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市:徵地砍樹一顆只賠2元

2010年05月30日 21:36  CCTV-經濟信息聯播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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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南這輪國際旅遊島的開發中,海南北部、東部、南部的旅遊項目和房地産開發的快富效應,大大地刺激了長期以來以工業作為發展定位的海南西部城市,於是海岸線的開發,開始勢不可擋地向西海岸輻射,一些海邊的林地也在被徵用範圍之內,繼續來看記者的報道。

與火爆的海南島東線開發相比,地處海南最西邊的東方市,沿海開發冷清了許多,但是,在調查中記者發現,這裡徵地的步伐一樣的緊鑼密鼓,海邊的林地也在被徵用的範圍內,而且徵用海邊的林地,每棵樹賠償的價格更是低得驚人。

海南東方市八所鎮剪半圓村村民王思珍:“他是説兩塊錢一棵樹,他就把你這些林地全部拿去賣給人家當地皮,這裡是有很多樹,以前都是樹,而且裏邊都是水田,那邊都是園。”

王思珍告訴記者,距離海邊僅500米的這片林地,共有182畝,延續到整個剪半圓村,共有300多畝,這片林地是他們在1982年種植的,20多年過去了,這些樹木的直徑普遍都在80公分以上,成材的樹木保護著他們的村莊不遭受颱風的侵害,而現在林地要變成商品房用地,每棵樹的價值竟然不如一把白菜的價錢。

海南東方市八所鎮剪半圓村村民王天瓊:“一棵樹的錢是兩塊。土地錢還沒有,我賣這13畝是3千多塊錢。”

八所鎮新北村村民王榮英:“他給青苗錢,不給地皮錢,我那裏是4畝多。”

記者:“4畝多是多少棵樹?你算過嗎?”

村民:“他跟我算是400多畝,400多棵。”

在東方市政府1982年頒發給這些村民的林權證上,這樣寫道:自留造林地不準出賣出租,農民自己種的各種林木,可以自行處理,然而在這場旅遊開發熱潮中,無論土地還是其它賠償,農民只能被動接受。

海南省律師協會常務理事王向和:“我認為這個也是不符合土地徵用的相關法律規定的,首先就沒有維護農民的利益,沒有把農民的利益放在他的心上,明顯把農民放在了無足輕重的位置上,這顯然是不對的。”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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