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田汽車將補償浙江車主召回損失

2010年03月30日 09:22  CCTV-第一時間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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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RAV4車型的召回中,由於豐田針對中國消費者和美國消費者採取了區別對待的方式,讓中國消費者很受傷,本月中旬,浙江省工商局與浙江省消保委率先向豐田發難,要求維權。昨天下午,豐田汽車在杭州承諾,對今年在浙江召回的近7000輛RAV4汽車車主補償經濟損失,這是豐田首次就汽車召回一事對中國消費者做出讓步。

    昨天,豐田做出賠償承諾時,還提出《關於RAV4召回汽車相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意見明確承諾:在4月底前完成浙江所有RAV4問題汽車的召回維修工作,並保證維修質量;對尚未召回的RAV4汽車,可根據消費者的需求提供上門召回服務;對未交付的RAV4汽車,豐田將充分尊重客戶的選擇,如果客戶提出解約,公司將全額退還客戶定金。此外,豐田還同意對RAV4消費者給予補償,具體補償方式由各地4S店與消費者協商處理,豐田將在3日之內通知4S店。據了解,這些內容其實參照了豐田汽車在美國市場實施召回的做法,但是此前,豐田汽車表示,沒有對中國車主進行補償,是因為中國“汽車召回賠償無法可依”。此消息一齣,浙江省工商局很快表示,2000年浙江省已將汽車列入了“三包”目錄,而根據規定,施行“三包”的大件商品,經營者應當上門服務或者負責運送,否則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費、誤工費、差旅費等合理費用。

    據了解,關於此次豐田賠償的具體內容,還要等浙江各地4S店的相關賠償通知。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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