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母親將拆遷款交兒子保管 養老錢想要咋這麼難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8日 16: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今晚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天津北方網訊:母親將20多萬元拆遷款交給兒子保管,並立下遺囑,表示這筆錢在支付其生活及喪葬費用後,剩餘部分留給兒子繼承。一年多後,母親卻將兒子告上法庭,以其對自己不管不問為由,要求拿回這筆拆遷款。日前,紅橋區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之間是保管合同關係,原告可以隨時要求被告返還款項。據此,法院一審判決被告返還原告22.5萬元,並附上法官寄語,教育子女敬老愛老。

  2009年8月22日,齊大娘所有的一間平房拆遷,領取拆遷款共計25萬餘元。2010年2月19日,齊大娘將其中的24萬元以其個人名義開戶存入銀行,整存整取一年期存單共計六張,其中四張金額為1萬元、兩張金額為10萬元。後齊大娘將上述存有24萬元的六張存單交給兒子馬某保管。同年2月22日,齊大娘在律師見證下設立遺囑:將上述24萬元在支付原告生前的生活費用和過世後的喪葬費用後的剩餘部分全部留給馬某繼承,其他子女不得干涉。齊大娘提出,現其年老多病,馬某及其他女兒卻對她的日常生活不管不問,為此齊大娘多次找馬某催要自己養老的拆遷款,馬某總是推託。齊大娘遂將馬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返還現金22.5萬元。

  被告馬某辯稱,錢是母親自願給他的,有一部分已用於母親的日常生活當中,且自己沒有對母親的生活不聞不問,所以不同意返還22.5萬元。

  根據相關證據及雙方庭審陳述綜合分析,法院認為,原告雖設立遺囑,但遺囑繼承的條件尚未發生,原告將24萬元交與被告的意思表示,僅僅是讓被告保管,用於原告日常生活支出,因此原、被告之間存在事實上的保管合同關係。被告為原告保管的24萬元,是原告房屋的拆遷款,原告現無自己的固定住所,被告用該拆遷款為原告租房居住及日常生活開銷,是符合生活常理的,原告可以隨時要求被告返還。現原告考慮被告在照顧原告日常生活中有一定支出,僅要求被告返還22.5萬元的訴訟請求,應予照准。庭審中,被告提出為原告日常生活支出費用較大,現24萬元只剩2萬元左右的主張,法院認為從2010年2月22日原告將24萬元交與被告保管至2011年12月22日起訴止,不到兩年的時間內被告僅為原告租房及日常生活支出高達20多萬元的主張,極不符合生活常理,且就該主張被告沒有向法庭提供相應證據加以證明,故對此難以採信。據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法官寄語

  原告係被告之母,現原告喪夫且年事已高並喪失勞動能力,被告作為子女有義務妥善安排原告的住房及生活起居。《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老年人有權依法處分個人財産,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強行索取老年人的財物。尊老、愛老、敬老、養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讓老人安享晚年既是子女的孝心,也是老人的心願,更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熱詞:

  • 原告
  • 拆遷
  • 保管合同關係
  • 母親
  • 要求被告
  •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 庭審
  • 存單
  • 2010年
  • 兒子