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新觀察]深圳:買主不要訂金也要退房

2010年04月23日 21:40  CCTV-經濟信息聯播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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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願不要定金也要退房,看來老百姓們對於房價的走勢還是有所預期。在深圳,二手房交易情況也和廣州差不多,不僅二手房成交量持續走低,退訂的人數也在逐漸增多,再去深圳樓市看一看。

    深圳的劉先生身兼樓市買家和賣家的雙重身份,這幾天他覺得非常心煩,一方面作為賣家,前段時間他以315萬元的價格,把自己手裏的一套房子賣給了客戶,客戶交了五萬元訂金,但現在客戶寧願不要訂金也要退房,而劉先生則是寧願降點價也想早點把房賣掉。

    深圳市民劉先生:“我擔心目前房價有所回落,所以我想儘快把這套房子出手賣掉。”
而與此同時,作為買家的劉先生,前段時間又在廣東惠州,花了八百萬元買了一套別墅,已經交了10萬元的訂金,但眼下因為貸款政策有變,銀行已經通知他不能給他貸款了。所以他還得趕著去給自己的房子退訂。

    深圳市民劉先生:“我這套房是第三次購房,由於第三次購房貸款已經取消了,我貸不到款,所以我現在要過去去把購房合同取消了。”

    像劉先生一樣,在深圳,已經簽了購房合同,甚至交付了定金的買主要求退訂的是越來越多。

    深圳中原地産工作人員韋建平:“之前談單談到一半的合同就不再談了 現在已經簽了合同的很多客戶都要退訂。”

    記者從深圳一些律師事務所了解到,新政出臺後的這一週內,不少律師們都陸續接到了買房者諮詢退訂相關法律責任的電話。其中,絕大部分買家想知道,交了定金又簽了合同後,如果定金不要了,能不能就給退房。對此,律師指出,買方退房是要承擔相關違約責任的,而能否放棄訂金直接退房,還是要根據買賣雙方簽訂的合同具體條款來進行判定。

    律師張付忠:“那麼在這種狀況下,賣方就有權利沒收買方已付的訂金。”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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