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認為調整壟斷行業高收入要見“真招”

2010年03月08日 14:43  新華網 我要評論

  近來,黨中央、國務院多次強調要加快國民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石油、電力、金融等壟斷行業的收入過高問題也隨之成為眾矢之的。

  這些國有壟斷企業歸全民所有,經營利潤理應在進行合理分配後由全民共享,但事實是這些紅利現在已為少數人專享。如何破除壟斷行業收入過高這個“頑疾”,代表委員和專家紛紛開出了自己的“藥方”。

  統計顯示,2008年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勞動報酬為2.9萬元。從事紡織業年均收入只有1.6萬元,而電信業和石油天然氣開採業都是4.6萬元,電力業為4.2萬元。此外,中華全國總工會發佈的數據顯示,據上市公司年報分析,208家國企高管與一線職工的收入差距,從2006年的6.72倍擴大到2008年的17.95倍。

  “對勞動者個體而言,在不同行業付出同樣的勞動應該獲得同樣的報酬。”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書記趙湘平表示。

  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合理的收入分配製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體現。要抓緊制定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深化壟斷行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

  “打破壟斷是新一輪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重點之一。”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指出,對國有壟斷企業的過度保護,造成與民營經濟之間不公平競爭,導致收入差距越拉越大。不過,打破壟斷並非一日之功。

  “壟斷行業的形成,有經濟原因,也有歷史原因,很難一下子打破。”全國人大代表、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向文波表示,但壟斷行業佔有全民所有的資源,其産生的壟斷利潤應用於解決民生問題,而不應在國有壟斷企業內部封閉循環,變成企業職工的獎金或福利。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所長蘇海南建議,建立並實施壟斷企業超額利潤上繳制度,從收入總額上調控,然後再加強其薪酬福利監管,標本兼治才能取得成效。

  “對壟斷企業內部的分配不公問題,可通過規定企業高管基本年薪不能高於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一定倍數,高管年薪增幅與職工平均工資增幅大體保持一致以及加強任期考核等措施進行監管。” 趙湘平代表説。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總工會黨組成員張世平認為,可通過徵收資源佔用稅等措施控制資源型壟斷國企的薪酬水平,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同時進一步健全個人收入稅收調節體系,發揮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

  “對壟斷行業存在的公務開支和福利待遇不公開、不透明現象,也要加強監管,接受社會監督。”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商務廳廳長劉捷強調。

責編:曹樹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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