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默客:斬斷伸向保障性住房的貪婪“黑手”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27日 10: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對弄虛作假的申請者,只是處以駁回申請或者取消其輪候資格,罰款5000元,並三年內不予受理其保障房申請的懲罰。這跟其一旦成功申請保障性住房動輒獲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收益相比,違法成本實在太低了,試問又怎具阻嚇作用?

  經過長達6個月的復審,深圳今年的保障性住房申請初審合格的7857戶,只有6385戶通過復審並於近日公示。1472戶申請者為何被淘汰,此前鬧得紛紛颺颺的虛報信息申請者是否會面臨處罰?對此,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回應稱,弄虛作假者必受到追究,近期將出臺處罰細則規定。(10月25日《羊城晚報》)

  僅從報道來看,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請過程中暴露的問題不能説不嚴重———將近20%通過初審的申請者出局,比例不低;備受質疑的企業老闆、駐深辦主任等也通過申購的初審,弄虛作假、企圖矇混過關的情況不容小覷,也反映初審或存致命疏漏;即使是淘汰1472戶後的復審公示名單,也同樣有讓人質疑之處:如37戶零資産家庭,還有諸如“結婚時間不符合要求”、“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以及現居住地為廉租房”等。對此,政府無疑必須予以正視並進行調查和解釋。

  保障性住房是針對城市低收入群體的公共福利之一。任何企圖通過弄虛作假、虛報信息、權錢交易等非法手段,騙購保障性住房、牟取利益的行為都須受到法律、法規的處罰和追究。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表示弄虛作假者必受追究,近期將出臺處罰細則規定,是符合社會民意和法律要義的。但不得不説,保障性住房已有十幾年了,而且各地在保障性住房的申購過程中屢現“貓膩”,即使是深圳這樣的發達城市,也是時至今日才準備出臺相關的處罰細則,制度建構的滯後也堪稱耐人尋味。

  制定騙購、騙租保障性住房的處罰細則,不僅要具體、細緻、完備,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而且其處罰力度也須具阻嚇、震懾作用。像《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中規定,對弄虛作假的申請者,只是處以駁回申請或者取消其輪候資格,罰款5000元,並三年內不予受理其保障房申請的懲罰。這跟其一旦成功申請保障性住房動輒獲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收益相比,違法成本實在太低了,試問又怎具阻嚇作用?

  與此形成強烈對比的是,在香港,如果騙購公屋或綜緩,將會以“詐騙社會福利罪”而遭起訴。2007年,香港高等法院退休法官、82歲的李柏儉因隱瞞多個戶口、海外物業及股票,申領綜援及公屋(相當於內地的保障房)而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便是“詐騙社會福利”的典型案例之一。實際上我國《刑法》第266條,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而騙購騙租保障性住房的行為,基本滿足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有專家認為,應當按詐騙罪予以嚴懲。 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健全完備的法律法規和處罰細則,如果得不到嚴格執行也只是一紙空文。因此,在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過程中,嚴格按既定程序,嚴格執行有關的規定,自始至終做到公正、公平、公開、透明也至關重要。例如對申請者家庭的財産(動産、不動産)、成員信息、收入狀況、納稅證明等資料進行認真甄別、審核,確保申報信息的準確、無誤;在審核過程中,民政、公安、國土、工商、社會保障、稅務、銀行、證券等相關職能部門通力協作,實現信息共享互通,以避免信息審核的“盲區”等等。尤其是,必須防止保障性住房申購中的權錢交易、黑箱操作等“貓膩”的出現。

  保障性住房是針對特定人群的一項公共福利,其本質是體現社會公平。而騙購保障性住房恰恰粗暴踐踏和嚴重損害了社會公平,因而必須堅決斬斷伸向保障性住房的“黑手”!(默 客)

 

更多 視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