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中國貧富差距正在逼近社會容忍紅線

2010年05月10日 09:07  經濟參考報 我要評論

  近些年來,我國地區、城鄉、行業、群體間的收入差距有所加大,分配格局失衡導致部分社會財富向少數人集中,收入差距已經超過基尼系數標誌的警戒“紅線”,由此帶來的諸多問題正日益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

  專家認為,當前我國收入分配己經走到亟須調整的“十字路口”,縮小貧富差距、解決分配不公問題十分迫切,必須像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一樣守住貧富差距的“紅線”。

  分配差距呈現“窮降富升”

  從基尼系數看,我國貧富差距正在逼近社會容忍的“紅線”。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教授常修澤介紹,對我國的基尼系數目前各機構認識不一,被學界普遍認可的是世界銀行測算的0 .47。“我國基尼系數在10年前越過0.4的國際公認警戒線後仍在逐年攀升,貧富差距已突破合理界限。”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所長、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認為,目前我國的收入差距正呈現全範圍多層次的擴大趨勢。當前我國城鄉居民收入比達到3.3倍,國際上最高在2倍左右;行業之間職工工資差距也很明顯,最高的與最低的相差15倍左右;不同群體間的收入差距也在迅速拉大,上市國企高管與一線職工的收入差距在18倍左右,國有企業高管與社會平均工資相差128倍。

  北京師範大學收入分配與貧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實從上世紀80年代起參與了4次大型居民收入調查。他説,收入最高10%人群和收入最低10%人群的收入差距,已從1988年的7.3倍上升到2007年的23倍。

  “幹得多,掙得少”是記者在採訪中許多工薪階層的共同感受。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説:“從統計數據看,近幾年窮人和富人的收入都在增長,但考慮到他們在消費支出上的差異,大量貧困家庭的支出集中在最易漲價的食品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上,分配差距正呈現危險的‘窮降富升‘兩頭拉大趨勢。”

  房地産、礦産、證券成為暴利行業

  有關專家認為,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高速發展,土地、資源、資本───這3種生産要素發揮了巨大的財富調整力量。房地産、礦産、證券等成為“最賺錢”的暴利行業,少部分人借此一夜間站到社會財富的頂端。

  據2009年福布斯中國財富排行榜統計,前400名富豪中,房地産商佔154名;在前40名巨富中,房地産商佔19名;在前10名超級富豪中,房地産商佔5名。房地産行業已經成為中國財富的主要集中地。

  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唐鈞認為,房地産業的基本要素就是土地,賣房子實際上是賣土地。而對於土地,按現行土地用途管理政策,政府和房地産商既是“壟斷買方”,又是“壟斷賣方”,一方面從農民手裏低價徵地,另一方面向群眾高價售房。房地産業産生的級差暴利,除了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外,都被少數房地産商拿走了。唐鈞説,隨著房價暴漲,“沒有房子的人”已被遠遠甩出財富形成的大門之外。

  不可再生的礦産資源也被少數人佔據、利用並迅速暴富。在全國産煤大縣山西左雲,記者了解到,近年來這裡誕生了數以百計、身家億萬的“煤老闆”,但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只有4359元,比全國平均水平還低400多元。

  “資源要素分配不公,加劇了社會財富的分配不公。”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常修澤教授説,這與我國礦産資源産權制度缺失有很大關係,突出表現在資源價格成本構成不完全,資源稅額低、開採成本低、不承擔環境恢復責任……這是“煤老闆”超常致富的“秘訣”,也是分配手段調節失靈、貧富差距拉大的“癥結”。

  許多專家還認為,近年來,資本市場的“火熱”表現,尤其是投機性投資行為的盛行,也進一步強化了資本財富的累積效應,拉大了資本收益與勞動收益、實業收益的差距,造成了“有錢的越來越有錢,沒錢的越來越沒錢”的局面。而且,資本與土地、資源三者之間互相拉升,加劇了貧富差距。

  直存在“屁股決定腰包”的怪現象

  清華大學教授魏傑、陜西省社科院副院長石英等人説,長期以來,我國收入分配領域一直存在著“屁股決定腰包”的怪現象,收入高低靠的不是聰明才智和勤奮勞動,而是靠“搶身份”和“搶行業”。如果能“搶”到電力、電信、石油、金融、煙草等壟斷行業,或是“搶”到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身份,就等於“搶”到了高收入、高福利、高階層。

  採訪中,許多人對以壟斷和“身份”為代表的“權力分配”表示極端不滿。他們認為,國家必須弱化權力在分配格局中的作用,合理調整各行業、群體間的收入差距,才能降低社會矛盾“燃點”,實現和諧與穩定。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計,目前電力、電信、金融、保險、煙草等行業職工平均工資是其他行業職工的2倍到3倍,如果加上工資外收入和職工福利待遇上的差異,實際差距可能更大。截至2008年底,機關公務員退休金水平是企業的2.1倍,事業單位月均養老金是企業的1.8倍。

  專家們認為,這種依賴於政策保護和資源壟斷的“權力分配”,有悖于社會主義按勞分配原則,嚴重侵害了個人發展權,扭曲了收入分配格局。其在不同行業、不同群體間造成收入懸殊落差的同時,也在人們心裏劃上了一道深深的鴻溝。

  近年來,大學畢業生爭搶“吃皇糧”,甚至出現千余人競爭一個公務員崗位的現象。同時,壟斷行業的高工資也屢屢遭到質疑。專家認為,國家應通過多個途徑,減輕“權力決定收入”的消極影響,平復社會失衡心理。

  收入分配五花八門

  白黑灰血金“五色炫目”

  “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造成了國民大量“隱性收入”的存在,使得社會財富底數不清。中國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小魯2007年曾發表過一項研究,推算當時每年至少有4萬億元以上的不規範“隱性收入”。還有專家認為,目前我國工薪收入佔總收入的比重只有1/3,國家能夠監控的只有“白色收入”,這意味著大量收入脫離了所得稅調節範圍,游離于監管之外。

  由於收入分配渠道複雜,同時缺乏基礎性的國民收入記錄製度,我國居民的收入渠道也呈現五花八門的狀態。近日,記者在全國15個省區市採訪了大量專家學者和基層幹部群眾,大家比較認同可以用白色、黑色、灰色、血色、金色5種“顏色收入”來概括當前形形色色的收入。

  5種“顏色收入”既相對獨立,也有交叉的地方。具體來講,“白色收入”指正常的工資、福利等企法收入;“黑色收入”指通過貪污受賄、偷盜搶劫、欺詐販毒等違法手段獲得的非法收入;“灰色收入”指介於合法與非法之間的收入,在我國當前非常普遍;“血色收入”指那些突破人類文明底線,以犧牲他人的生命和用鮮血榨取的收入,如黑磚窯、黑煤窯等;“金色收入了”指利用黃金、股票、期貨等資本獲得的收入。

  專家認為,這5種“顏色收入”既依據了收入的合法性,也參考了社會道德標準,基本概括了當前中國收入分配的主要渠道和方式,是一種容易被人們接受的、形象化的描述當前收入的表達方式。

  白色收入

  指當前收入分配領域中有據可查的收入,出身清白,可見、可控、可預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所長蘇海南説,“白色收入”是我國收入分配製度的主渠道,所以必須不斷提高初次分配中勞動報酬在國民收入分配的比重,建立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增加養老金等轉移性收入,讓“白色”成為收入主色調,彰顯公平正義,促進社會穩定與和諧。

  黑色收入

  既包括一部分人依靠權力獲取的非法收入,也包括走私、販毒、偷盜、搶劫、綁架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得的收入。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等專家認為,“黑色收入”使大量公共財富流進了權力擁有者、違法犯罪者的腰包,應堅決打擊。

  血色收入

  指那些突破人類文明底線,以犧牲他人的生命和用鮮血榨取的收入。對“血色收入”也應嚴厲打擊,如山西黑磚窯事件、哈爾濱呼蘭區奴工事件等,這些行為踐踏了人性與文明底線,影響了國家形象,必須堅決予以取締。

  金色收入

  是近年來隨著經濟發展而日顯重要的一種收入,以資本收益為主要表現形式,也可以理解為財産性收入。近年來,不少人從股市、樓市中獲得資産增值,財富成倍增長。一些專家認為,“金色收入”值得鼓勵,但也要注意做好調控和引導,使其走上理性軌道,減少投機性。同時,要注意通過稅收等配套政策對“金色收入”加以調節,防止“馬太效應”加劇貧富差距。

  灰色收入

  的概念最難定性。目前,學界對“灰色收入”的定義也不統一,有的專家定義為來路不明、沒有記錄在案、沒有納稅、游離在申報之外的個人隱秘收入。也有學者認為收入“非白即黑”,無論如何冠冕堂皇,其本質是公權與私利交易而産生的“黑色收入”。

  目前,“灰色收入”己經滲透到了社會各行各業,返點、好處費、感謝費、勞務費、講課費、稿酬、禮金等名目繁多。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教授常修澤説,“灰色收入”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正灰色”的,即違章不犯法的收入;二是名為“灰”實為“黑”的收入,比如商業回扣、年節收禮、小金庫私分、慶典禮品等,屬變相受賄;三是“淺灰色”收入,這一部分本來應該歸到“白色收入”裏,但制度中沒有明確規定,雖然渠道正當,但缺乏稅務監管。

  部分高收入居民存在大量“隱性收入”

  中國經濟改革研究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小魯長期研究“灰色收入”問題,幾年前,他曾對全國幾十個市縣的2000多名不同收入階層居民的家庭收支情況做了調查,發現部分高收入居民存在大量“隱性收入”。調查證明,城鎮居民收入中沒有被統計到的收入估計高達4.8萬億元,遺漏主要發生在佔城鎮居民家庭10%的高收入戶,佔全部遺漏收入的3/4。

  一些專家認為,當前收入分配差距加大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由於制度不健全所導致的腐敗問題,包括大量的“灰色收入”和非法收入。

  調查證明,城鎮居民收入中沒有被統計到的收入估計高達4.8萬億元,遺漏主要發生在佔城鎮居民家庭10%的高收入戶,佔全部遺漏收入的3/4。與此同時,頻發的腐敗案也暴露出個別幹部對公共財富的鉅額侵佔。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統計,僅2009年,全國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大案18191件:查辦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670人,其中廳局級204人、省部級8人。中石化原董事長陳同海受賄近2億元,創下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單筆受賄額1.6億元的紀錄。

  專家認為,腐敗對收入分配的影響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擾亂了分配秩序,初次分配市場調節失靈,再分配領域又形成“逆向分配”,使本該用於低收入群體的資金通過非正當途徑轉移到權力相關者手中,加劇了分配不公;二是導致個人收入無法核清,制度設計失去基本前提;三是處於既得利益集團的腐敗分子,有能力、也必將成為收入分配改革的最大“攔路虎”。

  多位採訪對象反映,雖然腐敗不直接屬於收入分配範疇,但它卻滲透和影響著分配格局。西安一家動漫公司的總經理李斌説,現在,不管是搞房地産、辦煤礦,還是想進壟斷企業或當公務員,要想借此進入高收入階層,往往要靠“關係”和“票子”開道。只要這種腐敗“潛規則”存在,收入分配就無法“陽光”。

  分配面臨“十字路口”

  “雖然現在社會對貧富差距的忍受力比過去提高了,但如果不遏制貧富懸殊和分配不公加劇的勢頭,後果可能不堪設想。”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楊宜勇説,去年我國人均G D P已接近3700美元,經濟發展轉型和社會結構重塑都進入了關鍵階段。拉美國家的實踐證明,這一階段尤其要防止出現經濟增長停滯、貧富差距拉大以及社會動蕩。

  蘇海南認為,收入分配體系的不健全是造成收入分配問題突出的直接原因。在一次分配中,沒有明確合理的國家、企業、居民三者的分配比例關係,勞動報酬偏低,沒有建立勞動報酬的正常增長機制;在二次分配中,沒有以制度形式明確各級財政用於社會保障以及轉移支付的支出比例,難保二次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三次分配規模小,慈善捐贈有待健全機制,調節功能有限。

  一次分配的不合理使“強資本、弱勞動”趨勢不斷強化。當前初次分配過於“親資本”,勞動者報酬佔比總體偏低,勞動者工資增長趕不上企業利潤增長。蘇海南説,在發達國家,工資一般會佔企業運營成本的50%左右,而在我國則不到10%。

  而在二次分配中,由於現有社保制度不夠完善,二次分配領域甚至出現“逆向調節”現象。據全國總工會透露,在城鎮就業人員中,養老、醫療保險參保率僅為62%和60%;農民工的參保水平更低。

  有關專家認為,要守住貧富差距的“紅線”,需儘快啟動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多管齊下、各方配合的原則,結合深層次原因和直接原因設計系統的改革方案。     (新華社調研小分隊)

責編:王玉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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