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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宜黃拆遷事件警鐘為誰而鳴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19日 08: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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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晚,江西撫州市委對宜黃縣“910”拆遷事件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宜黃縣委書記邱建國、縣長蘇建國對“910”拆遷事件負有領導責任均被立案調查,宜黃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李敏軍被免去職務,“910”拆遷事件的處理,正朝著良性方向發展。

  及時處理相關責任人,釋放了積極信號,地方一把手直接受到問責或追究,與以往類似事件相比,更是一種進步。

  當然,無論是立案調查還是免職,都不是“910”拆遷事件的終點。當下最需關注的還是,何以還原真相?猶記得9月12日下午,當地政府發佈通報稱,9月10日上午10時許,宜黃縣城建部門工作人員到鐘如奎家中開展政策法規解釋和勸導工作,其間鍾家以澆灌汽油等極端方式對工作人員進行威嚇,卻不慎誤燒傷自家3人。打量“威嚇”和“誤燒傷”,倍感心寒。這一存在明顯硬傷的通報甫出,輿論譁然。真相究竟是什麼?公眾急切想知道。

  其實,此起拆遷事件本可避免。今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通知明確要求,對於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訂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此後不久,國土部下發通知要求,切實做好徵地涉及的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先安置後拆遷,堅決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強制拆遷行為。假如宜黃縣委縣政府相關官員,對相關法律法規哪怕有一點敬畏意識,也不會導致今日之後果。由是觀之,敬畏法律,尊重民眾基本權益是多麼必要,惟有遵紀守法,才能避免拆遷慘劇。

  自焚終歸是一種無奈的極端之途,正如有人如此感嘆:“別人搶奪你的房屋,你卻要沒收自己的生命,又是怎樣的一種不幸!絕望無濟於事,自殺式的維權表達,雖然能激起社會的注意,但對個體而言,終究是在給自己的生命做減法……”是的,拿自己的身體作抵押,試圖測量強拆官員的正義指數,試圖喚醒他們沉睡的良知,既沒有必要,也顯得有些天真。

  那麼,只能眼睜睜地看到房屋被拆嗎?當然不是!有論者提出,拆遷房屋評估制度、聽證制度等的完善,是在拆遷之前就應有的救濟手段。除此之外,讓法律的歸法律,不失為一種解決之道。

  “910”拆遷事件相關責任人被處理,是一記警鐘,但願能震醒那些陷入拆遷迷失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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