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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基金經理李旭利涉老鼠倉獲千萬 庭審時翻供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13日 13: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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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無辜的!”,沸沸颺颺的昔日基金業大佬李旭利涉嫌老鼠倉案終於在昨日開庭,但李旭利當庭翻供,導致原本水到渠成的庭審卻生波瀾。

  庭審現場,李旭利堅稱“成交命令並不是由自己來執行,自己只是建議買金融股來完成交易量”,“藏匿一事純屬無稽之談”。不過專家分析稱,翻供影響案情發展的可能性並不大,李旭利可能獲刑高達10年。李旭利若被判實刑將成基金業第三位領刑者。

  ●南方日報記者 賈肖明 實習生 郭家軒

  案情回放 私人賬戶先於基金買賣 累計獲利超千萬

  現年39歲的李旭利畢業于中國金融界的“黃埔軍校”--人民銀行研究生部,曾是業內與王亞偉齊名的明星基金經理,但急流勇退加盟私募上海重陽。

  2010年10月,李旭利突然辭去在上海重陽的職務,隨後傳出其涉嫌內幕交易被調查。2011年8月下旬,李旭利被刑事拘留。根據證監會通報結果,李旭利在2005年8月8日至2009年5月25日擔任交銀施德基金投資總監、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期間,利用未公開信息,通過其實際控制的2個證券賬戶,先於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基金買入或賣出相同股票2隻,交易金額5000多萬元,非法獲利1000余萬元。

  此前,上海市公安局也通報了李旭利 “老鼠倉”案情的相關細節:犯罪嫌疑人李旭利為了逃避證券從業人員不得本人或替他人從事股票交易有關規定的監管,指使其親屬借用他人的身份證在本市五礦證券某營業部開立證券賬戶,並控制了上述證券賬戶的資金密碼和交易密碼,利用這些賬戶先於或同期于其管理的藍籌基金、成長基金、精選基金買入或賣出同一股票,牟取非法利益。

  現場翻供 否認下達交易指令

  此前,由上海法院網披露的庭審時間一再延期,經多次變更後,終敲定6月12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李旭利一案,起訴案由為“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

  據中國新聞網報道,案發前,李旭利曾逃匿並斷絕與原有社會關係的一切聯絡,後經京滬警方協助配合,最終在北京將其抓獲,而李旭利到案後對上述事實供認不諱。

  但昨日庭審現場,李旭利卻當庭翻供。公訴人問及此前是否有過操作,李旭利承認2006年、2007(刑法修改前)有過操作,但更多是利用自己專業知識判斷。對於2009年4月,利用非公開信息交易工行、建行股票,李旭利表示,“成交指令並不是由自己來執行。營業部的人當時希望能完成交易量,自己當時建議買兩三百萬股工行和建行股票,但是當時並不知道營業部的人是否買了,更不知道買了這麼多。”

  對於媒體報道的逃匿一事,李旭利當庭稱“逃匿這是無稽之談。“我最早2010年就知道證監會在調查了。如果想跑早就可以跑到國外,但是我一直在配合調查,主動和各方面溝通。如果要知道案件已經轉到經偵那邊,我肯定不會去北京。”

  昨日,法庭並沒有作出宣判。

  律師説法 李旭利“翻案”幾率小 刑期最高10年

  著名證券業律師嚴義明昨日在接受南方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儘管李旭利作出辯駁,但根據對案情綜合判斷,嚴律師認為,“本案按照公訴書判刑的可能性很大”。

  據相關人士透露,庭審現場出現一位辯護方證人,聲稱並未接到任何委託人的交易指令。嚴義明告訴記者,證人所述事實顯然與相關法律、事實不符,一般情況下,券商必須得到委託人明確指令後才能操作,而交易已是客觀發生,所以該辯護被法院採信的可能性極小。

  2009年2月出臺的《刑法修正案(七)》,將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的“老鼠倉”行為定義為“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而情節嚴重的依照“內幕交易罪”的規定處罰。這意味著如果法院判處“老鼠倉”行為屬於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涉案人員將被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宋一欣表示,根據今年五月高等法院作出的有關“內幕交易”舉證責任的司法解釋,如涉案人要證明無罪則需舉證,而公訴方只需推定證據,符合慣例。他認為,由於李旭利涉案金額高、影響大,最後判罰結果很有可能會達到“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的上限,也即刑期達10年,罰金上千萬。除非李旭利能舉證證明自己無罪。

  公開信息顯示,去年以來,被判刑的基金經理已有兩位,分別是原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司許春茂和長城基金公司韓剛,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一年。

  ■微博現場

  @黃煒妮:李旭利沒有翻供,只是對之前筆錄再做補充。他對經紀人的指令,第一次説讓他自己看著買,第二次改為讓他買200-300萬股。可能是出於對量刑考慮做補充吧。最有意思的是,起訴人質問投資總監不明確基金經理的交易情況嗎,李回答,“其實,我不太看得上手下基金經理的投資水平”,所以沒有太在意。

  @新浪基金:李旭利在最後陳詞中説,“作為一家大型基金公司的投資總監,我有太多的機會為自己謀利,但這次被指控的操作,直到公司賣出了我還不知道自己買入了這兩隻股票。我是無辜的!”

熱詞:

  • 李旭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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