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福林:將完善退市制度 理順ST及停牌標準

2010年03月12日 08:39  上海證券報 我要評論

  退市制度完善後,重組定價等問題迎刃而解,同時減少重組中行政干預

  “買殼上市將按IPO條件審批”説法不實,證監會在研究如何將兼併重組做好

  已受理259家企業創業板IPO申請,創業板發審將“不同行業不同要求”

  中國證監會主席尚福林10日下午在北京會議中心與工商聯界別政協委員進行座談時表示,將進一步完善退市制度,理順對上市公司實施ST措施及停牌的標準等問題。他還就創業板發行審核、並購重組定價、民營企業謀求海外上市等問題與到會委員進行了探討。

  將進一步完善退市制度

  有委員提出,對於部分連續虧損的公司,在借殼上市定價時,應在停牌價格的基礎上打折。

  對此,尚福林表示,如果借殼上市時重新定價,對於原先以較高價格購買股票的股東將造成損害,因此在下一步的制度設計上應當考慮如何更加科學合理,讓大家的利益都得到尊重和維護。

  尚福林表示,ST股價格之所以高企,與退市制度有關。部分市場的退市標準是看股票股價是否跌至凈資産以下,或者已無交易,才停牌或者退市,上市公司未來是否還具有盈利能力交由市場判斷。但我國的交易制度是規定公司連續三年虧損才退市,部分暫停上市公司佔用了市場資源,停牌時的價格也還比較高,“在這種情況下去重組,很容易造成市場爆炒ST股,重組雙方在重組價格上也不容易達成共識,重組效率較低。”尚福林認為,“目前來看,股票停牌標準、給予ST的標準都是值得探討的問題。”

  尚福林説,目前監管部門正在研究如何更好地完善退市制度,如果這個制度解決了,重組定價等問題也會迎刃而解。與此同時,更加完善的退市機制,也能夠減少或杜絕目前存在的部分由行政力量主導的兼併重組,減少重組過程中的行政干預,更好地發揮市場化機制的效用。

  “買殼上市將按IPO條件審批”説法不實

  尚福林表示,在買殼上市過程中,信息披露非常關鍵,要防止內幕交易。對於市場關於“下一步買殼上市要按照IPO上市條件進行審批”的説法,尚福林説,“這還都是外面在傳,不過我們也在研究下一步如何將兼併重組工作做得更好。”

  有工商聯界別委員提出目前民營企業到海外市場謀求上市的道路並不暢通,尚福林表示,這是歷史原因決定的,下一步將考慮跟香港市場相關部門研究給中小企業發H股開闢一條通道的可能性。

  他同時談到,再融資及海外上市成本較高是國內企業赴海外上市面臨的重要問題。

  已受理259家企業創業板IPO申請

  尚福林介紹説,截至2月23日,證監會有關部門已經受理了259家企業創業板IPO申請,其中民營企業共有233家,佔比90%。在58家已經發行上市的創業板公司中,54家是民營企業,佔比93%。

  截至目前,已登陸創業板的54家民營企業共融資金333億元,佔全部58家企業實際募集資金的92%。

  分行業看,54家創業板上市民企當中,有24家屬於電子信息行業,其他多分佈于環保節能、生物醫藥、新材料新能源、文化教育等行業,傳統行業中的製造業佔比較小,創業板企業仍傾向於高科技公司以及新的商業模式和發展模式。

  創業板發審將“不同行業不同要求”

  關於如何提高創業板上市企業“創業”含量,以及下一步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方向時,尚福林指出,針對創業板的發行審核,監管部門接下來將出臺一個發行審核指引,對不同行業企業的審核提出具體要求。

  “新股發行體制改革一開始講的就是分步推進,目前最想解決的是發揮市場對發行價格的約束,取消發行的窗口指導,同時平衡網上網下發行。”尚福林説,下一步,是否給券商配售權,是否存量發行,還都需要再研究。

  金融服務業要貼近實體經濟

  尚福林表示,在金融危機過程中,我國市場整體上呈現出穩定健康運行的態勢,為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做出了應有的貢獻。他指出,金融服務業一定要要貼近實體經濟,同時要加強監管,防範風險。

  尚福林説,市場經過2007年到2008年底的下跌,投資者更為謹慎,市場治理更好,監管措施更加完善,目前市場運行比較平穩,市場效率較高,“公開、公正、公平”的市場三公原則實現較好。

  “市場穩定健康發展並不是指股指一直橫盤,但目前的情況確實比較複雜。”尚福林説,目前市場可能面臨分歧,一方面我國實體經濟增長較快,上市公司有業績支撐;一方面貨幣政策不可能一直維持在去年那樣寬鬆的環境。

責編:曹樹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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