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告昔日老總轉走上億資産 庭審曝出暴利內幕

2010年06月04日 14:44  人民網 我要評論

  國有企業北京中標方圓防偽技術集團(簡稱中標集團)將昔日總經理王某和北京中標方圓防偽技術有限公司(簡稱中標公司)告上法庭,指稱被告方將鉅額生産訂單轉走,致上億國有資産流失。因雙方都是手機入網許可證的生産商,在庭審中曝出了許可證的利潤高達約25倍的內幕。昨天下午,(北京)市一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中標集團訴稱,信息産業部標準化研究所于1999年至 2002年與中標集團簽訂合同,約定該公司是入網許可證的獨家承制單位。這一入網許可證成本只有0.007元,也就是7厘左右,但國家採購價是每枚 0.17元,銷售毛利潤達到近25倍。然而,原任中標集團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的王某,卻將這些訂單轉移給了中標公司。

  中標集團律師黃國峰稱,當時王某未經過上級主管部門同意,擅自以集團名義與德國柏林阿斯捷防偽技術公司共同出資設立了“有限公司”。黃還強調稱,德國公司正是王某的同學趙某設立的一人無限責任公司,從1999年-2002年,這些業務總共給“有限公司”帶去了1.14億的利潤。中標集團只拿到了40%多的股東分紅 4460余萬。據黃稱,“集團”的很多高管都在“有限公司”中握有股份,並長年獲得紅利。

  “1997年的中標集團,是個什麼樣子?一年的收入只有35萬,完全靠國家財政撥款維持”,已經退休的王某昨天在法庭上説,當時為了引進先進的生産力,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挽救沒落的中標集團,他們決定與外商合作。“中標集團將業務轉移給關聯公司,有助於集團利益的最大化”,王某説自己的做法沒有違反公司章程,是正常的轉移。

  對於“高管分紅”的指責,王某解釋稱,“當時集團和有限公司實施的是自願報名參加的方式”,王某稱包括集團兩個副總在內的幾乎所有員工都選擇了去中標公司工作。“我們簽合同是在1999年,而2003年才有的國家政策,增資擴股,才有了員工的分紅。”王某説,當初“集團”就是沒有幾個人的皮包公司,“當時的中標集團,根本做不了這麼大的單”。

  由於雙方都不同意調解,法庭宣佈休庭,將擇日宣判此案。(孫思婭)

責編: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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