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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電動車不會劃入機動車 無須考駕照買保險

發佈時間:2012年09月04日 04: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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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體報道,“時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的電動車需上牌再上路,駕駛員還需考駕照買保險”,消息一齣,即在網上熱轉,引起了廣泛關注。昨天,《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制定協調小組專家陸金龍證實,該消息是“誤讀”,他表示,電動車不可能劃歸為機動車,也就是説,騎電動車並不需要“考駕照買保險”。

  網友擔憂電動車上路受限

  網上流傳的説法來自於9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這一新國標對輕便摩托車進行了重新定義,描述成“時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用電驅動的車輛歸為摩托車”,這種説法“連累”到了此前就備受爭議的電動車。

  有眾多網友提出,摩托車是作為機動車來管理的,並且全國不少城市“禁摩”。這樣的話,是不是説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車也要納入機動車範疇來管理、也要像“禁摩”一樣被限制上路呢?

  ■專家解析

  電動車不劃入機動車管理

  昨天,《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制定協調小組專家、中國自行車協會助力車委員會主任委員陸金龍表示,“考駕照,買保險”説法是對標準的誤讀,“電動自行車不可能劃入機動車。”

  陸金龍説,8月14日,由國家標準委聯合公安部、交通部以及有關專家先後召開了兩次研討會,並於8月16日公佈了明確的三項意見。其中包括:近期不會出臺有關電動自行車的新管理辦法,因此目前針對電動車的相關管理不會有變化;正在修訂中的電動自行車新國標,修訂將不受限于剛剛開始實施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在電動自行車新國標修訂完成後,《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有關電動自行車的表述將隨之作梳理和修改。

  電動車新國標擬明年發佈

  記者了解到,目前,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正在緊張修訂過程中,已修訂到第十一稿,有望明年發佈。針對時速和重量問題,新國標或將放寬標準,將最大時速從20公里放寬到不超過28公里。與此同時,對安全性能比如制動、防盜、阻燃、模擬提示音等方面將大大提高要求。

  另外,早在2009年12月,國標委就發佈聲明,明確表示超標電動車就是摩托車觀點不確切,“電動自行車與電動輕便摩托車是具有明顯不同特點的兩種産品,認為重量超過40kg、車速超過20km/h的電動助力自行車是摩托車的觀點是不確切的”。

  ■交管回應

  如出新舉措會通過媒體發佈

  “標準出臺後,我們會按照規定研究措施,一旦出現管理上的新舉措等,將通過媒體發佈消息。”昨天,市交管局有關人士表示。

  統計數字顯示,截至2010年,國內電動自行車保有量超1.2億輛,成為除自行車之外數量最大的民生交通工具。僅2009年,電動車引發的事故造成死亡為3600多人,比2004年增加約6倍。在本市,電動車同樣也是市民的一大交通工具,其中埋下不少交通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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