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瓜博士被判刑 張悟本會是下一個綠豆博士嗎

2010年06月01日 09:33  北京晚報 我要評論

  在剛剛過去的一週裏,京城最貴中醫張悟本無疑是這個初夏最火的人。中醫世家身份被質疑;“衛生部首批高級營養專家”頭銜為杜撰;綠豆長茄子治病的理論被批駁;“悟本堂”根本沒有行醫資格……張悟本一步步走下了他的食療神壇,越來越多的公眾大呼上當。“神話”變“笑話”,忽悠又該如何收場呢?回想2007年因宣稱吃紅薯治癌症的台灣“地瓜博士”林光常,張悟本會是下一個“綠豆博士”嗎?

  跟著張悟本吃綠豆的人

  難道忘了地瓜博士?

  在探討張悟本事件的時候,不能不提到一個人——“地瓜博士”。華西醫院一名中醫教授在批駁張悟本時曾笑言:“跟著張悟本吃綠豆的人,難道忘了當初的地瓜博士。”

  “地瓜博士”真名林光常,台灣人。自稱是美國環球大學醫學博士,但該學歷台灣和美國都未承認。他聲稱自己曾用喝胡蘿蔔汁治好癌症,警告“血癌不可做化療、放療,不然會誤診”。由於其推崇“每天吃一個紅薯可以保證不得癌症”得名“地瓜博士”。

  從2002年起,林光常通過廣告、出書,向消費者推薦他所經營的酵素等産品,吹噓能治癌、排毒,搭配他的排毒餐,效果更好。林光常以十倍高價販售成分普通的健康食品賺錢。一名乳癌患者看了林光常的書和廣告後,拒絕化療,只吃排毒餐和酵素,癌細胞卻繼續蔓延。她在病床上咯血,向媒體控訴林光常賺黑心錢,隔天就病逝了。另一名患鼻咽癌的工程師,只吃林光常的健康食品和排毒餐,結果不到一年就病故,年僅26歲。檢察官調查,林光常至少騙了57人,其中3個人還不幸死亡,詐騙金額超過新台幣400萬元。

  2007年8月,林光常因違反《醫師法》和《健康食品管理法》,被法官依常業詐欺等罪,判刑兩年六個月。

  張悟本會是

  下一個“綠豆博士”嗎?

  看到這兒,難免會讓人將“地瓜博士”和張悟本做一對比。都是頭頂醫學專家的光環,宣揚食療理論。“地瓜博士”的排毒餐使盲目的患者延誤治療丟了性命,而他本人也付出了代價。張悟本會成為下一個“綠豆博士”嗎?

  衛生部門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雖然悟本堂沒有衛生許可證,相關人員也無從醫資質,但因在現場未發現任何診療行為,即使悟本堂對某些食品確實存在擴大宣傳的嫌疑,衛生部門仍無法對其進行任何處罰。張悟本所謂的綠豆、茄子、鈣粉等食品的神奇效果,屬於食品養生保健的效果,張悟本對食療的宣傳誇大其詞,但未觸及診療行為,也沒有開藥,很難進行查處。張悟本開發佈會時也否認非法行醫,強調自己是食療不是醫療,“瞧好了很多人”。

  對此,北京中醫藥大學客座教授、衛生法學專家卓小勤有不同的觀點:“如果張悟本只是介紹、宣傳食品的保健功效就無法認定非法行醫,但是從媒體報道其宣稱茄子、綠豆能治療近視、高血壓、糖尿病、腫瘤等病症來看,已經超過了保健的範疇。從法律上來講,只要宣稱食品有治療功效就涉嫌非法行醫。”

  卓小勤教授解釋説,“非法行醫”有兩個概念,其一是無證行醫,《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得開展診療活動。”《執業醫師法》規定,“未經醫師註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比如美容院號稱中醫經絡治療痤瘡,因為痤瘡是一種疾病,美容院沒有行醫資格卻打著中醫治療的旗號就涉嫌非法行醫。另一種是違法行醫,主要指合法醫師、醫療機構違反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診療活動。

  張悟本自稱中醫,臨床經驗20多年,言必“咱們中醫”,而且所上的節目為“大國醫道”,傳達給觀眾的信息是“中醫專家”,更重要的是他宣稱由他推薦的食品可以治療疾病,從這些情節看,張悟本的行為已經構成非法行醫。雖然食品沒有毒性,但是如果病人聽信了張悟本的説法,放棄正規治療而僅服用這些食品,就會貽誤病情,造成嚴重不良後果。上世紀90年代曾經有一個王淑華,用白薯藤製成膠囊命名為“還陽草”,聲稱能治療癌症,害了很多人,結果被判刑。

  卓小勤教授説,我國刑法規定,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非法行醫罪侵犯的客體除國家醫療衛生管理秩序外,更重要的是公民的就醫安全。上述“情節嚴重”可以從違法性和危害性來考慮。首先,張悟本冒充中醫,宣稱食品可以治病;其次,從媒體公佈的數百元甚至上千元的掛號費來看,張悟本的悟本堂獲利巨大;第三,影響範圍廣,目前,張悟本的養生理論已經影響全國,範圍甚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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