要單純追求“廉價”,避免落入低價旅遊陷阱。

  記者還了解到,7月1日起,新的《旅遊投訴處理辦法》正式實施。該辦法規定,從旅遊合同結束之日算起的90天內,遊客都可以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機構或者旅遊執法機構投訴。

  在接到遊客投訴之後,旅遊投訴處理機構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有處理行動,被投訴人則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作出書面答覆。調解不成的,投訴人可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責編:張恪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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