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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協會理事長:騎電動車須考駕照係誤傳

發佈時間:2012年09月05日 08: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山東商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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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9月1日開始實施後,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電動自行車的歸屬問題引發社會各界熱議。中國自行車協會理事長馬中超表示,中國自行車協會正在加緊修訂現行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國家標準,符合新修訂電動自行車國標的電動車不屬於機動車,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將積極與機動車新國標相銜接。

  與電動摩托混淆成誤讀根本原因

  馬中超説,就整車質量而言,我國實際使用的電動自行車除個別鋰電自行車外,幾乎100%地超過了40公斤。同時,電動自行車發展15年來,一直按非機動車定位,無論是生産者、經銷商還是用戶,都非常清楚自己的“非機動車”定位。“騎電動自行車要考駕照是對新國標的誤讀”,中國自行車協會助力車委員會主任委員陸金龍昨日也對記者表示,“電動自行車不可能劃入機動車”,騎電動車並不需要“考駕照買保險”。

  誤讀原因來自於9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這一新國標對輕便摩托車進行了重新定義,釋義為“時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用電驅動的兩輪或三輪車輛”,這種説法“牽扯”進了此前就備受爭議的電動自行車。“將電動自行車混淆為電動摩托車,是誤讀的根本原因”,陸金龍説,在新國標出臺前,他先後在北京參加過兩次討論,國家標準委、公安部等多部門參與,明確了“機動車新國標,不影響電動自行車現行標準的執行”。

  新國標擬明年發佈將反映時速上限訴求

  馬中超表示,目前,中國自行車協會正在與有關部門加強聯絡,積極反映行業在充分考慮安全性能的基礎上,適當放寬重量、最高時速上限的訴求。《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的修訂工作堅持安全、環保、節能的原則,不受限于《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等現有國家標準相關條款的規定。而標準制定協調小組專家陸金龍透露,目前,電動自行車新國標也正在緊張修訂過程中,已修訂到第11稿,有望明年發佈。綜合新華社電、《北京晚報》

熱詞:

  • 騎電動車
  •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 新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