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已按二套房新政審貸 二套房貸仍有空可鑽?

2010年06月07日 08:57  人民網 我要評論

  由於外地房屋登記系統部分沒有聯網,可能造成核查時的漏洞,對於如何認定二套房仍需出臺具體操作細則加以完善——

  作為“新國十條”的配套政策,住建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6月4日聯合發出通知,對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進行規範。通知明確,對於二套房的認定不僅要以家庭為單位,同時執行認房又認貸的嚴厲政策。另據記者了解,目前部分商業銀行已經開始按照上述要求嚴格審貸。

  部分銀行認貸又認房

  新出臺的二套房認定標準是以家庭為單位,既認房又認貸,且異地人士購房貸款還需提供1年以上擬購房地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均按照二套房貸計算。

  中原地産華北區董事總經理李文傑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本次對二套房標準的認定可以看作預料之中。在‘新國十條’出臺之前,部分銀行就已經開始實行認房又認貸的標準進行貸款。總體來説這是政策嚴厲的表現。”

  記者以購房者身份致電北京多家商業銀行後得到的答覆是,這些金融機構都已按照該標準進行審核貸款人的身份。而在上海,中行和招行表示,目前對異地人士在滬貸款購房,不能提供上述證明的連二套房貸也不能申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客服稱,異地人士在上海購房貸款,需要有在上海一年以上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以及就業單位的相關證明,若沒有以上證明,需要以書面形式向貸款支行諮詢。農行、工行等銀行客服也給出了同樣的解釋。

  經記者換算,如果全國金融機構都按上述標準進行認定,購買一套價格為200萬元的住房,那麼,第二套房購買者的首付款將從原來的6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另外,由於貸款利率從基準利率的八五折提高至1.1倍,其總還款金額也要多出23萬元。

  “提高購買二套房的購買門檻以及購買成本,被市場視為遏制炒房的重要手段。”國巨基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首席經濟學家孫飛告訴本報記者:“該項概念得以明確無疑是嚴厲政策的表現。這必然會再度遏制投機需求。”

  借道經濟實體走不通

  儘管如此,仍有評論擔心,投機者或許會以經濟實體的名義從銀行中貸款再將資本注入房地産市場。對此,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向《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這樣的擔憂基本不會出現。” 他説,中國銀監會已經逐步開始實施“一個指引三個辦法”,會杜絕一些經濟實體的銀行貸款被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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