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李英鋒:尊重勞動請對轉載時評付費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8日 09: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李英鋒

    今年世界知識産權日前夕,140名時評作者、時評編輯聯名上書國家版權局,就著作權法修改草案提出意見和建議。因“時事性文章”的概念無明確法律界定,而時事評論經常被一些傳統媒體和網絡媒體擅自免費轉載,眾多時評作者的著作權因此受到侵害。(4月27日《廣州日報》)

    筆者每年都被紙媒轉載已經發表的原創文章幾百篇,被網媒轉載的文章更多,但迄今為止,筆者只收到一家紙媒主動寄來的轉載稿費80元,其餘的轉載都成了過眼煙雲。據我了解,其他時評作者催討轉載稿費也大都舉步維艱,有的作者還受到奚落——怎麼你們討稿費像農民工討薪一樣?

    顯然,轉載媒體享用免費時評午餐是因現行《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和《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六條關於報紙、網絡等媒體刊登或播放其他媒體已發表的政治、經濟等問題的時事性文章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且不向其支付報酬的規定——這些媒體有意無意地誤讀了“時事性文章”的概念,把時評文章視為“時事性文章”。

    時效性強不能掩蓋時評的勞動價值,作者創作一篇時評要經歷找新聞、找素材、構思寫作、修改、發送郵件等過程,時間可能長達幾小時甚至一兩天,作者在文章中創造性地提出自己的觀點,賦予原新聞更大的信息量,增強了新聞的可讀性,對推動社會進步起到了一定作用。時評中飽含了作者的汗水和心血,是一種名副其實的勞動成果,媒體無論是發表原創時評還是轉載時評,都應向作者支付報酬,這是對勞動的基本尊重。

熱詞:

  • 農民工討薪
  • 尊重勞動
  • 時評
  • 轉載
  • 時事性文章
  • 著作權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