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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受訪者支持廣州警方獎勵拾金不昧的規定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2日 07: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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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廣州警方新出臺的《廣州市拾遺物品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規定,對無主的拾獲財物,在拍賣後將拍賣款的10%獎勵給拾遺者;對有主失物,失主領回時,可自願按遺失物價值10%的金額獎勵拾金不昧者。

    此規定引發公眾巨大爭議。上周,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民意中國網和新浪網,對1007人進行的一項題為“拾金不昧應該獎勵嗎”的調查顯示,73.4%的受訪者支持廣州警方獎勵拾金不昧的規定。受訪者中,80後佔39.7%,70後佔36.3%。44.8%的人有過遺失物品被別人撿到歸還的經歷。

    80.2%的人認為不能將獎勵拾金不昧等同於拜金主義

    四川省遂寧市市民謝丹丟過一次錢包,錢包裏不僅有現金,還有許多重要證件。正在他焦急萬分的時候,一位好心人按照錢包裏的線索找到了他,並把錢包原封不動地交到了他手上。他立即拿出一些錢來表示酬謝,在他一再堅持下,那位好心人才象徵性地收了一點兒。

    “好心人費心費力、自付車費找到我,不但花時間,如果錢包裏東西不見了,他還可能給自己惹來麻煩。即便如此,他還是選擇了拾金不昧,我又怎麼能讓他吃虧呢?”謝丹説。

    江蘇省泰州市市民高先生支持獎勵拾金不昧,但他同時認為這種獎勵不能硬性規定獎金的數量、比例。他主要擔心,獎勵可能增加失主的負擔,也可能讓小偷等別有用心的人鑽了空子,以此向失主索要錢財。

    調查中,80.2%的人認為不能將獎勵拾金不昧等同於拜金主義。對於獎勵拾金不昧是否應該強制的問題,31.9%的人“支持”,45.0%的人“反對”,23.1%的人表示“不好説”。

    具體而言,73.9%的人認為獎勵拾金不昧的規定“將會鼓勵更多人撿到失物後歸還”;54.1%的人認為“保護了撿到失物者的利益”。相比之下,僅25.0%的人擔心“玷污了拾金不昧的傳統美德”;20.8%的人認為會“加重失主的負擔”,18.5%的人擔心“會成為不法分子的獲利手段”。

    北京倫理學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副主任焦國成教授指出,酬謝拾金不昧的人是每一個講良心的失主應該做的事情,拾遺者可以選擇不要,但失主不能因此不表示謝意。獎勵拾金不昧,不但不違背法律規定與傳統道德,還能在一定程度上鼓勵和引導人們知道感恩、學會報恩,讓人們學會善意相處。

    復旦大學哲學學院青年教師鬱喆雋則認為,獎勵拾金不昧的規定,既不會讓現有的道德狀況更差,也不會使之變得更好。如果拾得物品者貪圖財物,那麼失物價值10%的獎勵也不足以促使他把東西交還失主;如果拾得物品者道德品質高尚,那麼他拾金不昧也不會是因為能拿到獎勵。

    “對拾金不昧的獎勵是對公民道德行為的獎勵,是一種積極的道德激勵機制,它不會讓拾金不昧的傳統美德變味。” 中國倫理學會秘書長、中國社會科學院應用倫理研究中心主任孫春晨,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指出,拾金不昧之所以是一種美德,就在於拾遺者的“不昧”,即不隱藏、不據為己有。只要拾遺者將拾獲的財物交還給有關機構或失主,這種行為就是對拾金不昧傳統美德的具體實踐。在現實生活中,失主領回失物時自願給拾遺者以物質補償的情況並不少見,而廣州警方的做法只是將這樣的自發舉動上升為一種規定,強化了對拾遺者道德行為的事後激勵機制,體現了社會對拾金不昧行為的獎賞態度。

    “這樣的規定是從制度設計的層面鼓勵人們做好事、做善事,其內含的道德激勵價值遠遠大於物質獎勵本身。它向人們傳達出這樣一個明確的信號:道德與物質獎勵並不矛盾,社會將會不斷完善道德激勵機制,讓做好事、做善事者從精神上和物質上都得到鼓勵。”孫春晨説。

    “給拾金不昧者獎勵,不管價值多少,都是知道感恩的表現”

    在現實生活中遇到拾金不昧的行為,公眾通常會怎麼做?調查顯示,86.9%的人表示,如果自己是失主,會主動給拾遺者一定的酬謝;52.9%的人表示,如果自己是拾遺者,希望失主能給予一定的酬謝。

    至於酬謝的具體數額,6.6%的人選擇“高於失物價值的10%”,37.5%的人選擇“相當於失物價值的10%”,8.7%的人選擇“低於失物價值的10%”。42.6%的人表示“多少不重要,在能力範圍內即可”。

    “給拾金不昧者獎勵,不管價值多少,都是知道感恩的表現。” 焦國成指出,當前社會缺少懂得感恩的心態。在許多人眼中,別人做好事、做善事是應該的,自己不回報、不感恩也無所謂,二者之間沒有任何關係。

    他認為,社會中之所以缺少懂得感恩的心態,與當前拜金主義、自利觀念的流行有很大關係。“現在許多人只做對自己有利的事情,想盡一切辦法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一旦錢到了自己手裏,一分也不想往外拿,能賺一元,絕不賺九角。這種行為和觀念非常可怕!”

    調查中,79.0%的人主張,將失物交還失主是善行,人們應該給予酬謝、學會感恩,不能佔別人善行的便宜。只有這樣,人與人之間才能形成“善意儲蓄”,這個社會才能向善。

    鬱喆雋認為,廣州警方的規定能引起如此大的爭議和討論,深刻體現了當前社會倫理道德的轉型困境。隨著社會的劇烈轉型,一些以前看起來天經地義的倫理規範在今天都開始被懷疑。這一方面體現出當代中國在價值取向方面的多元化;另一方面也體現出我們的教育在倫理道德方面過於虛空,以至於個體在遇到問題時並不清楚自己的底線,也不清楚到底應該如何貫徹、堅持自己的倫理操守。

    “現代人的確應學會感恩。”孫春晨指出,感恩不僅是對他人友善行為的道德回應,同時也是一種美德。我們每個人的生活都離不開他人的幫助,而人與人之間的善意相助,是建設溫馨美好家園的源泉。“贈人玫瑰,手有餘香”,只要常懷感恩之心,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隨時隨地都可以為他人和社會做好事、做善事,這便是“善意儲蓄”。當這樣的“善意儲蓄”成為每個人自覺的道德行動時,優良的社會道德風氣必將得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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