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應摒棄四種負面心態

2010年06月04日 10:32  京華時報 我要評論

  保險産品不同於其它商品,大多數投保人只有在意外發生時可能才感覺得到保險保障的存在,但即使是買了保險的人也不會去期盼意外的發生。所以,對有意購買保險的人來説,常常産生矛盾的心態。保險專家表示,包括上述的矛盾心理,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還應該避免以下幾種負面的想法,否則容易對保險産品産生誤解或給自己造成損失。

  1.僥倖心理

  不少投保人在參加一年期意外傷害保險到期後,看到投保後沒事,自己也沒有從中獲得經濟收益,就覺得“吃虧了”、“不划算”,接著容易産生“壞事應該也輪不著自己”的僥倖心理,因而不再續保。保險專家表示,保險業恰恰是承保那萬一發生的災害事故的,這萬分之一或者概率更小的風險對於個人來説就是百分之百的損失,不能大意。因為僥倖心理或者因保險保障不足而在遭受損失後追悔莫及的案例數不勝數。

  2.從眾心理

  消費者在選擇保險産品時容易隨大流,人家投什麼險種自己就保什麼險種,別人選擇多少保額自己就選擇多少保額,認為一旦有事大家可以利益均等,找到一種心理平衡。保險專家表示,從眾心理不可取,因為每個人的具體情況不盡相同,比如家中經濟收入怎樣,財産價值多少,工作環境如何,身體狀況怎樣,加上個人對理財方式的認同等,這些情況有很大差別,以他人為樣板來決定自己投保,往往是該保的沒保、該保足的沒保足,如此就失去了保險的意義。有意投保的消費者不要嫌麻煩,應該去找保險公司諮詢,讓對方從專業角度進行設計,既符合個人要求,又能規避風險,尋求量身定制的保障。

  3.盲目心理

  購買保險應該有的放矢,不能“求全責備”或者“扔進籃中的就算作菜”。比如有些家長在給孩子購買兒童保險時,一味求多,幾份甚至十多份兒童險累計購買,卻不知兒童險的保額上限為10萬元,超出部分算為無效。又比如健康保險,購買的前提必須是看清條款責任範圍,明白健康險種和一般人身險的共同點與不同點,哪些狀況可以投保,哪些狀況屬於除外責任。還有關於日後萬一齣險怎樣獲得賠償的相關規定要求,均是以後索賠的關鍵之處,以為投保了健康險就能保障自己的健康,看病住院都不用花錢,這樣的盲目投保必然影響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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