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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拖再拖的李旭利老鼠倉案昨日終於開庭審理,不過出人意料的是,李旭利在庭上對做老鼠倉進行了全盤否認,同樣其辯護律師也為其做無罪辯護。
昨日,李旭利老鼠倉案件在上海一中院開庭審理,對於此前有關老鼠倉和畏罪潛逃的所有指控,李旭利予以全盤否認。李旭利表示,並未直接通過指令他人(李志軍)買賣股票,而表示僅僅只是建議買金融股來完成交易量。他説道,“當時營業部的人希望能完成交易量,於是便建議買兩萬三萬工行建行,但當時並不知道營業部的人是否買了,更不知道買了這麼多”。
根據證監會公開的信息,犯罪嫌疑人李旭利在擔任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總監、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期間,在先行買入工商銀行和建設銀行股票的情況下,利用職務之便指令下屬利用交銀施羅德基金買入上述兩股,通過這種手法,李旭利非法獲利金額達1071.57萬餘元。
在談到“逃匿行為”時,李旭利表示,純粹是無稽之談,他稱自己2010年就知道證監會在調查,“如果想跑早就可以跑到國外,但是我一直在配合調查,主動和各方面溝通”。
昨日庭審結束後,法院並未當庭宣判,而是表示將擇日宣判。審判長表示該案的關鍵在於以下幾點:第一,李旭利是否有向李志軍下指令。第二,李旭利的投資,是基於個人判斷還是利用了職務便利、利用了基金公司的建倉時機。第三,是否傷害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第四,對於犯罪金額的認定。
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許峰表示,對於李旭利的翻供,公訴方辦案人員並不會詫異,目前案情的關鍵還要看指控方對李旭利利用公開交易進行股票交易的採信。從公訴方做的準備和公安部門掌握的證據來看,李旭利矢口否認的態度可能會加重量刑。
一旦公訴方的罪名成立,李旭利將成為第三位基金業的獲刑者。公開資料顯示,李旭利是內地公募基金業元老級人物,曾先後任南方基金、交銀施羅德基金投資總監,2009年7月,加盟上海重陽投資開始私募基金運作。2010年10月李旭利突然辭去在上海重陽的職務,隨後傳出其涉嫌內幕交易被調查的傳聞,期間其幾度否認。2011年8月下旬,李旭利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