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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曝億元土地違約罰單 國土局回應未"量體裁衣"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3日 03: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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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花費鉅資拍下一塊土地後,因不能按約定條件在三月內辦齊所有手續,東莞市一家開發商不僅面臨閒置地塊被收回的悲慘結局,還需要另行支付1億元的天價違約金。對於這一“賠了夫人又折兵”的遭遇,開發商質疑土地出讓方存在“蘿蔔式”賣地嫌疑。針對開發商的指責,東莞市國土資源局回應稱,土地出讓過程公平,並未“量體裁衣”。

  去年12月14日進行的拍賣會上,東莞市發記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東莞發記”)以2.16億元拍下一塊編號為“2011WG009號”的國有土地。

  今年3月底,因為沒能按照拍賣約定的3個月時間內辦齊手續並引進大型百貨企業,違約的東莞發記收到了國土部門開來的億元“罰單”。國土部門同時表示,競得人不按土地出讓合同進行開發建設,造成土地閒置,國土部門將依法進行處置。

  針對開發商提出的“該地塊的約定競買條件過於苛刻”、“拍賣方本想提前為另一競拍者實施‘量體裁衣’,進行‘蘿蔔式’拍賣”的説法,東莞市國土資源局給予了正面回應,稱塘廈鎮政府在出讓方案中擬定的是土地使用條件,並未設定限制競買者的參與條件,凡繳納保證金的企業或個人都可參與競買。競得人經過多輪激烈的競價獲得土地使用權,説明該地塊掛牌出讓過程中並無影響公平、公正競爭的原則。” (駐東莞記者 王海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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