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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案南京庭審激辯侵權問題 專家:對銷售市場起警示作用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5日 07: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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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國路易威登馬利蒂公司展開了首度在寧訴訟維權的第三戰,南京淘淘巷的店主王女士和南京淘淘巷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分別為第一、第二被告。相關業內人士分析,LV這場在寧的維權“密戰”不僅是對假貨産業鏈中“銷售”環節的打擊,更是對其在中國二、三線城市業務的一種促進。

  據了解,7月份以來,LV就委託一涉外律師事務所在寧密集地展開了維權訴訟大戰。南京三家最知名的時尚購物廣場時尚萊迪、環北市場、淘淘巷管理方,分別在7月7日、7月23日和7月24日站在了南京中院知識産權庭的被告席上,捲入進了這場維權“密戰”。這三場訴訟中,被告方均涉及涉嫌售賣LV假貨的市場業主和市場的管理方。

  激辯焦點:管理方是否侵權及賠償數額

  與前兩場相似,在今天的庭審中LV的代理律師在法庭上提出的訴訟請求是“判令涉嫌售賣LV假貨的業主和淘淘巷的管理方停止侵犯原告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50萬元”。原被告雙方對於業主售賣假LV包的行為沒有太多異議,法庭辯論的焦點主要圍繞在淘淘巷的管理方是否應該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以及第一和第二被告賠償金額多少等問題。在23日LV與南京環北市場的庭審中,辯論熱點也與此相關。

  LV的代理律師和淘淘巷的業主以及市場管理方在庭審中都表示同意調解,原告認為賠償金額可以降到人民幣5萬元,但是王女士卻表示可以承擔5000元,淘淘巷管理方則認為自己可以為雙方調解,但並不接受賠償責任。

  旁聽席上的魯女士對LV這次的訴訟維權表示出了不解:“按照以前LV和秀水街的案子,最終業主和管理者也只是各賠1萬,財大氣粗的LV這麼折騰,除了顯得他們這麼較真兒,有什麼用呢?”

  專家觀點:維權是對銷售市場的警示

  “LV這次在寧的大規模維權,我認為其最終關注點並不是賠償金額,而是在整個維權行動中會對‘銷售市場’管理方起到一種警示作用,促成市場管理方對業主售假行為的有效監督。是對假貨産業鏈當中的‘售賣’環節展開行動”,法律界一業內人士李女士分析説。

  據悉,從2010年底到2011年,LV集團就已經在廣東省對制假的源頭采取了一系列的法律維權行為,廣州警方曾搗毀了多個造假窩點,某些涉案的犯罪嫌疑人也承擔了刑事責任。

  李女士解釋道:“如果類似的官司不斷涌起,就會成為法律界探討研究的對象,推動中國知識産權保護立法不斷完善的進程。中國的知識産權保護的越來越好,對這些著名品牌在華的業務就越來越有利。外企的法律部往往都會和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優質優質品牌保護會有聯絡,他們擰成一股繩,一起來維護自己品牌在華的知識産權保護。”

  據了解,由於受國際宏觀經濟環境的影響,今年很多奢侈品品牌在華的業務都有所下滑,從而轉戰中國二、三線城市。“LV的這組維權大戰或許會對當地正品市場業務有所維護和推動。”李女士補充説。

  法庭宣佈將擇日宣判此案。

  (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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