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嬰兒奶粉等配方食品禁標母乳化

2010年05月12日 18:35  京華時報 我要評論

    4月22日,衛生部公佈了《生乳》(GB19301-2010)等66項新乳品安全國家標準。其中,針對嬰兒配方食品的安全國家標準明確,標簽上不能有嬰兒和婦女的形象,不能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術語表述。

    標準規定,嬰兒配方食品的標簽中應註明産品的類別、嬰兒配方食品屬性和適用年齡。可供6月齡以上嬰兒食用的配方食品,應標明“6個月齡以上嬰兒食用本産品時,應配合添加輔助食品”。此外,嬰兒配方食品應標明:“對於0~6月的嬰兒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無母乳時可食用。”

    據了解,為制定新的乳品安全國家標準,衛生部、農業部、國家標準委、工商總局等部門推薦了近70名專家,組成乳品安全標準專家組,深入研究乳品標準中的重大問題,多次聽取各界意見並公開徵求社會意見,經過一年多努力工作,由衛生部統一公佈為乳品安全國家標準。

    衛生部表示,此次規定,整合現行乳品標準,擴大標準的覆蓋範圍。乳品安全國家標準整合了以往乳品標準中的強制性規定,在減少標準數量的同時,提高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通用性和覆蓋面,避免標準間的重復和交叉。下一步,將按照食品安全整頓工作要求,繼續組織做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清理完善工作,制(修)訂食品中農獸藥殘留、有毒有害污染物、致病微生物、真菌毒素限量以及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責編:張恪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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