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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富豪吳英案二審後至今無果 稱將再舉報7名官員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31日 09: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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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英案簡介】

  ●2003年

  吳英成立新貴族美體沙龍掘到第一桶金

  ●2006年2月

  吳英相繼在浙江諸暨、湖北荊門成立兩家信義投資擔保公司開始介入民間借貸、銅期貨等交易

  ●2006年4月

  本色版圖鋪開,吳英旗下本色商貿、本色洗業、本色酒店、本色物流等公司相繼成立

  ●2006年10月10日

  本色控股集團成立,註冊資本1億元,本色版圖達到極致

  ●2006年12月21日至28日

  因債務糾紛,吳英被義烏市的楊志昂、楊衛陵的楊氏家族成員軟禁。吳英及其家屬稱之為"綁架"

  ●2007年2月

  吳英被東陽公安局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刑拘

  ●2008年

  浙江省金華市檢察院以集資詐騙罪起訴吳英,2009年金華市中院一審判處吳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0年

  吳英不服判決上訴

  ●2011年4月

  二審開庭時,吳英主動承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但繼續否認集資詐騙罪

  貨幣政策從緊、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大環境下,民間借貸自然異常活躍。嚴格來看,民間借貸的高利率確實超越了監管上限,但其對於實體經濟資金的補充作用也著實不容小覷。恰是民間借貸的這種灰色身份使得監管層對其愛恨交加、若即若離。

  吳英案挑動的就是監管層的這根神經,對於民間借貸是開閘疏導,還是一棍子打死?吳英會否成為民間借貸的祭品?吳英在等,市場也在等。

  看守所中,吳英在平靜地等待;看守所外,吳英案仍在激起一波波漣漪:

  ●吳英二審代理律師稱,吳英檢舉7名官員

  ●8月24日,知情人士透露,至少有3名官員參與寫聯名信,要求一審法院判處吳英死刑

  ●8月25日,東陽市政府宣傳部門負責人回應本報稱,被舉報官員名單尚未公佈

  本報記者 郭素凡 發自浙江省東陽市

  一排排的臨街門面房、被用作辦公室的別墅樓、大門緊鎖的娛樂城大樓……統統在暮色裏結塵而立,但仍難掩這裡曾經的豪氣。遠遠看去,有些樓的二層窗戶大開,空調卸後留在墻上的一個個洞口,昭示著今日這裡的衰敗。

  加上周圍已經易手他人的酒店、足浴、廣告等店舖,吳英當年打造的本色商業帝國,輪廓漸現。

  離開吳英在東陽市打造的“本色商業街”,沿一條鄉村水泥路一路前行,可以走到歌山鎮塘下村吳英家裏那棟三層的紅磚樓前。上世紀80年代蓋的磚樓,至今沒有貼任何墻飾,光禿禿地立在周圍各家漂亮的樓群中。

  難以想象,吳英就是在這裡成長,醞釀她的商業夢想,在2006年迅速打造本色集團神話,榮登2006中國女富豪榜單,其後卻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拘,更因集資詐騙被判死刑,現在則因她所代表的中國民間借貸法律困局,震動中國金融朝野。

  吳家的相冊裏,尚在讀書的吳英豪氣中帶著桀驁。而吳英本人目前仍在看守所,等待二審判決。

  二審開庭過去了4個多月,早過了判決期限,卻遲遲沒有結果。

  吳英檢舉官員名單將浮出

  “吳英現在的精神狀態平靜多了。”吳英的父親吳永正告訴《法治週末》記者,“辯護律師楊照東不久前去探望吳英時帶出消息,吳英在看守所甚至還發明了一項美容‘專利’,説是用米飯配上另一種東西做美容效果很好,吳英給看守所中的姐妹都做美容。”

  “她的生活簡直比我還好嘞。”吳永正玩笑道。2007年2月10日,26歲的吳英被拘捕,為大女兒的生命奔走成了吳永正生活的唯一重心。

  吳永正更是希望律師前來,拿到吳英舉報的其餘7個官員名單,其中並不排除東陽市官員位列其中。吳英另一辯護律師張雁峰目前意欲安排此事。

  吳英一審結束後曾連寫控訴材料,檢舉了湖北荊門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天貴、荊門市農業銀行原副行長周亮和中國農業銀行麗水市燈塔支行原行長梁驊,此三人都已分別獲刑。

  張雁峰稱,吳英另檢舉了7人左右,二審時時機還不成熟,作為線索保存。

  8月25日,東陽市政府宣傳部負責人在接受《法治週末》記者採訪時表示,被舉報官員名單尚未公佈,自己曾向紀委詢問過,名單公佈一定會按照程序走。

  此前,據吳永正透露,一審前,東陽市政府十幾名官員曾寫聯名信,要求一審法官判處吳英死刑。一審判決完後,這些官員又曾到省高院,要求二審維持原判。

  8月24日,據知情人士透露,目前至少知道有3名官員參與聯名信一事。

  對此,記者再向前述宣傳部負責人確認,對方向《法治週末》記者表示:“絕對排除也不敢講,但到底是否有此事,應該向省高院求證。按照東陽市政府目前掌握的情況,並沒有聯名信這回事。以政府幹部的素質不大會發生這種干預司法的事情。”

  另一被攪進吳英案的勢力則為廣廈集團樓忠福家族。據媒體披露,吳英2006年遭遇的綁架案、2008年被捕後東陽公安低價拍賣本色酒店經營權、吳英擁有55%股權的博大花園被查封後重新開業等事件,都有樓家人參與其中。

  2011年7月14日,廣廈控股公開聲明與吳英案無關。《法治週末》記者聯絡廣廈集團,對方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

  對這些若隱若現、需要進一步確認的勢力,吳永正認為他們現在是“騎虎難下”———既無法讓吳英速死,又不敢回到最初的軌道上去。

  “我至少準備要跟他們糾纏10年。”吳永正説,“即便吳英案有了結果,後面要追究的事情還多著呢,被查封的資産去向、被拍賣的資産、辦案程序。”

  據悉,吳永正已經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東陽市政府解釋其在2007年2月10日在媒體上發佈的查封本色集團財産的公告,以及庭審前拍賣吳英資産的行為。

  "本色"商業理念

  東陽市公安局停車場內,停著吳英的冰藍色法拉利。東陽市公安局民警帶著《法治週末》記者前去看時,法拉利已經蒙著厚厚一層灰塵,側面一塊玻璃已無,后座更是銹跡斑斑。

  根據東陽市公安局交給記者的通稿,這輛法拉利屬於吳英未被拍賣掉的11輛車中的一輛。

  "豪華車貶值很快,現在這輛法拉利可能也就只值幾十萬。"公安局民警告訴記者。

  而當初吳英則以375萬元購入這輛冰藍色跑車,用作婚慶公司婚車之用。同本色集團其他資産一樣,這輛車曾經承載著吳英以及她的本色商業帝國轟動一時的繁華與夢想。

  吳英熱衷經商,技校還有一年畢業時,她看別的同學經商成功,便也輟學在東陽的十字街開起一家美容店。

  從2001年到2005年,吳英自有的生意做得有聲有色,美容店、喜來登俱樂部、千足堂足浴、韓品服飾店,按她之後自陳,身家有2500萬元。

  吳英的抱負顯然不囿於此。從2006年開始,本色集團身影漸現。

  2005年年底,吳英註冊了"本色"系列商標,想成立一個以酒店連鎖結合商貿經營模式的企業。吳英投資5000萬元裝修本色概念酒店,酒店每個房間風格各異。

  2006年3月2日,吳英成立諸暨信義投資擔保有限公司。4月,在東陽成立本色商貿有限公司,並租賃7000平方米的房子準備做家居商場;在湖北成立荊門信義投資擔保有限公司。5月,成立汽車美容公司。7月,成立洗衣店。8月,成立本色廣告公司、酒店管理公司、洗業管理服務公司、電腦網絡公司、裝飾材料公司、婚慶公司。9月,成立本色物流公司。

  仿佛一夜之間,千億富姐吳英冒了出來。

  一位曾在東陽電視臺工作的人回憶:"我當時也很吃驚,吳英怎麼會那麼有錢,一年前來找我投廣告的時候,兩萬元的廣告費還要問一萬元行不行。"

  "我當時就關注過吳英,太高調了,樹大招風。"一位東陽本地人告訴記者,"畢竟是個小姑娘,根基淺,上下也不一定會打理,最後(商業盤子)肯定轉不動的。"

  從幾位曾參與本色集團業務的人的描述中,吳英的思路清晰起來。她希望將本色一條街的産業串成一個産業鏈,這條街上,概念酒店、精品酒店、商務酒店遙相呼應;酒店中的傢具、家紡又完全可在家居商場買到;街上有本色網吧、足浴店,對面則有簡易休息室、外賣店;附近有洗衣店、洗車,這兩個店的免費活動則是為本色做廣告、打品牌。

  空設的銀行

  吳英的商業經營顯然沒有那麼成功,尤其是在背後扛著鉅額借債的時候。

  吳英轉動她商業盤子的方式,與很多商人沒有差別,通過借貸資金。

  “銀行的借貸很難,對中小企業來説就更難了,民間借貸是最常見的方法。”本色集團的陳明(化名)解釋。

  2005年年底,吳英經駱華梅介紹認識了義烏借款人林衛平。林衛平做民間資金生意,將上遊的錢集中起來,再貸給需要資金的人,賺取息差。林衛平的賬戶上流轉的資金,動輒上億元。

  從2006年3月開始,吳英以成立公司需要註冊資金為由向林衛平借款。

  2006年6月到9月間,吳英從林衛平手中共拿到4.3億元貸款。

  而林衛平借給吳英的錢,都是向社會非法集資得來,這些錢的“上線”是66個個人和單位。林衛平于2007年2月9日被東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6日被依法逮捕。

  關於林衛平借給吳英的錢究竟有多少利息,金華市中院一審判決書中認定,一般借貸1萬元,每天要支付35元、45元、50元不等的利息費用。

  而在吳英遞交的上訴材料裏,她説向林衛平借的錢,年息3分,成本不是很高。

  隨著盤子越鋪越大,吳英從2006年8月,瞞著林衛平,向楊志昂、楊衛陵、楊衛江、龔益峰等人那裏借錢,日息大多在4‰到5‰。

  根據浙江省金華市人民檢察院“金市檢刑訴2008114號”起訴書指控,除去已歸還本金與本息,吳英共從11人那裏“集資詐騙”獲得約3.9億元資金。

  不過,徐玉蘭、林衛平均否認被吳英詐騙。

  徐玉蘭同時相信如果吳英不是被早早打壓下來,她的商業盤子也會轉起來,錢早就還上了。“剛剛栽下的小樹苗,你總要給它機會成長,早早的就打下去,當然不行了。”徐玉蘭説。

  與徐玉蘭抱有類似希望的人不止一個。在浙江省商業環境中,民間借貸數億資金,問起來都不是什麼稀罕的事情。

  一位東陽當地人士則向《法治週末》記者透露,現在更誇張的形式是公司內部設立“銀行”,社會的人可以去存在那裏,獲得比銀行高很多的利息,這些公司再將這些錢以更高利息貸給別人。

  “公司是不掛牌的,你可以去路上問一下,就問除了銀行以外哪個公司利息高一點,人家都會告訴你的。”該人士揮揮手説道。

  “幾乎沒有人將閒錢存到銀行去,銀行現在成了虛設。”陳明説,“我們一個家族裏肯定有一個人是在做投資諮詢公司,銀行拉存款是拉不來的。”

  夭折謎團

  畢竟,已經無法從現實中驗證吳英的商業模式到底能不能支付她的貸款,抑或像檢方所説,運轉下去只會造成更大的資金缺口。

  吳永正認為,吳英資金緊張,但之後失敗的直接導火索則是2006年底吳英的被綁架。

  吳英申訴:“去年12月21日起因債務糾紛我被義烏市的楊志昂、楊衛林、楊志兵、高峰等十余人綁架,失去人身自由達8天之久,嚴重擾亂了本公司的正常運作,損失巨大……”

  吳英失蹤後,東陽市鬧得紛紛颺颺。原本以信譽擔保的借貸,迅速引發債權人的催討。

  12月28日,吳英獲得自由後,向公安機關報案,但被綁架一事一直未立案。公安機關的解釋是調查沒有找到確鑿證據認定吳英被綁架。

  不過,2007年2月4日,吳英再次“失蹤”,這一次,吳英是被公安機關從北京機場帶回東陽。

  東陽市公安局在給《法治週末》記者的回復中稱:我局于2006年12月19日對吳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立案進行偵查,“立案決定書”“拘留證”等相關的法律文書在案卷上明確記載是“吳英”,在辦案過程中嚴格依照相關的法律程序。

  2007年2月10日下午4時,金華出動了近200名警察,用三個半小時的時間,封鎖本色一條街,將本色集團正在營業的酒店和尚未開張的店舖,全部查封,並遣散公司員工。至此,吳英悉心打造的本色版圖瞬時崩塌。

  當天,東陽市政府在《東陽日報》和東陽電臺發佈公告,命令查封本色集團的財産。

  此後,針對吳英案,東陽市政府更是成立了“1120”專案指揮部。

  東陽市政府宣傳部負責人8月25日接受《法治週末》記者採訪時稱,政府為此案成立專案組,並不是東陽市政府要辦這個案子,而是中央金融機構的要求。

  四年過去了,吳英在看守所中,幾經情緒大起大落,甚至喝下工業膠水欲自殺,現在也可以較為平靜對待自己的經歷。

  2011年4月7日二審時,吳英做了自己的選擇,首次認罪。認為自己不構成集資詐騙罪,但認可構成非法吸收存款罪。

  吳英的兩位辯護律師則仍然為吳英做無罪辯護。

  吳英“是否符合集資詐騙罪”、“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故意”、“單位犯罪還是自然人犯罪”,檢辯雙方都在吳英過往的故事中尋找證據。

  吳英案對民間借貸邊界的界定,亦關係將來民企的融資發展。(來源:法治週末)

責任編輯:楊涵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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