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黃鶴樓票價未聽證漲60% 市民告物價局(圖)

2010年06月06日 12:31  四川在線 我要評論

  巍峨聳立於武昌蛇山的黃鶴樓,享有“天下絕景”的之稱,與湖南嶽陽樓,江西滕王閣並稱為“江南三大名樓”。 中新社發 孫同超 攝

  今年4月1日起,黃鶴樓公園門票從50元漲至80元。武漢一位市民查詢相關法規,質疑漲價程序違規:一是漲幅過高,二是未舉行任何聽證會。3日,他拿起法律武器,要求湖北省物價局撤銷該漲價決定,並賠償個人經濟損失30元。黃鶴樓公園和湖北省物價局對該質疑的一致回應是:這次調價不是漲價,是重新核定價格,因而沒有漲幅限制。經協調,武昌區法院表示研究後再行答覆是否立案。

  市民質疑門票漲價三點違規

  市民漆先生介紹,4月4日上午,他到黃鶴樓公園遊玩,發現門票從50元漲至80元。

  漆先生回去查閱相關資料,“黃鶴樓公園此次漲價根本沒進行價格聽證,而且一次漲幅高達60%。”漆先生找到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委託其起訴本次漲價的最終批復者——湖北省物價局。

  記者看到起訴書上,就黃鶴樓漲價提出三點質疑。首先,由湖北省物價局印發的《湖北省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價格時,原門票價格在50元以下的,提價幅度不得超過35%;50元至100元以內的,提價幅度不得超過30%。”但黃鶴樓一次調價高達60%。

  其次,該細則還規定門票調整要向社會公示兩個月。但黃鶴樓調價的批復時間是2月3日,4月1日起執行,不足兩月。

  第三,國家八部委的文件規定,實行政府定價的門票價格調整,要按規定進行聽證,但黃鶴樓門票漲價並未舉行聽證會。

  漆先生認為,黃鶴樓門票漲價在內容和程序上都違規,應當撤銷。他還要求賠償個人經濟損失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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