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拖欠工程款千套房被查封

2010年04月07日 17:46  上海商報 我要評論

    金禧公司一審敗訴 被判支付拖欠的工程款4600萬元

    商報記者 金莉娜

    房價一路走高,本該笑逐顏開的地産開發商孫偉國卻一臉愁容。他被施工方指稱拖欠工程款5000萬元,受此牽連,該公司名下的價值3億余元的千余套房産分別被法院和仲裁委查封。一審敗訴後,孫偉國經營的上海金禧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提起上訴。近日,市一中院開庭審理此案。

    爭議:拖欠工程款5000萬


    2005年7月,上海金禧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準備在金山區亭林鎮開發建設長三角物流中心。2006年6月,金禧與上海金瑞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達成協定,由金瑞總承包長三角物流中心。當年8月16日,兩公司分別訂立了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兩個施工合同書,其中一期施工合同明確合同總價款為8723萬元,開工時間為2006年8月28日;二期施工合同明確合同總價款為9411萬元,開工時間為2006年12月16日。

    據金禧公司介紹,雖然整個工程簽了兩個合同,但是在付款方面並沒有完全區分。“我們支付的進度款、預付款、借款已達1.652億元。如果加上代金瑞公司墊付的工程款576.6萬多元,已經超過1.7億元了。”但在合作過程中,雙方發生了矛盾。2008年9月25日,金瑞起訴金禧,稱由於多次變更工程設計,按照結算書,只收到1.63億元工程款,要求法院判令金禧支付拖欠一期、二期工程款及利息和工期延誤等損失共計4206.83萬元。

    一審:判金禧支付欠款

    案件在經過一年零三個月的審理後,於今年1月14日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因為金禧與金瑞簽訂的二期工程施工合同書中約定,二期工程糾紛交由上海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因此,法院僅對一期工程款進行審理。最終法院認定,一期工程造價9600余萬元,金禧已支付一期工程款5000萬元。因此判決金禧還需支付拖欠的工程款4600萬元,其餘的錢待仲裁委審理二期工程款時“多退少補”。

    然而,開發商孫偉國對此表示難以理解。“法院認定我們僅支付了一期工程款5000萬元,那就是説我們二期中支付了對方1.2億元,而整個二期工程的造價9411余萬元,我想任何一個人都不會無緣無故地多支付近3000萬元吧。”

    影響:千套房屋被查封

    對此,建設方金瑞公司認為,既然兩份合同分別約定了訴訟和仲裁兩種解決方式,那就應該“橋歸橋、路歸路”,先通過法院算清一部分工程款,再通過仲裁解決餘下的工程款糾紛,最終將全部工程款結算清楚,可謂“殊途同歸”。一方希望法院一併解決,另一方則選擇分開處理,雙方矛盾越鬧越深。

    更讓孫偉國揪心的是,這起糾紛還給他帶來了致命傷害。按照他的説法,法院查封了金禧公司開發的一期工程房屋539套,合計售價1.4億元;仲裁委查封了二期工程房屋528套,總售價近1.7億元。“我現在是四面楚歌,付了錢的房子被查封,不僅無法買賣,而且有部分已賣出去的房屋也由於無法給業主辦理房産證,而被購房者討著要購房款。

責編:任威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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