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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永勳:宜黃官員再次鳴冤叫屈暴露了啥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18日 09: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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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黃“官員”又發言了。繼署名慧昌的宜黃官員致信媒體,“透視”宜黃事件之後,又一位自稱“宜人”的宜黃官員在某網站撰文,“澄清”當天和事後的一些情況,抱怨輿論的指責“不公平”。雖然不像之前那位官員,身份經過了相關媒體的確認,但從其文中透露的細節,以及對整個事件的熟悉來看,至少可以判斷作者是當事人或知情者。

  雖然文章的基本邏輯明顯荒謬,但這樣的聲音仍有其價值。不可否認,強拆並非個別現象,因強拆甚至鬧出人命的地方,宜黃也不是第一個,過往的,也隨著輿論平息而沉寂。悲劇發生後,儘管社會譴責,輿論抨擊,也不是全然沒有問責,但主導強拆者對問責與譴責是否服氣,其實是一個問號。

  宜黃事件的處理,雖然事實真相和細節仍未清晰,但問責的力度明顯超過以往。這至少表明,強拆造成惡性事件,必須有人負責,付出相應代價。雖然問責也未必能終結暴力拆遷,但已經觸痛了一些人,所有才有人主動出來,為自己或者替領導鳴冤叫屈。這樣也好,官員公開發言辯論,真實聲音,總比把不服氣埋在心裏要好。

  對於暴力拆遷,媒體口誅筆伐,一些地方只做不説,照幹不誤──沒有互動,互不對話顯然無助於問題的解決。針對拆遷這個突出問題,如果官員願意説出真實想法,願意公開辯論,不僅有助於完整地呈現真相,也更有希望厘清是非,形成一些基本的共識。真理越辨越明,誰是誰非公眾自有判斷。遺憾的是,兩位宜黃“官員”都用了化名,這樣與實名制的記者和評論員辯論,也有些“不公平”。

  從他們文章中可以看出,一些官員並非完全不懂法,物權法、拆遷條例、信訪條例也被他們不斷引用,以此證明雖有強拆但並不“非法”,也沒有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宜黃事件發展成後來的慘劇,他們認為只是“意外”,或者只是因為遇到了特別不順從的個體。從信中透露的信息,可以看到一些官員的普遍思維,以及法律和制度的缺陷。

  自焚鬧出人命,或許是意外,但意外背後有必然。更應追問,是什麼一次次逼得民眾必須以極端方式維權。本應依法進行、平等協商的拆遷問題,怎麼成了嚴重不對等的“城下之盟”;本應居中裁決的地方政府,何以衝到了強拆第一線;原本是公民合法權利的信訪維權,怎麼變成了“非法上訪”……這些問題,已經超出了個案的範圍,也不僅是一地的問題,反映的是既有法律法規的缺陷,或者一些地方政府畸形的執政思維和發展觀。

  官員的自我辯白,同時坦露了他們的普遍思維,以及有法不依或者選擇性執法的“秘密”。同時,也讓解決拆遷難題的思路更加清晰。暴力拆遷不斷,個案的問責當然重要,但要根除暴力拆遷的土壤,首先要廢除不合理的拆遷條例,彌補法律的缺陷,推動新的拆遷法規儘快出臺;同時,要從根本上轉變執政思維,讓每個官員都真正具備科學發展觀,把人民的幸福和尊嚴,放到比GDP更高的地位。

  讓每一個官員都真正樹立科學發展觀和依法治國的理念,需要自上而下考核機制的變革,也需要更多的討論爭鳴。通過討論,知其非明其謬,才真服氣,才不會發生下一次。因此,這種討論,不能少了當事官員的聲音。希望這種討論的氛圍,能夠保持下去,直到助推新拆遷條例儘快出臺,助推更多的“善政”。

丁永勳(新華每日電訊評論員) 原題:強拆主導者的聲音確有討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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