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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高速公路收費“變戲法” 暴利超過房地産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7日 16: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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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房地産更賺錢的行業是什麼?是高速公路。

  隨著機動車進入家庭和物流業的發展,國內部分高速公路收費的“暴利”問題引起了人們廣泛關注。“收夠了還收”和“隨意延長收費期”成為人們對高速公路收費反映強烈的焦點,幾乎每年全國“兩會”期間,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此表示不滿。近年來,甚至不斷有人因為高速收費問題將管理方告上法庭。

  利潤超過房地産

  高速公路成為最賺錢的行業似乎讓很多人意外。根據上市公司年報顯示,寧滬高速2010年主營業務營業利潤率為56.21%,贛粵高速為48.81%,成渝高速為59.28%。而通常被人們提及的“暴利”行業房地産,毛利率一般也只維持在40%以下。

  審計署和北京市審計局的審計報告顯示,首都機場高速公路總投資11.65億元,其中銀行貸款7.65億元,至2005年底已收費32億元。京石高速實際工程總造價為10.1億多元,其中一多半來自養路費,到2004年12月累計收取通行費近18億元。

  這不是極端的案例。2008年,審計署對18個省市收費公路建設運營管理情況進行了審計,抽查山東等12個省、市35條經營性公路,結果顯示,這些公路獲取的通行費收入高出投資成本數倍乃至10倍以上。

  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退休高級工程師李淑媛從1988年到2007年一直是北京市人大代表。10多年間,她幾乎每年都提出關於北京京石高速收費問題的議案,呼籲取消京石高速公路的收費。同時,廣東、江蘇等地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也頻頻呼籲減少或取消部分“暴利”高速路的收費。

  圍繞高速公路“暴利”問題,近幾年還頻繁發生法律糾紛。2004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宋德新訴河南省高速公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2005年北京律師龐標和胡鳳濱先後將華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首都高速公路發展公司告上法庭;2007年,北京憶通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勁松再次將首都高速公路發展公司告上法庭;2011年6月,李勁松又一次將首都高速公路發展公司告上法庭。

  變著“戲法”多收費

  記者在北京、廣東、江蘇等地調查發現,造成“收夠了還收”和“延長收費期”的情況,主要是有關管理方在收費手段上“變戲法”:

  一、變“性”。首都機場高速公路在收費3年多後,于1997年改變了經營性質,成為經營性道路,被重新批准收費30年。京石高速在收費12年後,1999年被轉為經營性道路,重新批准收費30年。

  二、變“質”。按照規定,高速公路收費只能用來償還貸款、道路的養護以及相關管理成本等,不得挪作他用。但是,在各地的實際操作中,卻執行統貸統還,例如廣東省的廣佛、廣深高速這樣熱門線路的收費除了還本付息外,很大一部分要用來補貼那些尚不賺錢的高速公路,以及新高速公路的建設。

  三、變“臉”。一些高速公路由於在境外上市或是引入了外資,也成為收費難以撼動的一個原因。例如首都機場高速就是因為在香港上市,新的30年的收費期已經向股民承諾過。而廣州市的華南快速路也是因為由香港企業投資,對改變收費政府做不了主。

  “三變”是造成這一問題的直接原因,而更深層次的原因是我國現有收費公路管理政策法規存在滯後和缺失。

  交通運輸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還沒有制定和明確經營性公路的合理回報率,也缺乏基於通行車流量、投資收益與還貸進度等相關指標變化的通行費收費標準及收費期限的動態調整機制,導致政府難以按照量化指標進行監管和考核,不能實行彈性的收費標準調整機制。

  長期關注高速公路收費問題的北京憶通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勁松説,高速公路的管理政策出臺始終趕不上高速公路“花樣翻新”的速度,政策總是追著問題跑,而新出臺的政策又不溯及以往,矛盾焦點一直沒有解決。

  例如,2004年9月國務院發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轉讓經營性公路收費權,不得延長收費期限,且國家確定的直轄市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不得超過30年。而很多地方的高速路都是之前就已經轉為經營性公路,基本都是之前的收費不算,重新開始收。

  李勁松説,類似于這樣收了多年費用之後,通過轉變道路的經營性質又增加收費期的做法表面上看似無問題,而且各種審批手續也都有。但是其收費早已超過了投資,再加上增加收費期限,這些都是違背相關法規原則的。

  對症下藥治頑疾

  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等五部門6月20日開始了公路收費專項清理工作,主要圍繞公路的超期收費、通行費標準過高以及不合理收費等問題。

  與以往不同,這次的治理提出對於2004年《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正式實施之前建成的高速公路,以及已經轉變為經營性質的高速公路也將納入治理範圍內。

  對於收費期限存在問題的須制訂並落實具體措施進行規範。同時,對於收費標準偏高、經營收益過高的收費公路,要按照經營性公路收回投資並有合理回報、政府還貸公路按期還貸並滿足養護管理資金需求的原則,降低通行費收費標準。

  有專家表示,目前百姓意見最大、矛盾最集中的就是這類道路。這次清理工作明確這個概念非常重要和關鍵,將為解決這一長期矛盾提供途徑。

  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財政與金融研究所常務副所長胡方俊説,高速公路通行費不能作為經營性收入,而是準財政性收入。應加大政府投入,控制經營性道路規模。

  同時,可以規定一個經營性公路的合理回報率。例如將利潤鎖定在10%,效益好的路,達到了承諾的10%的利潤,即使沒到期,政府也可以提前收回。效益不好的,則可以拉長收費期,直到達到預期的收益。當然,與之相配套的就是必須加強監管,做到收費和使用情況公開透明,對於道路的收入、成本等嚴格把關,防止弄虛作假。

  據了解,治理工作開始後,北京首都機場高速首先降低了通行費價格,將天竺主站出京方向收費由10元減少為5元,同時,所有進京方向停止收費。(記者田建軍、梁鵬、李志勇、蔡玉高、陳先鋒)

責任編輯:王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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