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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協:正加緊修訂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

發佈時間:2012年09月04日 17: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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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9月4日電(記者 胡俊超)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9月1日開始實施後,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電動自行車的歸屬問題引發社會各界熱議。對此,中國自行車協會理事長馬中超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國自行車協會正在加緊修訂現行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國家標準,符合新修訂電動自行車國標的電動車不屬於機動車,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將積極與機動車新國標相銜接。

  據了解,電動自行車是我國的原創,20世紀70年代開始研製,90年代實現商品化。從1998年到2011年,我國電動自行車年産量從5.8萬輛迅猛發展到3096萬輛,年均增幅超40%。目前社會電動自行車保有量1.4億輛,並且每年以3000萬輛左右的規模在生産和投放到市場。

  今年5月11日,國家標準委員會發佈了《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並規定該標準于2012年9月1日實施。該標準規定,時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過40公斤的電動車被作為輕便摩托車而納入機動車管理範疇。

  對此,馬中超説,就整車質量而言,我國實際使用的電動自行車除個別鋰電自行車外,幾乎100%地超過了40公斤。同時,電動自行車發展15年來,一直按非機動車定位,無論是生産者、經銷商還是用戶,都非常清楚自己的“非機動車”定位。

  馬中超表示,目前,中國自行車協會正在與有關部門加強聯絡,積極反映行業在充分考慮安全性能的基礎上,適當放寬重量、最高時速上限的訴求。《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的修訂工作堅持安全、環保、節能的原則,不受限于《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等現有國家標準相關條款的規定。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新標準出臺後,將及時系統梳理和調整相關國家標準,保持國家標準之間的一致性。

熱詞:

  • 中國自行車協會
  •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 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