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部門提醒:規避風險 二手房交易要“六注意”

2010年04月18日 16:41  新華網 我要評論

  新華網天津4月18日電(記者徐岳)天津春季房交會開幕頭兩天,共成交二手房297套、2萬多平方米。在二手房交易火爆的情況下,天津市國土房管部門提醒廣大購房群眾,須注意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因房屋産權不明、協議存在缺陷等引起的糾紛和風險。

  一是選擇具有合法權屬證件的二手房。買房人要選擇有房地産權證(或公産租賃合同)的房産並實地查看,可到房地産管理部門查詢證件的真實性及房産權利是否存在抵押、涉訟等限制轉移事項。特別須注意,集體土地上的住宅房屋不能買賣;只有購房合同和發票未辦産權證的期房不要購買。

  二是賣房人須具有房産處置權。買房人要仔細查驗賣房人與産權證上的所有權人是否一致,不一致的,有無所有權人經公證的授權;有無其他共有權人,是否取得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證明等。

  三是房産買賣協議應嚴謹規範。買賣雙方要對房産基本情況、價款、付款方式及時間、房屋交驗時間、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進行明確約定。以貸款方式購房的,協議簽訂前,買房人應先到銀行進行諮詢,避免因貸款問題影響協議履行。

  四是慎重選擇房款支付方式。購房款應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産管理部門辦理交易資金監管,保證房屋交易資金安全。

  五是儘快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在房産買賣協議簽訂後,雙方應及時到房地産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避免單方違約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六是做好房屋交驗。房産過戶後,買賣雙方要及時對房屋接收前的物業、暖氣、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費等進行清理和結算。

  房管部門還提醒,為保護房屋交易雙方合法權益,儘量減少交易糾紛,凡是打算通過仲介機構介紹出售和購買房屋的,應選擇規範的、經房地産管理部門備案的仲介機構。

責編: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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