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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首次嘗試為學前教育“買單”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4日 03: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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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余嘉熙)針對學前教育費用過高導致年輕家長負擔太重的問題,鄭州市首次嘗試為學前教育“買單”,希望通過加大財政投入,實施學前教育券制度來提高政府在學前教育成本中所分擔的比重。

  日前,鄭州市開始實施學前教育券制度,為包括農民工子女在內的適齡幼兒發放學前教育補貼,全市年滿3周歲的適齡幼兒就讀幼兒園,每人每年補貼300元。

  這意味從2012年秋季起,包括農民工子女在內的幼兒在入園交費時,家長將學前教育券交給幼兒園衝抵相應的學費。

  根據《鄭州市學前教育券發放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對具有鄭州戶籍或外來務工人口中父母持有居住證、就業證明,且在教育、民政部門正式註冊登記的各級各類普惠幼兒園就讀、年滿3周歲的適齡幼兒發放學前教育券。補貼標準為每生每年300元,其中直接補給幼兒園100元,幼兒補貼200元,每名幼兒享受補貼累計不超過3年。

  據介紹, 此次學前教育券適用的幼兒園是鄭州市各級各類普惠幼兒園,登記手續不全或未在教育、民政部門註冊的幼兒園,得不到政府補貼,在這樣的幼兒園裏上學的孩子也不能得到補助。而每月託兒費和餐費加在一起,高於鄭州同期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同樣不能享受政府補貼。

  作者:余嘉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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