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車補貼月底出細則 或形成"雙補貼"機制

2010年05月19日 09:38  錢江晚報 我要評論

  “要繼續做好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5月底前有關部門要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日前,國務院發佈有關通知時如此表示。記者從多方了解到,新能源汽車補貼的最終政策目前相關主管國家部委層面正在討論中。

  據悉,該細則原計劃3月出臺,後來推遲至5月份,還有消息將推至下半年,其中最關鍵也最難破解的就是如何界定各類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標準、如何向私人購車者提供補貼等問題。

  據了解,除去年底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的將在5個試點城市對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進行補貼外,本月底將出臺的實施細則,還將會對汽車企業生産和銷售電動汽車也進行補貼,但這主要將針對純電動汽車,由此,將形成對企業和消費者的“雙補貼”機制,將更好地推動新能源汽車産業化。

  消費者最為關心的是新能源汽車如何補貼?業內人士表示,補貼標准將與公務車的相關補貼標準相近。根據今年3月出臺的公務新能源車政策,節能汽車和新能源汽車的補貼將分開制定,明確了新能源汽車以純電動乘用車和PULG-IN(插電式)乘用車為主。目前,我國對公共服務領域購買和使用純電動車給予最高6萬元/輛的補貼,對於節油率40%以上的混合動力車給予最高5萬元/輛的補貼,燃料電池乘用車和輕型商用車的補貼最高為25萬元。如果公私補貼標準較為相似的話,對私人的補貼政策,很有可能也是按此區分。

  但據記者了解,想享受新能源車補貼,並不是什麼車都可以。根據相關規定,要想獲得財政補貼,廠家的新能源汽車産品起碼需具備納入《推薦車型目錄》、與同類傳統車型相比節油率必須達到5%以上及混合動力客車節油率必須達到10%以上等基本條件。

  截至目前,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公告已公佈10批車型目錄,幾乎國內所有主要汽車廠商都有新能源汽車上榜,列入公告的新能源汽車産品超過了100個。由此可見,能夠享受補貼的車型不在少數,消費者今後挑選的餘地將大大增加。

  而杭州市此前已向國家申請5個對個人購買新能源車進行補貼的試點城市,杭州市經貿委汽車處處長何秀林表示,相關的配套杭州正在積極進行中,如4月1日,杭州市政府與省力公司簽定了戰略合作協議,今年,省電力公司將在杭州新建6座充電站,在全省新建500個充電樁,目前選址工作已基本完成。另據了解,寧波市今年年內也將在市區和11個縣(市)區建造60個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其功能相當於簡易汽車充電站。

責編:張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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