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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機場路收費調至13年前標準 公眾質疑調整依據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2日 07: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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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1日起,飽受社會各界詬病的武漢機場路將執行新的收費標準。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的批復,8座以下客車通行費由15元/車次降為10元/車次。

  此次調整歷時10個月。目前,湖北省及武漢市兩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均未對外公佈機場路收費標準的調整過程及依據。

  當地媒體公佈此消息之後,引發社會各界熱議。在肯定政府下調標準是回應民意的同時,更多聲音認為此次下調力度不大,下調的依據等也不透明。

  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復文件所附的具體收費標準,《法制日報》記者發現,所謂新的收費標準並不新,而是與湖北省政府13年前確定的機場路收費標準一致。

  歷經10月之久收費終於下調

  2011年6月20日,國務院五部委辦下發《關於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7月,湖北省交通運輸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包括武漢機場路在內的多條收費高速已納入清理整頓範圍。

  10個月後,2012年4月10日,湖北當地媒體發佈新聞稱,武漢機場路車輛通行費將於5月1日起下調,8座以下的客車通行費由15元/車次降為10元/車次。但報道沒有公佈相關文件詳細內容。

  4月10日,武漢機場路發展有限公司負責人告訴《法制日報》記者,他們尚未收到任何關於調低收費標準的消息和文件。湖北省物價局稱,有關武漢機場路收費標準調整的文件由省政府下發。

  為核實有關調價信息是否真實,《法制日報》記者今日致電湖北省政府辦公廳,得知《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武漢機場路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批復》(鄂政函[2012]73號)文件已于4月1日下發。

  上述批復明確,省政府同意自2012年5月1日零時起,適當調整武漢機場路車輛通行收費標準,決定對8座以下的客車通行費由15元/車次降為10元/車次。

  批復文件還附有一張具體收費標準,根據車型不同,通行費分為5、10、20、30、40元5個檔次,按車按次收費。

  收費標準與13年前一模一樣

  “這其實和不調整沒什麼區別,只降了5塊錢,還是按次雙向收費。”武漢市民容先生告訴《法制日報》記者,調整後的收費標準與13年前一模一樣。

  武漢機場路全長17.8公里,總投資4.5億元。由武漢市政府與香港新世界公司共同投資建設,道路每公里造價2530萬元,比當年同類道路工程造價高40%。

  1995年4月,武漢機場路正式通車運營,開始實行雙向收費。1999年9月,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武漢機場路設站收取車輛通行費的批復》(鄂政辦函[1999]67號),同意該路設站收費,收費標準為5、10、20、30、40元5個檔次,按車按次收費。

  2001年,湖北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調整武漢機場路車輛通行費標準(鄂價費函字[2001]46號),稱為保護投資者的合理回報,經省政府同意,自2001年4月20日起執行新的收費標準,變為5、15、30、40、50元5個檔次,按車按次收費。

  2001年調整收費標準之後,武漢機場路一直被斥為“天價路”。2008年,審計署發佈審計公告指出,湖北省為增加部分高速公路公司的經營業績,通過違規批准提高收費標準等方式,多收費40.9億元,其中武漢市機場高速公路(指武漢機場路)收費標準比當地同等級公路高出1.1倍,該高速公路2002至2005年多收取通行費1.15億元。

  對武漢機場路超標準收費,本報曾連續報道(詳見2011年7月4日、7月5日、7月7日、7月14日、10月20日第六版報道)。

  雖有審計署的審計報告和社會輿論的普遍質疑,但武漢機場路一直沒有調整收費標準,直到2011年6月國務院五部委辦啟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

  收費標準調整依據未公開

  “降了總比不降好,但從近一年的調整期來看,這中間應該阻力重重。”獲知武漢機場路收費標準下調的消息,湖北省政協委員、中國地質大學教授吳北平説。吳北平曾多次提交提案,呼籲公開武漢機場路的運營成本與收入等信息,並建議取消武漢機場公路收費站。

  10個月的調整中,湖北省及武漢市兩級政府都做了哪些工作?

  武漢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告訴《法制日報》記者,他們曾多次參與市政府組織的、有多部門參加的會議,就調整機場路收費標準提出了相應的意見。

  2011年底,武漢市人民政府向湖北省政府提交《關於武漢機場路收費標準問題的請示》(武漢政文[2011]81號)。

  作為武漢機場路收費標準的審批部門之一,湖北省物價局有關人士表示,這次調整該局只是提出意見,具體操作由省政府負責;並不清楚此次調價是否經過成本價格監審(注:成本價格監審,是指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價格過程中在調查、測算、審核經營者成本基礎上核定定價成本的行為)。

  作為收費公路清理整頓工作的&&部門,湖北省交通運輸廳有關負責人稱,該廳曾提出對機場路調整收費的意見;但婉拒了記者要查看有關具體意見的採訪要求。

  據悉,武漢機場路已于2009年完全收歸國有。“既然機場路已經收歸國有,標準的調整就應當徵求社會公眾的意見,而不能只是兩級政府之間‘文來文往’,否則這種帶點‘暗箱’色彩的操作最終確定的收費標準很難服眾。”此間不願透露姓名的行政法專家表示。

  本報記者胡新橋 本報實習生劉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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