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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1+1]許邁永 姜人傑:“典型”的腐敗!(20110720)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0日 22: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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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杭州市副市長許邁永被執行死刑】房地産漁利 貪污受賄達1.98億

    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近年來人民法院懲處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的基本情況。就在19日上午,杭 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因腐敗被依法執行死刑。接下來我們就揭開許邁永、姜人傑的腐敗之路。作為一名正廳 級幹部,許邁永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貪污財物共計達1.98億元。

    法院審理查明,許邁永利用擔任杭州市西湖區區長、區委書記、杭州市副市長、杭州香港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等職務便利, 先後收受、索取他人賄賂人民幣1.45億余元,侵吞國有資産人民幣5300多萬元,濫用職權,違規退還有關公司土地出讓金7100余萬元 ,造成特別惡劣的社會影響。

    檢察機關指控,在權錢交易中,許邁永利用自己擔任杭州香港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杭州西湖區區長、杭州市副市長等職務 上的便利,先後為14家房地産開發企業和個人,在謀取土地項目開發權、返還土地出讓金、變更用地性質、推進項目用地拆遷等事項 上謀取利益。為此,許邁永還先後收受了漢帛中國前董事長高志偉2000萬元,開氏集團董事長項興良2500余萬元,其中開氏集團在西 湖區開發的西港新界、西溪鋒尙等項目,都是許邁永親自帶項興良考察商定的,而這些地原本並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政策。

  【原蘇州市副市長姜人傑今日被執行死刑】土地尋租 兒子開公司巧妙“洗錢”

    和許邁永一樣,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的落馬,同樣與土地審批和建設領域相關。法院認定,姜人傑在分管城建、房地産開發等 領域的三年時間裏收受地産商人的賄賂共計人民幣1.0857億元,港幣5萬元,美元4000元,其中單筆受賄竟高達8250萬元,令人瞠目。

    姜人傑,1948年出生於蘇州市原吳江縣震澤鎮,2001年開始擔任蘇州市副市長,分管城市規劃、建設、交通、房産開發等13個領 域,同時兼任蘇州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和蘇州市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總指揮。姜人傑上任後,以大手筆拉開了蘇州市政 升級的序幕,他的勤勉能幹也給當地市民留下了深刻印象,然而這樣的風光表象下,姜人傑還有著不為人知的一面。

    2001年,正是土地市場改革的前夜,作為分管領導,姜人傑敏銳地發現了土地交易中暗藏的巨大商機。根據公訴人指控,在2001 年底,姜人傑接受蘇州市正基房産公司總經理顧文彬的請托,使顧文斌保留下本應該由政府收回的地塊。同時在姜人傑的運作下,顧 文彬置換到另一塊同等面積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並出讓,凈賺1.7億元。

    在1.7億元的鉅款到賬後,顧文彬並不敢忘記姜人傑的恩情,所以他提出了要將其中8250萬元分給姜人傑的建議。我們很難想象, 面對這一巨大誘惑,姜人傑的第一反應是什麼?但毋庸置疑的是,姜人傑確實動心了,所以他決定用一種自以為巧妙的方式來消化這 筆鉅款。

    2003年12月,一家名為仁和泓業的投資公司在上海成立,股東為顧文彬和他的一個親戚,而實際上擁有公司財政管理權的還有一 個人,他就是姜人傑年僅24歲的兒子姜荑。用顧文彬送的錢成立一家公司,然後再找機會把錢抽走,這就是姜人傑想到的辦法。而事 實上,據辦案人員查明,姜荑早在大學畢業沒多久就擁有一家名為蘇州福海拍賣行的公司,公司的法人是姜荑的未婚妻龔某。而開公 司的錢則來自,蘇州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總經理陳峰的1000萬元借款,事後法院認定這筆錢是陳鋒挪用的公款。2005年,陳鋒因 受賄和挪用公款被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與此同時,檢察機關對於姜人傑另一筆2200萬元受賄的指控,則與地産商陳欣有關。檢察機關指控,2001年,經姜人傑介紹,蘇 州華業百福房地産開發公司總經理陳欣與蘇州市吳中區長橋鎮政府簽訂了456畝土地填土平整協議。

      時評:官員為何人格分裂 反貪腐還得靠制度建設

    北大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在許邁永姜人傑腐敗案的背後,我們要看到,到底應該怎樣去建設幹部的隊伍?怎麼要把幹部的權利管好?監管要不要更到位?有一些權利領域,好像感覺不能進入,其實對於監督部門,沒有不能進入的地方,另外,我們一些關係的運作和一些資源的批發或一些權利的權錢交易,是不是可以完全陽光化?人民監督的渠道有嗎,是不是暢通的?這些都值得我們去深思和考慮。

    許邁永之所以走到今天,是因為他有一個僥倖心理,這種心理可能是他貪腐最重要的一種希望,我們多年對幹部的教育取得了很好的成功經驗,但是我們要發現這裡面的問題,一方面,我們看到一些官員,把好話説得特別好,口號喊得震天下。但是另外一方面,行動起來就是另外一個樣了,甚至把壞事做絕,這是一個很可怕的現象。這個現象是值得我們去總結的,比如,我們的幹部是不是有一些出現了人格分裂,甚至是“兩面人”的現象?這邊讓他説,他會説得很好,那邊讓他做,他暗地裏就會做得很壞。這樣一種現象,是我們下一步亟需改變的局面。

    【節目文稿】

    一筆受賄金額高達8250萬,兩個貪官再次刷新貪腐記錄。

    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因腐敗被依法執行死刑。

    他們在同一天被執行死刑,他們也被最高人民法院列為典型案例。

    裴顯鼎:這兩個案子正好都發生在發達地區,不能説是一種巧合,但是這裡面也可能有一些規律性的東西。

    解説:蘇州、杭州土地開發,城市建設,許邁永和姜人傑敲響的不應該僅僅是自己的喪鐘。

    許邁永:現實我卻忘記了黨的宗旨,走向了人民的反面,犯下了嚴重的罪行。

    解説:《新聞1+1》今日關注:蘇杭,不是貪腐的天堂!

    主持人(李小萌):歡迎來到《新聞1+1》。

    蘇州、杭州常常被人們同時提起,因為它們同樣人傑地靈,而今天這兩個城市被同期提起,卻是因為同時執行的兩起死刑。兩位被執行者有很多的共性,除了在同一天共赴黃泉之外,他們都是位居副市長的官員,都是長達十多年之久的鉅額的貪腐行為,又都是這個城市土地開發、城市建設的主要決策者,這些共性在向我們説明著什麼?

    昨天上午,原杭州市副市長許邁永、原蘇州市副市長姜人傑同時被執行死刑。也是在昨天,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佈會把這兩起案件作為了典型案件,向媒體詳細介紹了相關情況。最高法院表示,他們要堅決依法從嚴懲處那些嚴重的職務犯罪,絕不手軟。

責任編輯: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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