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主張]身邊的陷阱——誰騙走了我的買房錢?(2010.4.13)

2010年04月13日 20:43  CCTV-消費主張 我要評論

  

    這個男人,是許多人追蹤的目標,並且苦苦尋找了一年多!

    他曾經是這些房子的“主人”,如今卻人走樓空,杳無蹤影!

    警方傾力追查,卻毫無進展!守株待兔,線索卻突然中斷!他到底是誰?他躲在哪?在一年前,他究竟幹了什麼?

     九萬元定金不翼而飛

    2008年12月的一天上午,廣西南寧的劉女士,正在家裏等待一位重要的人物,就在前一天,這個人答應把自己的房子賣給劉女士,劉女士已經把9萬元定金交給了此人,他也把房産證給了劉女士,並約好今天上午9點一起去房産局辦理過戶手續。

    可是,時間已經到過了9點,人怎麼還沒來呢?劉女士有了一種不詳的感覺。劉女士急忙拿著房産證自己去了房産局,結果一驗證,房産證是假的!

    劉女士趕緊再給賣房人打電話,電話卻再也打不通了……

    就在幾天前,廣西南寧的劉女士眼看著只漲不落的房價,夫婦倆決定,趕緊買下一套寬敞點的房子,宜早不宜遲!決心一下,夫妻二人開始留意各種房産信息,包括仲介公司和四處張貼的小廣告。還別説,沒過幾天,一則房屋轉讓廣告就引起了他們的注意。

    廣告上寫的瑞士花園,是一個建於90年代初的老小區,剛好就在自家附近。雖説是二手房,但環境還不錯,各種配套設施也比較成熟,夫妻倆決定先過去看看。

    通過廣告上留的電話,夫妻倆很快和房東取得了聯絡。按照約定,第二天,劉女士夫婦來到瑞士花園,見到了這位名叫鄭海波的房東。

    張女士回憶:“看到房源,三房兩廳,而且南北通透比較好,底下有水塘有荷花,是四樓樓層比較好,所以我覺得心動了。平米是一百零幾,價位是28萬,也不貴,08年不是很高。”

    別的二手房的房價每平方米至少在三千元以上,而這套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開口要價才28萬,算下來平均每平米還不到三千元,而且房子的格局很好,小區環境也不錯,劉女士非常滿意。

    夫妻倆又看過房東的身份證和房産證,房屋所有權人的確是鄭海波,而且通過第一次短暫接觸,房東給夫妻倆留下的印象很好—— “是很老實的一個人。他説我的房子很好啊,位置好啊,我有兩個兒子啊,什麼什麼好,讀大學啊,講到房子有靈氣。 我們不光聽他講,也看了房,也覺得這個房子不錯。”

    通過進一步商量,“房東”痛快地把最終成交價降到25萬元,並説好過一兩天就把合同簽了,可謂皆大歡喜。

    第三天,劉女士和丈夫準備好證件和預付金,按照約定來到了房東家。他們再次仔細過目了一遍房東的證件,確定沒有疑問了,終於簽下了合同。房東表示急著用錢,按照合同約定,劉女士當天必須付9萬元定金,其餘16萬在半年內付清。

    定金一付,房東將房産證交給劉女士,並表示第二天上午9點帶夫妻倆一起到房産公司辦理過戶手續。“我們也曾經想過要去驗證,他説不用驗了,房子在那裏,這個證是真的,你看嗎,沒事的。”由於“房東”給了劉女士非常好的印象,一想到第二天這所房子就歸自己了,本來打算去房産局驗房産證的劉女士在房東的勸説下也就沒再堅持。誰知問題就出在這個環節上了……

    第二天上午眼看過了9點,卻仍不見房東的影子,劉女士開始感到煩躁不安。電話是房東打過來的,他説有事過不來了,另約時間去辦理過戶手續。好事多磨,房東的這個變故,讓劉女士夫婦隱約有一種不祥的預感。事不宜遲,夫婦倆決定帶著房産證到南寧市房地産交易中心查驗一下,誰知這一查,如五雷轟頂……

    “我説完了,我馬上打電話給他,還打得通,第二次再打就打不通了,以後再也打不通了。”

    這時候夫婦倆才發現——除了一個電話號碼,這個自稱叫鄭海波的人沒留下任何能找到其本人的線索!

    “找物業公司,我問鄭海波有沒有這個人,他説有啊,房子是不是他的,是啊,他租給別人住,他叫原房産證的物主來,不是這個人呢!見面了,我就徹底完了。”

     連環作案“假房東”

    南寧西鄉塘區經偵大隊接到劉女士的報案後,立刻想起半年前曾接到的另一位王先生的報案,他的受騙經歷和劉女士幾乎如出一轍,當時那個假房東自稱叫“呂春海”,由於線索有限,案件一直未能偵破,如今騙劉女士的這個冒充房東的假“鄭海波”,會不會和那個“呂春海”是同一個人呢?

    “通過我們去核實複印件,是假的,我們感覺一下子找到嫌疑人是很難,唯一的一個就是報案人提供的嫌疑人的長相,還有他的照片和口音,只能掌握這個,他具體是哪人,住在哪?根本無從可查。” 聽了劉女士的描述,警方感覺這個“鄭海波”和“呂春海”非常相似。警方拿出半年前“呂春海”留下的假身份證複印件讓劉女士辨認,劉女士仔細一看,幾乎可以斷定,這個呂春海就是這次騙了自己9萬元錢的那個假房東!

    這種利用假身份證、假房産證,通過簽合同騙取購房者定金的詐騙案,南寧西鄉塘區經偵大隊以前從未遇到過!

    “他用假的來騙,都是幾萬幾萬,他得手都是馬上消失,沒得手前,受害人又沒發現他是假的,等你受害人報案人一發現他已經消失了。”

    曾經的呂春海,現在的鄭海波,他跑到哪去了呢?他是怎麼把別人的房子賣掉的呢?眼下唯一的線索,就是假證件複印件上的照片。

    他既然賣房子,肯定不止一次出入小區,會不會有人見過他呢?事不遲疑,警方立即在各物業小區發放照片徵集目擊者,同時提醒市民不要上當;再者就是撥打各類售房小廣告上留下的電話,希望能碰巧找到化名假房東的嫌疑人!

    就憑一張照片,真能找到疑犯或目擊證人嗎?

    “如果説單獨根據他提供的照片,確實難度很大,人海茫茫, 廣西南方基本長相有很多,一下子找不到,只能等到他還是利用他那個手段的時候,再出來作案。”警方介紹。

    轉眼兩個多月過去了,警方挖遍了整個西鄉塘區房産交易市場的每一個角落,可依然找不到賣房人的影子。難道這個假冒鄭海波的人洗手不幹了?還是已經離開西鄉塘區,到別的區下手了?或者乾脆離開南寧避風去了?

    從兩次行騙如此順利這一點判斷,他應該不會輕易收手!

    這個半年前騙了王先生8萬元、現在又騙了劉女士9萬元錢的賣房人,肯定躲在某個地方,也許正在尋覓再次欺騙別人的房源,只是,他藏在哪呢?怎麼才能找到他呢?

      故技重施

    2010年2月,位於南寧市西鄉塘區北部的蘇盧農貿市場,熙熙攘攘繁華熱鬧。黃先生,是這個市場的商戶。最近除了打理自己的生意,還要幫哥哥在附近買房。這幾天,經朋友介紹,一位自稱叫“林福超”的退休老工人要賣房。

    黃先生説:“他來來去去都是説後面的退休工人,説他兒子在市政局工作,有一套房子是經濟適用房,是單位集資房的形式,説這個房子如果你要得話,跟我兒子商量好有,他同意出讓,你去看了房子以後你滿意的話就談。”

    老人要賣的是一套經濟適用房,位於離農貿市場不遠的市政小區,那裏是公務員集中居住的小區,環境優雅,新建沒多久。房子還沒裝修,屬於毛坯房,這正合黃先生心意,所以,聽完介紹,黃先生就急著要去看房。

    “看房的過程,下面有刷卡進門的,他都有卡刷,進的去,房子裏面是鎖的,他有鑰匙開, 沒有什麼疑問。早上去了房子,下午去他也有鑰匙給你開,那我們也沒有什麼疑問。”

    老人帶著黃先生在小區裏輕車熟路地逛了逛,然後領他進了自家那座毛坯房。一進門,豁亮的大廳讓黃先生眼前一亮,他暗暗慶倖自己撞了好運!

    “房子是三房兩廳,三樓,電梯房,140平米。那個房子還是可以的 ,滿好的……”

    這套房不僅採光與格局非常好,小區環境在整個西鄉塘區也算首屈一指!這一切讓黃先生非常滿意,而且房價也讓他感到喜出望外!

    “比市價要低。他説買了房子自己要下來是26萬,我們就是再多給他12萬,他説可以了,38萬我願意賣給你。其實我們算起來划算。平常的房價一般都4千了,現在你38萬等於是2千多,很划算,所以他説過戶手續比較麻煩,我們是買來住的,不是買來交易的,這個手續無所謂。”

    這麼好的房,售價竟然比市價還低?!別説房價還會漲,就算不漲,就這價格能把這套房拿下,也絕對划算!黃先生是生意人,深知商機稍縱即逝的道理,他當即決定買下老人這套房。

    “因為房子看了,也是認房子,急於買房子。又知道這個人,整天在這裡轉悠,我們都看到,他説又是退休工人,看他表面也挺老實的。他就提出交點定金,我回去把手續辦好以後,把手續拿來以後,你再付我多少錢。我們想,房子都看了,就給了他2萬元定金。 ”

     可疑的12萬元定金

    老人要求先付12萬元定金,黃先生手頭一時沒這麼多現金,先給老人付了2萬。由於考慮到對方還沒辦房産證,黃先生要求老人出具一份他們家當初買房的購房合同和發票,以及他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等看完相關資料後再付他10萬,其餘房款,等到房産局辦完過戶手續後全部付清。

    黃先生畢竟是生意人,沾買賣的事都比較謹慎小心。在交給老人2萬元之後的幾天裏,黃先生在市場裏開始留心觀察這個老人的一舉一動……“我也是時時注意他,觀察他,但是他總是天天買菜,總是在我眼前看見他,也不放在心上,偶爾問他一下手續拿過來沒有,他説兒子出差回來後手續拿過來。”

    一個星期後,老人來找黃先生,説他兒子回來了,購房手續也都拿到手了,催他補齊那10萬定金後再去辦過戶手續。

    “那天下午他真的拿了手續過來,有購房合同,身份證複印件,拿過來我看了,確實也有那麼回事,我就多了一個心眼,必須看了購房合同,我才能調查這個房子到底是誰的。”

    看到購房合同和發票上的確寫的是“林福超”的名字,黃先生放心了。可是,老人催款急切,作為生意人,黃先生反而多了些顧慮,10萬元可不是一個小數目,黃先生決定來個緩兵之計,自己私下再了解了解這套房子的背景,之後付錢也不遲!

    “買房子不是小事,這個東西你複印一份給我,不然你留原件也可以,明天你再過來取錢,我説現在銀行要取10萬現金也不容易,明天取了錢,你再過來拿。”黃先生暗暗做了決定。

    把賣房的老人打發走後,黃先生開始通過朋友側面了解市政小區房子的情況。結果反饋回來的消息,讓他出了身冷汗……

    “因為這個房産是城管裏面的,問了他們領導説,我們這邊的房子沒有賣的那麼便宜的,外面現在我們的房子都賣到4千多,你説30多萬買到這個房子是沒有這個可能的。”

    也確實,這麼搶手的房子怎麼可能賣這麼便宜?即便老人不懂行情,可作為公務員的兒子應該明白啊?!這個林福超為什麼要以這麼低的價格賣掉房子呢?黃先生不得不懷疑賣房的背後大有蹊蹺!

    於是,黃先生帶著房東的身份證複印件,急忙趕到附近的派出所,想查一查到底有沒有“林福超”這個人?!

    女戶籍警告訴黃先生:“首先我輸入了身份證號碼,發現沒有這個信息,然後看身份證號碼倒數第二位是雙數,但身份證上面的信息是個男性公民,根據身份證的特點,倒數第二位是雙數是女性而不是男性,所以很明顯看出來這個身份證號碼肯定是假的。黃先生上當受騙了。”

     守株待兔

    原來是假身份證!那賣房這事肯定就是一場騙局了!黃先生慶倖自己還沒交那10萬定金,慶倖目前騙子尚未察覺,騙局已被自己識破……

    “慶倖沒有交錢,我當時只有他的手機號碼,其他一些信息都沒有,一旦手機不用了肯定找不到他,我也不敢做聲,只能看明天他怎麼樣出現……”

    騙局一敗露,明秀派出迅速將案情彙報給西鄉塘區經偵大隊。經偵大隊立即把這個叫林福超的老人和一年前詐騙劉女士的假房東聯絡了起來。

    從假身份證複印件照片上辨認,這個“林福超”,和騙王先生的呂春海、騙劉女士夫婦的“鄭海波”正是同一個人! 但警方此時還不敢冒然採取行動……

    “通過電話聯絡成功率不是很高,擔心一個他在外地,他不出來,如主動打電話給他,他可能察覺了,他會跑掉……”警方的擔心不無道理。因為這個賣房人已經拿到2萬的實惠,再加上黃先生一直拖著不交那10萬定金,騙子有可能已經警覺,也就有可能從此消失匿跡!退一步説,就算騙子沒起疑心,但他自己不來,而是派另一個同夥來,警方就無法實施抓捕行動!

    思來想去,警方決定先按兵不動,讓黃先生和騙子繼續約定交錢事宜,在他們約好的交錢地點,靜候騙子自投羅網……

    “交錢的地方在我們農貿市場,人員流動性大,出入口多,屬於比較複雜的場所,對於我們抓捕帶來一定難度。為了一次性抓捕嫌疑人,民警對農貿市場出入口守候,在交錢最近的樓梯的出入口布警。”

    第二天上午,交錢的地點約在農貿市場二樓——黃先生的辦公室,見面時間是10點整。眼看離10點越來越近了,騙子的身影還會出現嗎?黃先生萬分緊張。“我心裏是激動,但是我不露痕跡,就怕他有警覺,辦公室的人我一個都不告訴,怕他們到底有沒有人認識,通風報信,我都不露這個事情。”

    已經10點半了,超出約定時間半個小時,騙子難道察覺出風聲了?!正當黃先生和警方倍感焦急的時候,突然,窗外一個熟悉的人影出現了……

     真相大白

    犯罪嫌疑人呂春海,61歲,廣西玉林人,農民,小學文化。先後騙了三位買房人的犯罪嫌疑人真名就叫呂春海,他是怎麼順利地詐騙得手的呢?他賣的又是誰的房子呢?

    呂春海交代,他來南寧打工已有10年,行騙之前一直做裝修工人。就在工作之便與多個房主的接觸中,他看到了房屋買賣中的一些可乘之機,隨後開始詐騙。首先,他通過租房子和房東簽訂協議時,掌握了房東的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等;其次假借想買房的意思又套取了房東房産證的真實信息;再通過假證市場,用自己的照片製作出假的身份證及房産證,之後尋找時機,把他租到的房子當誘餌,以出售二手房的名義誘惑買房人,如王先生劉女士和黃先生,在騙取定金後溜之大吉。另外,呂春海本人長相看上去並不姦猾,對於受騙者來説非常具有迷惑性……

    “嫌疑人的特徵也掩蓋他作案的途徑,因為嫌疑人年齡偏大,60多歲,憨厚老實,群眾比較容易上當受騙。”

    2010年3月12日,呂春海被南寧警方執行逮捕。目前通過串並案偵察,警方已經破獲6起呂春海賣房詐騙案,涉案金額達30多萬元。

    騙子一落網,案子也結了。但很多細節值得我們再回顧,避免重導舊輒!人不怕犯錯誤,就怕總犯同樣的錯誤!

      《消費主張》警示您:

    首先騙子自己先犯了兩個明顯的錯誤,一是製造假身份證時,忽略了身份證號倒數第二位是雙數的是女性,單數是男性,很可能連騙子自己都不知道身份證號還有這個特徵,所以大家記住這個特徵,對於辨別真假身份證很實用!第二個錯誤就是當初在騙王先生的時候,他用了自己的真名冒充房東,這是非常冒險的舉動,同時也是有些觀眾朋友可能沒看懂的地方,騙子第一次作案騙王先生的時候,連房産證、購房合同和身份證,都是冒充的,漏洞比較大!而第二次騙劉女士,房産證雖然也是假的,但上面的房主信息都是真實的,這就欺騙性比較大了!

    除了這兩個錯誤,還有幾處非常容易敗露的破綻,同時也是幫助我們識破騙局的關鍵,一是拿對方給的身份證複印件,去派出所查驗真假,黃先生就是靠這招幡然省悟的;二是到當地房産局或房産交易部門查驗房産證複印件的真假,劉女士夫婦就疏忽在這點上了;三是到房屋所在的小區物業部門了解房東的信息,一般物業都有房東的電話,可以直接和真房東取得聯絡,這叫迂迴戰術!能過了這三關,您就可以放心大膽地交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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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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