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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第一高樓多建一層 開發商一年至少賺60萬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9日 10: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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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波"第一高樓"商會國貿中心大廈,位於寧波南部商務區,主樓層高228米,是寧波的地標性建築。讓"第一高樓"陷入尷尬的,是大廈附樓的酒店式公寓。因為公寓頂上多出的第21樓,業主和開發商談判了四五次,其中兩名業主在談判中莫名被打;開發商也受到了區規劃、城管部門的"處罰"。

  合同中明確規定只有20層,多建一層只要受罰就能辦出手續?消息見報後,不少讀者對此提出異議。本報昨天繼續追蹤。

  開發商多造一層屬什麼性質?

  答:兩項程序違法

  昨天,記者從鄞州區規劃局、城管局了解到,兩職能單位已經對開發商的違規行為,進行了處罰。

  鄞州區規劃局行政許可科鐘科長説,當初,建設單位想用頂樓的一部分建陽光房、設備用房,但設計很籠統。項目規劃會審時,規劃部門要求對方細化設計。"南部商務區是寧波市的重點項目,為了抓建設進度,先批出了主體部分,也就是20層的規劃許可證。"

  很快,大樓開建了。不過,在隨後的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一直沒來申報頂樓的設計。直到去年10月份,規劃部門在一次檢查中,發現頂樓已經建起。

  鐘科長承認,建設單位的行為,在程序上是違法的:一是沒有及時上報第21層的設計,二是在與業主簽售房合同時,也沒有告知第21層的事。

  是否有補交出讓金?

  答:……

  一般來説,如果頂樓多出了一層建築,必然超出原規定的容積率。如果超出了,建設單位就要補交土地出讓金。那麼,商會國貿中心公寓是否有補交土地出讓金一事?

  對此,鐘科長並未正面回答,只説對於南部商務區的大樓,"區政府允許一定的超容積率,範圍在10%以內"。

  處罰多少?

  答:不方便公佈

  記者從鄞州區規劃局、城管局了解到,因存在兩項程序違法,主管部門對該建設單位做出了處罰。

  那麼,建設單位究竟受到了怎樣的處罰?鄞州區規劃局行政許可科鐘科長表示,怎麼處罰、處罰金額,由城管部門來定。

  鄞州區城管局方面強調:"對於這類規劃類案件,只是按照區規劃局的意見書承辦實施"。"只能肯定建設單位是被罰了錢,至於具體金額,不方便公佈"。

  是否罰了款就認為程序合理?

  答:一般不嚴重的話都這麼操作

  規劃部門最終認定"建設單位程序不到位",並移交城管部門處罰。鄞州區城管局做出了行政處罰決定。

  記者問,是否罰了款就認可程序合理了呢?

  鄞州區規劃局馮主任表示:只要違法行為不嚴重,一般都是以罰款的形式,這麼解決的。

  拆除樓頂建築恢復綠地是否可行?

  答:這會造成資源浪費

  採訪中,也有業主希望能拆除頂樓的建築,恢復成當初開發商説的公共綠地,這一方案是否可行?

  鐘科長表示,這會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還是建議雙方能平心靜氣地談一談。

  被打一事如何處理?

  答:正在調查

  今天距離業主被打已有五天,究竟是誰導演這出暴力行為,誰該為此承擔責任?

  公安部門對此表示,目前此案正在調查,不方便透露。

  多建一層,極有可能出租

  在最初的項目規劃中要建"陽光房、設備用房"的頂樓,已經被開發商建成了公寓房,會給開發商帶來多少收益?

  我們可以算一筆賬:頂樓共有16套公寓,從門牌號看,南北兩邊分別有9套和7套。據記者從業主、開發商以及規劃局獲得的信息,這16套公寓肯定不會對外出售,極有可能會用作出租。

  整棟公寓戶型面積有70平方米、110平方米、140平方米三種,記者從業主處了解到,140平方米的戶型,月租金超過8000元。70平方米的公寓,月租在3500元左右。

  假設頂樓16套公寓都是按照70平方米的面積建造,月租金約3000元,計算後,這16套公寓每年至少能為開發商帶來57萬元的收益。作者: 周文丹 盛高

責任編輯:侯永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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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開發商
  • 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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