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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萬富姐”二審引關注 千億民間借貸亟待規範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5日 05: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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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4月16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吳英非法集資案在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11年4月7日中午,浙江金華,吳英父親被記者團團包圍詢問庭審情況。

非法集資再成輿論焦點。

  浙江“億萬富姐”二審引關注 民間借貸再成輿論焦點

  4月7日,浙江“億萬富姐”吳英非法集資案,在一審開庭2年後,終於等來二審。

  對於普通民眾而言,吳英是生是死,或許只是茶余飯後關於“億萬富姐”的談資;而在民間借貸極度盛行的江浙,人們似乎能從吳英身上看到自己的未來,甚至有人將此解讀為國家對待民間借貸的“風向標”。

  顯然,吳英的罪與罰,生與死,不只關乎個人。

  就在吳英案二審開庭的前一天,央行上調存貸款基準利率,這是央行今年第二次加息,也是去年以來第四次加息。每逢加息,浙江民間借貸的利率也會水漲船高。目前,溫州人親友間的借貸利息達到月息2毛,而民間借貸的極端利率甚至已達月息3~6毛。

  “由於案情重大複雜”,吳英案二審並未當庭宣判。接下來的這段日子,是法院作出最終裁決的時候,更是浙江民間借貸戰戰兢兢等候風向的時刻。

  此時,在民間資本活躍的浙江溫州,數以千億計的資金正通過民間借貸的形式,在普通市民之間,以及中小企業之間迅速輾轉騰挪。千億民間借貸如何規範,成為“吳英”案背後,最矚目的焦點。

  文/本報駐上海記者 梁國瑞

  4月7日上午9時,身穿看守所黃馬甲、戴一副眼鏡的吳英,出現在金華市中院東四法庭。這個曾經登上胡潤女富豪榜的80後東陽姑娘,即將面對的是浙江省高院對其二審庭審。高院3名法官專程從杭州趕來,負責此次庭審。

  隨後5個多小時的二審庭審,吳英已經等了很久。此時,距離她一審被判死刑1年有餘,距其被東陽警方刑拘剛好4年零2個月。

  吳英“變”了

  整場庭審下來,吳永正也覺得,女兒和一審時的倔強判若兩人,“更成熟了”。

  被告席上的吳英,扎著馬尾,戴著眼鏡,神情平靜。“女兒比以前胖了些。”坐在旁聽席上的父親吳永正看著心愛的大女兒。四目相接。

  2年時間,吳英外貌的改變並不算大。而細心者卻發現,一審時逞強的口氣、憤怒的表情,此時已從吳英身上消逝隱匿。整場庭審下來,吳永正也覺得,女兒和一審時的倔強判若兩人,“更成熟了”。

  2006年4月,吳英的“本色集團”在東陽橫空出世:商貿、洗業、廣告、酒店、電腦網絡、裝飾材料、婚慶服務、物流……本色系公司一家接一家註冊,一百多個店舖甚至讓東陽漢寧路成了“本色一條街”。 當年,吳英出乎所有人意料,以36億元身價登上胡潤女富豪榜第6名,被稱為內地最年輕的女富豪。吳英的暴富,被稱為“本色神話”。

  然而,成就吳英“億萬富姐”的這些錢,卻是高利貸借的:法院《判決書》認定,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吳英先後從林衛平等11人處非法集資人民幣77339.5萬元,實際集資詐騙人民幣38426.5萬元。

  吳英借錢利息之高也令人咋舌:所借資金年回報率至少50%以上,部分達100%,後期資金鏈出現問題時甚至出現“3個月回報期”即三個月的利息達100%。即使不算利滾利,年息也在400%以上。

  2007年,吳英突然被逮捕,“神話”瞬即破滅。2009年12月18日,金華市中院一審判處吳英死刑。

  從巔峰跌落谷底,吳英幾近絕望。據接近本案的知情人士透露,從一審到二審這2年間,吳英經歷了一段幾乎是“生死涅槃”的心路歷程。

  被判死刑以後,吳英曾對法律公正極不信任,一度欲放棄上訴。本報記者在吳英通過代理律師帶出看守所的材料上看到這樣一段話:“一審下來之後,我一直認為法律是不公平的,法律是有權有勢有錢人玩的遊戲,像我這樣無背景的人,只能像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我曾想我要放棄上訴,但還是在家人親情的支持和看守所領導、管教的耐心開導下,在離上訴最後時限簽字上訴。”

  上訴知情人士還透露説,2009年6月,因懷疑自己在看守所寫的《控告信》被人翻閱,生怕信中內容傳出會對家人不利,性格剛烈的吳英飲下一大瓶膠水,幸被發現及時搶救。

  求生是人的本能。有段時間,與吳英同監室的一位女犯,通過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復核程序,發回浙江省高法重審後改判,讓吳英重又看到了生的希望。“我改變了我的看法,我相信法律畢竟是公正的、公平的。”

  走出低谷的吳英,開始在看守所對《刑法》、《刑事訴訟法》、《監獄法》等法律及相關實施細則進行詳細研究,同時還堅持看書學習,對外面的世界也多有了解。

  除此之外,吳英一遍遍地回憶、書寫《上訴材料》、《控告信》以及《檢舉材料》,以求立功。2010年3月、5月、7月,吳英三次委託律師將這些材料帶出看守所,提交給浙江省高院。

  記憶力驚人的吳英,在這些材料裏記錄了她所經手的每一筆借款及還款的金額、用途,還詳細記錄了其行賄多名官員的情況。

  認罪求生

  “一審判決之後,其實她的精神處於潰敗的狀況,已經放棄了對無罪釋放的希望。”

  4月6日,從丹東庭審中途請假的著名刑辯律師楊照東趕來金華,他曾是黃光裕案的辯護律師,此次與張雁峰律師一道,繼續為吳英案進行無罪辯護。

  在2年前的一審庭審中,楊照東和張雁峰為吳英作了無罪辯護。據楊照東微博透露,一審宣判以後,代理律師與吳英之間,有過70多次會見。就在二審開庭前的會見中,儘管吳英曾吐露過“想認了”的想法,但雙方仍商定,繼續為其作無罪辯護。

  為證吳英無罪,律師此次還當庭出示了5份調查筆錄。然而,7日下午的庭審剛開始1分鐘,讓楊照東始料未及的突變出現了。

  經過中午的休庭,二審庭審在下午繼續進行,按照程序,法官讓吳英辯護。“我認為我不構成集資詐騙罪,但我認可構成非法吸收存款罪。”吳英低聲説。旁聽席上的父親吳永正坐不住了,“這是對我的侮辱!”

  “她認罪是無奈之舉。”楊照東當庭解釋説,“一審判決之後,其實她的精神處於潰敗的狀況,已經放棄了對無罪釋放的希望。”

  張雁峰則猜測,吳英或許覺得自己不可能無罪開釋,所以承認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這一罪名的最高刑期是10年,而集資詐騙罪的最高量刑是死刑。

  吳英突然“變卦”究竟為何,目前沒人能説清楚。比較一致的猜測是,吳英欲認罪求生。這在此前吳英不斷檢舉貪官,並提出減刑申請的行為中,可以看出端倪。

  2010年8月17日,吳英正式通過代理律師楊照東,向法院提出減刑申請。

  在此之前,吳英在《檢舉材料》等材料裏,詳細記錄了多名官員受賄的事實,包括東陽當地十幾名公職人員的受賄行為。其中,湖北荊門原人大副主任李天貴,農行荊門支行行長周亮,麗水農行分理處主任梁驊等三人已經被認定存在受賄等違法情節並獲刑。“這些情況已經得到二審法庭的認可。”代理律師張雁峰告訴本報記者。

  由湖北檢察院出具的書面材料稱,“根據吳英舉報的李天貴、周亮2人受賄,挖出了一個涉及21件21人的窩案串案,涉及廳級官員2件2人,處級官員5件5人”,並稱“全省震動很大”,“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代理律師張雁峰在二審庭審後對本報記者説,“一審後吳英的檢舉揭發行為部分已查證屬實,我們認為構成立功。”但他同時還説,二審法庭並未對此表態,是否會認定為重大立功表現,還不好説。

  起伏“弄潮兒”

  “弄潮兒”們的處境,也因此被民間借貸參與者們看成“風向標”。

  吳英背後,清晰顯現的是江浙地區龐大的民間借貸市場。這個80後的姑娘,只是其中的一個“弄潮兒”。

  事實上,細心分析近年來因民間借貸被判刑的案例,可以發現,案件與當時的經濟環境景氣程度、民間借貸處境是好是壞,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弄潮兒”們的處境,也因此被民間借貸參與者們看成“風向標”。

  “民間借貸的繁榮和衰退是跟隨著經濟週期走的。”對民間借貸深有研究的溫州中小企業促進會會長周德文稱,從2007年之後,浙江部分實體經濟開始走下坡路,集資者資金鏈越繃越緊,民間借貸的利率也越來越高,“企業賺不到錢,又要支付高利息,就很容易崩盤出事。”

  吳英案發前後,正是浙江經濟深受全球金融危機波及影響之時,也是“非法集資”案集中發生的時期。

  2009年1月13日,麗水市“小姑娘”杜益敏被控集資詐騙7億余元、以“集資詐騙罪”終審判處死刑。2009年3月20日,溫州樂清高秋荷因非法集資1.16億元,被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2009年8月23日,溫州樂清鄭存芬同樣因非法集資1億多元,被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2010年2月23日,被稱為“台州吳英”的台州經濟開發區蘭鑫商務酒店原法定代表人王菊鳳,因非法集資4.7億余元被判處死刑……

  大案以外,更多的“非法集資”案浮出水面。根據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一項統計數據,金融危機以來,浙江因民間借貸引起的經濟糾紛呈顯著上升趨勢2009年一季度,浙江全省法院受理的民間借貸案件總金額高達58億元,是上年同期三倍多。而在2008年,浙江全省法院受理的民間借貸案件則比上一年度增加60%左右。

  浙江省高院曾公開解讀稱,當年民間借貸案件不斷增多,主要因為浙江不少民營企業一直以來深度介入民間借貸,並將其作為重要融資渠道,金融危機以來一些企業因為經營狀況惡化而資金鏈斷裂,無力還款導致走上法庭。

  “非法集資”案頻發,社會各界對民間借貸“罪與罰”的思考和討論也日漸深入。2010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義烏女企業家周曉光在全國兩會期間提交了《關於要求制定“民間借貸法”的議案》,呼籲制定專門的《民間借貸法》,從法律層面給予民間借貸合法地位,引導、規範民間借貸行為,防範和降低民間借貸的潛在風險,從而避免惡性事件的發展。

  “民間借貸活躍,説明其有著巨大的市場需求。在正規金融機構不能滿足這種需求的情況下,應當通過立法,使民間金融機構公開化和合法化。”周曉光説。

  隨後,民間借貸迎來一段“鬆綁”期。此時,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也在逐漸散去。

  2010年2月,最高法院出臺《關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同年5月,《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新36條”)出臺;6月,浙江省高院出臺《關於為促進中小企業加快創業創新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導意見》……這一系列的政策,被一些人解讀為為民間借貸“鬆綁”、“除罪”。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被溫州市中院以“集資詐騙”罪一審判處死刑的高秋荷、鄭存芬,其後在浙江省高院的二審中,都被改判為死緩。

  吳英案二審之後,民間借貸如何規範,再次引發輿論的關注和討論。

  千億民間借貸

  10萬元以下一杯茶時間,10萬以上當天就有,甚至一個電話就能解決50萬元。

  “其實吳英做的事情,在浙江時時刻刻發生著。”一位經常參與企業間資金拆借的溫州投資者私下對本報記者説,正因為吳英是典型的民間借貸者,法院對她如何定罪、處罰,才會如此受人關注,“説不定哪天,我們中間就又出個吳英。”

  圍繞吳英是否應被處極刑的激烈爭議,實際上是對於民間借貸行為是否合法合理的長期爭議。

  上世紀80年代,第一傢俬人錢莊在溫州出現;1985年、1986年前後,眾多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合作社、基金會、典當行誕生;2000年,第一家擔保公司在溫州成立,至今發展到300多家。“現在有投資公司、投資諮詢公司、典當行、寄售行等形式。”新中國第一傢俬人錢莊創辦者、現溫州方興擔保有限公司董事長方培林告訴本報記者,目前溫州從事民間借貸的各種名目、類型機構,共有500多家。

  根據金融監管部門的調查,這些從事民間借貸的機構,資金主要投向在外地做生意的商販、本地剛創立的中小企業以及投向外地炒房和進行煤礦、油田等資源開發。

  根據人民銀行溫州市中心支行2010年4月中旬一項關於溫州民間借貸的調查,有89%的家庭個人和59.67%的企業參與了民間借貸,其中中小企業有60%左右參與其中。

  在溫州,經常能聽到有關民間借貸的故事。比如,個人信用至高無上放貸人,在約定時間內即使缺錢放高利貸,也不會催人還錢;借款人,即便企業死掉變賣家産,也會不惜代價還錢。

  溫州人借錢,説借就借,快進快出。10萬元以下一杯茶時間,10萬元以上當天就有,甚至一個電話就能解決50萬元。最典型的,柳市鎮曾有人3天之內籌集6.8億元用於外地的舊城改造。

  溫州民間借貸的總體規模達到多少?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溫州市中心支行的監測數據顯示,2010年6月溫州民間借貸規模為800億元。

  “目前溫州民間借貸的總量,估計在1000億元左右。”溫州中小企業促進會會長周德文説,近年來民間借貸的總量呈現遞增趨勢,加上上半年銀行收緊銀根,“今年漲得比較多,估計有200億元的增長。”

  囚徒的《黑天鵝》

  在這本自傳小説中,吳英詳細回顧了自己近30年的人生經歷。

  “溫州有約36萬家中小民營企業,他們很難從銀行渠道獲得足夠的貸款,只有通過民間借貸來融資。”周德文分析説,如此巨大的資金需求市場,加上溫州市民手中大量的民間資本,民間借貸“肯定停不下來”。

  2008年10月13日,溫州市首家小額貸款公司在蒼南開業。此後,小額貸款公司在溫州迅速增加。據溫州市金融辦介紹,截至今年2月底,溫州已營業和試營業的小額貸款公司有21家,註冊資金近50億元。

  “小額貸款公司,是規範民間借貸非常好的一條路子。”方培林對本報記者説,如果政策放開,允許有條件的自然人、企業都能成立小額貸款公司,龐大的民間資本即可尋到陽光出路,而眾多中小民營企業也能解決融資難題。

  方培林還舉例説,如果小額貸款公司能夠遍地開花,吳英案就不會再出現。“有規範、便捷的資金來源,吳英還會去借個人的錢嗎?”

  然而,對於目前小額貸款公司發展的狀況,方培林並不滿意,“現在一個區、縣平均只有2家,還遠遠不夠!應該放開限額。”

  根據方培林的初步統計,目前小額貸款公司提供的貸款總額,僅佔民間借貸總額的1%~2%。“如果説小額貸款公司是民間借貸的陽光之路,那麼這陽光目前還只有1%。”

  如何將龐大的民間借貸納入金融體系監管的正規渠道?方培林建議,“每個村鎮,至少要有3家以上小額貸款公司才行”,“進入門檻要降低,資本金有500~1000萬即可”。

  羈押看守所4年,吳英除了數次書寫《檢舉材料》等外,還曾寫就一本20余萬字的自傳小説,名叫《黑天鵝》。

  代理律師張雁峰看過這本小説,16開的小本子,寫了滿滿一本,足有200多頁。細心的吳英還特意為它加上了封皮,裝訂得像模像樣,“看上去就是一本書。”張雁峰説。

  在這本自傳小説中,吳英詳細回顧了自己近30年的人生經歷。童年的故事,外出學美容的艱辛,後來開公司的設想……與此前的上訴書不同,吳英用了文學的語言,講述了一個大起大落的民間女子傳奇的經歷。

  去年冬天,吳英曾試圖通過張雁峰將書帶出看守所,公之於眾。然而,多次嘗試終未如願。在歐洲人的敘事語境中,黑天鵝的存在,寓意著不可預測的重大稀有事件。吳英在封皮上寫下“黑天鵝”三個字時,是否也對未來,寄託了一絲別樣的期盼?

  葉檀:“地下融資”與其堵不如疏

  著名財經評論人葉檀在博客中稱,4月7日,浙江億萬富姐吳英案二審庭審,吳英本人當庭承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而吳英的律師為其作無罪辯護,檢方則認為“一審法院判決適用法律正確、事實認定清楚,因此應維持死刑判決”,也就是説,集資詐騙罪成立。三方的立場固然是站在不同的地位對於法律結果的不同訴求所致,何嘗不是對民間金融截然不同觀點的當下關照。2009年12月18日,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一審判處吳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産。二審判決對於吳英至關重要。

  無論此前已經有了多少個祭旗者,中國民間金融與地下金融現象愈演愈烈,本身就説明目前對於民間金融的限制已經遠遠滯後於現實經濟的發展。

  首先,民間金融遲遲無法正名,不可能形成規範化的運作體系,更不可能出現中國本土所亟須的銀行家。其次,民間金融體制的地下生存,造成民間金融的短期化趨勢,由於民間金融面臨法律折價,因此必須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追求最高的收益,在民間利率中加入了風險成本,加劇了本已盛行的民間高利貸現象。

  客觀對待民間金融,建立公平統一的規則,中國金融業才能健康發展。一個錯誤不能遮掩另一個錯誤,即便對吳英施以最嚴厲的懲罰,中國的金融體制也不會因此前進半步。

  葉檀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還指出:地下融資合法化是大勢所趨,必須要合法化,要不然地下融資市場就沒有辦法解決,而且地下融資市場的生態會惡化,惡化之後就會短期化,然後用高利貸的方式混淆金融市場,所以與其去堵住它不如疏通它,把地下金融市場合法化之後,把高利貸取消掉,這樣資金市場才會恢復正常。

  葉檀認為,從現在來説,要開拓兩個市場,第一個是投資品市場,不管是證券市場還是股權投資市場,還是藝術品投資市場,要建立規範的渠道讓大家的資金有地方可以去。第二是發展實體經濟,只有發展實體經濟之後那麼實體經濟裏面的投資量變大,它需要更多的資金進去,實體經濟變好了之後它才能有更多的真實財富,才不會成為一個旁氏騙局,或者成為一個泡沫。這兩部分完善了之後,我想民間的金融到時候也會水到渠成,否則你光是堵的話,今天一個吳英出問題,明天就會有很多個吳英出來。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