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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試行“鎮保”門急診統籌 完善門急診醫保政策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8日 20: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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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上海8月8日電(記者 許婧)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日宣佈,為進一步減輕被徵地人員的門急診醫藥費負擔,上海從今年7月1日起開始試行“鎮保”門急診統籌。

  今後,新參加“鎮保”的被徵地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比例調整為8%,門急診醫療費用納入統籌報銷。這樣,與原來相比,被徵地人員不僅住院大病醫療能夠得到保障,門急診醫療也能更好得到制度性的保障。

  據了解,上海試行的“鎮保”門急診統籌待遇參照上海居民醫保執行,超過起付標準的門急診醫療費用,由醫保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

  對已經參加“鎮保”的老被徵地人員採用過渡辦法,既可以按照原來的規定選擇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也可以選擇參加“鎮保”門急診統籌,所需資金主要由政府財政投入。

  試行“鎮保”門急診統籌後,新參保的被徵地人員參保後就可享受門急診統籌待遇;已經參加“鎮保”的老被徵地人員在辦理登記繳費手續後享受門急診統籌待遇。

  今年的登記繳費期為8月15日至9月15日。上海市醫保部門提醒選擇參加“鎮保”門急診統籌的老被徵地人員,及時到就近的街道(鎮)醫保事務服務點辦理登記繳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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