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于澤:為什麼醫療産品違法廣告割如韭

2010年05月12日 19:27  中國青年報 我要評論

    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公佈了2010年第1期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公告匯總,曝光了“延生護寶茶”等7種違法發佈廣告的醫療産品。人民網4月19日報道,各地藥監部門加強了對轄內廣告發佈的監測,並及時發佈了違法廣告公告。

    各級藥監部門都在發佈違法廣告公告,這似已成為治理醫療産品廣告違法的“長效機制”。從中也隱約感到,醫療産品違法廣告不會馬上絕跡,必須做好打持久戰的思想準備。公告違法廣告,是想出相關醫療産品的醜,可人家會覺得違法廣告醜惡嗎?

    如果出醜卻賺來大把鈔票,商人就不會停止也不在乎出醜。“公告匯總”説,有關部門查處違法藥品廣告18465次、違法醫療器械廣告949次、違法保健食品廣告5431次,撤銷或收回15個醫療産品的廣告批准文號,採取了191次暫停銷售的行政強制措施。出醜之外,不讓再做廣告,暫停産品銷售,這是最嚴厲的處罰了。

    但必須注意醫療産品的營銷特點。違法醫療廣告主要以地方電視臺、電臺為媒介,大城市晚間播出,小城市全天狂轟濫炸。據商界朋友介紹,有人拿到某種産品在一個地方的代理權後,馬上廣告開路,堅持一個月,監管部門可能會來,但他已經賺了一百萬元。如果再堅持一個月,又是一百多萬元。

    撤銷或收回廣告批文,暫停産品銷售,看起來相當嚴厲,但關鍵要看處罰的時機。如果人家廣告已做了個把月,監管部門再去撤銷廣告批文、暫停産品銷售,經銷商自然也有損失,但已經賺得盆滿缽滿。對醫療産品廣告的監管,端賴及時查處,不讓營銷商打“時間差”。

    從中,也可看出監管的漏洞。撤銷廣告批文,暫停産品銷售,其實也可以是對不法商人的放縱。如果營銷商贏得時間差,他越是“違法情節嚴重”,賺錢反而越多。如果監管人員與之勾結,給他一個時間差,再來撤銷廣告批文、暫停産品銷售,就可以既讓不法商人賺錢,又可以“認真履行監管職責”。

    醫療産品違法廣告氾濫成災且屢禁不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可以籠統地説“監管不到位”,比如醫療産品違法廣告按《廣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處罰,明顯畸輕。所謂監管不到位,包括監管部門不諳醫療産品營銷的“道道”,讓不法商人打了時間差。應對辦法只能是提高監管的時效性,加大處罰力度,務必使不法商人得不償失。

    但監管人員長期與市場打交道,對於違法廣告中的貓兒膩不可能外行。違法廣告發佈在大眾傳媒上,老百姓每天遭遇狂轟濫炸,監管人員怎會比老百姓後知後覺?知情而放縱,是一種可能,屬於行政不作為。還可能是貓被老鼠收編,大家相互配合,共同發財。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違法廣告屢禁不絕,我們也只能做小人了。應對之法,只有加強對監管權力的全方位監督,確保其有決心和誠意監管。

責編:張恪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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