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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醫患糾紛預防處置有了“尚方寶劍”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12日 18: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合肥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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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近期惡性醫療糾紛頻發,正常醫療秩序受到嚴重破壞,如何有效保護醫患雙方的利益甚至生命安全不受侵害?日前,安徽省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衛生廳、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司法廳、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安徽監管局聯合發出通知,要求今年6月底前,全省16個市要全部建立醫患糾紛預防處置機制;十八大召開前,105個縣(市、區)要全部建立醫患糾紛預防處置機制。

  通知要求,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醫患溝通制度,加強醫務人員溝通技巧培訓,增加醫患溝通渠道;堅持“以病人為中心”,充分尊重和維護患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加強經常性的溝通,提高患者對疾病診療全過程及其風險性的認識,減少醫患之間由於信息不對稱而産生的矛盾和糾紛。同時,要設立醫患關係投訴管理部門,處理患方投訴,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要設立醫患關係投訴管理部門,保證患者投訴有門。投訴管理實行“首訴負責制”,及時受理和處理患方投訴,定期收集患方對醫院服務的意見。

  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通知還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醫患糾紛應急處置機制,啟動醫患糾紛應急處置預案,並規定了一系列應急處置程序。因醫患糾紛引發患方過激行為或群體性事件等嚴重擾亂醫療秩序行為的,醫療機構應立即報警。對公安、衛生等部門出警機制、應急處置等工作,通知中也作了明確規定。

  (陳旭本報記者付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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